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投票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弘扬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文化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建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力量,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公司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为了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投票和计分方式
(一)投票方式
1.选票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收回,统一计票。
2.投票在评选大会现场进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在主会场现场投票,各所属企业在当地视频分会场投票,未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投票。
3.参加投票的人员: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含挂职、借用、聘用人员),所属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4.投票按照一人一票制的原则,实行全员投票,每位投票人在20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佳人选。
5.由集团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每个视频分会场对投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布置选票发放、收回、清点等工作,统一将选票送至集团公司。
6.各所属企业现场投票完成后即清点票数并封存选票加盖企业公章,现场交集团公司工作人员。
7.未能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由各所属企业派专人将选票送到站所交值班人员填好选票,值班人员投票结束后由各所属企业指派的专人收回选票送当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部(桂林市的报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由供电企业、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值班人员投票结果的统计汇总,并由企业领导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8.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评选大会,并与集团公司主会场同步进行投票,投票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现场统计票数,要求现场督票,唱票。投票统计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计分方式
按“三三制”投票计分方式进行评选(分数按百分制计)。
1.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4%。
2.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除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3%。
3.各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投票,占总分的33%。
二、投票工作流程
(一)印制选票
1.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以下简称企业文化部)负责在召开评选大会前7天,将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和按“三三制”投票计分方式要求印制的各类选票总数量以书面形式报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管理部)。
2. 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在召开评选大会前3天,将印制好的各类选票交到企业文化部,并办好交接手续。
(二)领取选票
1.集团公司设选票总负责人1名,负责选票管理工作。
2.在发选票给集团公司选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前,要召开工作人员会议,会上要明确工作人员到所属企业开展监督投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保证投票工作的统一、顺利进行。
3. 在召开评选大会前2天,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统一到选票总负责人处领取选票,领取时要当面清点票数,并在领取表上签字确认,选票装入信封后用封条封存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三)发放选票和投票
1.集团公司主会场
①由企业文化部负责集团公司主会场的选票发放,工作人员由企业文化部从集团各部门抽选。
②召开评选大会时,发选票前大会主持人宣布清点参会人数后,工作人员立即清点人数,清点好后即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到会人数情况。????
③大会主持人宣布发选票后,工作人员发选票给参会人员,发票完毕,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参会人员开始填写选票。
④全部参会人员填www.pmceo.com写选票完毕,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前,工作人员当场检查投票箱并向参会人员报告检查情况后,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参会人员按座排顺序开始投票。
2.所属企业分会场
①由各所属供电企业和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其设立的分会场的选票发放,集团公司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投票全过程。
②召开评选大会时,发选票前集团主会场主持人宣布清点参会人数后,所属企业工作人员立即清点人数,清点好后即向分会场的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到会人数情况。
③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将装有选票的信封在大会主持台上现场给与会人员过目,现场拆封,由集团工作人员将选票按到会人数发给所属企业负责该工作的工作人员,集团主会场主持人宣布发选票后,所属企业工作人员发选票给参会人员,发票完毕,集团主会场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参会人员开始填写选票。
④全部参会人员填写选票完毕,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前,集团工作人员当场检查投票箱并向参会人员报告检查情况后,集团主会www.pmceo.com场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参会人员按座排顺序开始投票。
⑤集团工作人员在分会场投票(用集团公司本部员工选票)。
3.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
未能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由各所属企业指派专人将选票送到站所交值班人员填好选票,值班人员投票结束后由各所属企业指派的专人收回选票送当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部(桂林市的报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由供电企业、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值班人员投票结果的统计汇总,并由企业领导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于视频评选大会结束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传真到人力资源部。
4.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评选大会,并与集团公司主会场同步进行投票,投票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现场统计票数,要求现场督票,唱票。投票统计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收回选票
1.集团公司主会场
参会人员投票结束后,集团选票总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双方清点好选票数后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签字,交由集团选票总负责人保管。
2.所属企业分会场
①参会人员投票结束后,由集团和所属企业工作人员双方清点好选票数后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签字并加
盖所属企业公章。
②集团工作人员回到集团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属企业封存的选票及剩余空白选票一起交给集团公司选票总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五)统计选票
1.由选票总负责人将全部收回选票交人力资源部,监督委员会派人全程监督统计工作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名。
2.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全部投票的计票和汇总统计工作。
3.由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开封投票和计票过程。
篇2: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 **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评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楼栋工作人员开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做舍区主人,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把学生舍区建设成为整洁、规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院系团总支、学生自管会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本楼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和考核。
三、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楼长及员工工作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各自岗位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秩序检查、内容检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无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卫生习惯好,卫生整洁。在中心组织的《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办法》检查中,扣分少,排名进入所有楼栋前30%的(前3名)。
四、评选程序
文明楼栋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名额控制在公寓总数的25%。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公寓的,中心将给与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公寓”称号,颁发锦旗并奖励现金五百元。
2、考核结果作为楼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篇3:某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第1条 “z市十佳中学生”是中学生的崇高荣誉,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条 评选“z市十佳中学生”是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中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当代中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长为***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3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原则上评选对象不在起始年级中产生,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突出者也可考虑。
第4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三、评选机构
第5条 “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由z市教育局主办。
第6条 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与组委会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团委,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7条 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中学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第8条 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提出推荐人选。在向组委会提交推荐人选前,须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5天。
第9条 由市评委会组织初评,按初中、高中组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中学生通过投票、评议等形式参加评选。
第10条 市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
第11条 组委会汇总中学生投票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z市十佳中学生”获得者。对其他候选学生授予“z市优秀中学生”称号。
第12条“z市十佳中学生”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五、宣传、表彰及奖励
第13条 主办单位向获得“z市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适时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第14条 组委会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第15条 组委会建立“z市十佳中学生”成长档案数据库,探索中学生的成长规律,并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健康成长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