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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店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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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保证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以下简称区域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各中介店工作质量,减少经营中违规和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此处罚办法,用以约束中介店的日常经营,杜绝违规行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下辖各中介店。

  (三)、制度内容

  1、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表:(略)

  2、规定所涉及的处罚概念:

  (1)、警告:对当事人或中介店提出书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书,首次警告不处以罚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2)、通报批评:在体系内对当事人或中介店予以通报批评,季度内累计两次将累加至严重警告;

  (3)、严重警告:在体系内及外网对当事人或中介店予以严重警告;

  (4)、除名: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5)、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违反《CENTURY 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中第7.4.5款-职业道德标准及其他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

  3、以上所规定均为最低处罚办法,情节严重且造成区域分部或中介店损失的,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www.pmceo.com法规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违规行为造成区域分部损失的,区域分部将予以追缴,对于无法追缴的损失由责任中介店承担。

  5、涉及到中介店及个人的各项罚款,均应在接到区域《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汇至区域分部指定账户(个人罚款由中介店代收,中介店负有连带责任),并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区域,无故拖延者将在原罚款基础上增加100元/天的滞纳金。逾期拒绝缴纳者将按照《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中保证金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并在区域内进行通报批评。

  6、上述所有罚款,除媒体曝光所缴的罚款将平均分配至区域内其他正常营业的中介店外,其余款项都将统一转入区域年度活动基金账户,用作区域组织的各中介店活动经费,区域每季度将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公布账户变动明细,并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公布活动所用费用明细。

篇2:某厂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和行政处理条例

  厂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和行政处理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使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受危害或损失的,尚不足以刑事、治安处罚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0-200元;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原岗位、降职使用,经济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500-10000元。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寻衅滋事,无理取闹,不服从上级指示、命令,干扰他人工作、生活秩序;

  2、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

  3、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4、侮辱他人,打架斗殴、赌博;

  5、传播、观看淫秽录像、书画;

  6、调戏、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

  7、隐慝、毁坏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

  8、造谣惑众,煽动他人故意违反厂规厂纪、法律法规;

  9、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或参与*活动;

  10、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或上网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址、网页;

  11、现场值班人员发现可疑的人或事,不制止、不报告,

  12、违反财物安全管理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经管的财物不按规定落实防盗措施;

  13、违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14、违反用电,明火作业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5、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路牌、路标等公共设施;

  16、攀折厂区内花木、树木,破坏草坪、绿化;

  17、违反内部治安管理标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未经登记批准;

  18、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其它违章行为;

  19、骑自行车进出厂区大门,不下车推行;

  20、机动车、非机动车、人员强闯门岗逃避检查的;

  21、在厂区内不按www.pmceo.com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22、职工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或携带宠物进入厂区;

  23、出入厂区不服从门卫、巡逻人员管理;

  24、基层治安秩序混乱且管理不力,致使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发生或职工有违法犯罪等问题;

  25、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弄虚作假;

  26、为犯罪分子窝赃或销赃,隐匿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报或作伪证;

  27、违反保密法规,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图纸、资料等保管不严,发生丢失、被盗或口头泄密;

  28、拒绝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情节轻微的。

  29、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篇3:物资出厂及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对物资出厂及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的有关规定

  为严格厂纪厂规,规范物资出厂管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经20**年12月7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物资出厂及违规出厂行为的处罚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定义

  厂区内产权属于公司的各种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设备(运输车辆除外)、附件、工位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包装物等有价物品。

  二、物资出厂手续的办理

  1、任何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盖有出具部门及财务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及经生产、保卫部门签发的“自带物资进厂单”,无“出门证”及“自带物资进厂单”的物资,门卫不得放行。

  2、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证”;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如品种较多,须另附明细,并由经办部门、经办人签章;车辆进厂时带有需随车进出厂的物品时应填写“自带物资进厂单”,由当班门卫核对签名后“自带物资进厂单”方有效。

  3、特殊情况下的物资出厂,由经办单位出具临时出门手续,经部门领导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厂(过后应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三、物资出厂的验证

  1、物资出厂时需将“物资出门证”、“自带物资进厂单”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证”等对出厂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并保存好“物资出门证”。

  3、品种、规格较多,装载混乱,造成查验困难的,经办人应协助查验。

  四、物资违规出厂的处罚

  1、凡未按“物资出门证”所列名称、规格、数量出厂,被查验出多装物资的,除多装物资予以退还外,并处以罚款;否则,车辆不准出厂。

  2、对于物资违规出厂,一经查出,即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由保卫部门开具“违规处罚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批,罚没款项交清后方可放行。

  3、对于物资违规出厂罚款,保卫部门执行后应及时将罚款上交财务部,提留罚款的50%作为公司对保卫部门的奖励。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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