物业经理人

公司生产一线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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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产一线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成绩优良、表现优秀的员工,让大家始终朝同一方向、目标努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一线计件员工。

  3.职责

  企管部:负责组织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并领导评选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部门或班组的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人力资源科推荐申报。

  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优秀员工名单

  4.评选小组

  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在公司管理层控制之下进行的必要保障;同时由于评定小组由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能够使评选获得各方认可、客观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企管部、生产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5.评选标准:

  5.1基本条件(单项否决指标)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5.1.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参与评选年度优秀员工;为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的,可参与评选季度优秀员工;

  5.1.2、遵守考勤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除一个月中正常休息的,属请假)。

  5.1.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评选期限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厂规厂纪行为(没有处分记录,如: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

  5.1.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损失性的工作失误;

  5.1.5、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形象,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5.1.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讲效率、讲质量。

  5.1.7、严以律已,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要求约束自己,并给别的员工做表率。

  5.2关键评分条件

  5.2.1、个人工作绩效综合评价:生产任务及时完成率98%以上,个人制作产品的一次通过率98%以上;

  5.3附加得分条件

  5.3.1、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3.2、在质检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

  5.3.3、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5.3.4、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在以上四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每项各加5分。

  6.评选方法

  (1)每月度评选一次,各工段在每月的5日前完成本班组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人力资源科推荐,人力资源科通知评选小组在月中旬前对推荐的员工进行考查、鉴定。

  (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员工按上述要求进行统计并推荐候选员工,凡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由部门按要求直接推荐)。

  (3)企管部着重对候选人的各项工作记录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经综合考核评优秀员工比例为本工段总人数的5%。每年被评上三次以上优秀的员工,均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6)经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名单报总经理进行评审,并审批。

  7.优秀员工奖励

  公司对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实施奖励,其奖励为颁发奖金或实物。

  月度优秀者可获得价值30—50元的实物奖励一份;

  年度优秀者可获得价值300—500元的实物奖励一份;

篇2: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  **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评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楼栋工作人员开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做舍区主人,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把学生舍区建设成为整洁、规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院系团总支、学生自管会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本楼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和考核。

  三、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楼长及员工工作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各自岗位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秩序检查、内容检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无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卫生习惯好,卫生整洁。在中心组织的《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办法》检查中,扣分少,排名进入所有楼栋前30%的(前3名)。

  四、评选程序

  文明楼栋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名额控制在公寓总数的25%。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公寓的,中心将给与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公寓”称号,颁发锦旗并奖励现金五百元。

  2、考核结果作为楼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篇3:某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第1条 “z市十佳中学生”是中学生的崇高荣誉,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条 评选“z市十佳中学生”是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中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当代中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长为***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3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原则上评选对象不在起始年级中产生,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突出者也可考虑。

  第4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三、评选机构

  第5条 “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由z市教育局主办。

  第6条 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与组委会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团委,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7条 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中学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第8条 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提出推荐人选。在向组委会提交推荐人选前,须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5天。

  第9条 由市评委会组织初评,按初中、高中组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中学生通过投票、评议等形式参加评选。

  第10条 市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

  第11条 组委会汇总中学生投票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z市十佳中学生”获得者。对其他候选学生授予“z市优秀中学生”称号。

  第12条“z市十佳中学生”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五、宣传、表彰及奖励

  第13条 主办单位向获得“z市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适时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第14条 组委会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第15条 组委会建立“z市十佳中学生”成长档案数据库,探索中学生的成长规律,并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健康成长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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