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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国际项目客户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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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国际项目客户登记规定

  1.销售员必须请自己接待过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或汇总表上留名,并在两张表上留下同一记录,由销售员交销售经理审核存档,将资料分析处理并输入电脑。

  2.电话咨询的客户原则上只做电话登记,不做客户接待登记,如登记应特别注明。

  3.销售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做好记录,不得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假如超过10天无任何跟踪记录或成交记录,不再视为第一位登记人的客户。

  4.客户登记有冲突,以先登记者为准。客户登记必须是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确认依据,否则无效。

  5.如前后两次客户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子等直系亲属关系,第一次全名登记视为有效登记。

  6.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原销售员在的情况下,由原销售员接待;若原销售员不在,则视为新客户,按次序接待。

  7.销售员不得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8.如销售员介绍团体客户来购房,可将该销售员视为第一接待人,销售员应将客户及时引见主管,但分配方案听从公司安排。

  9.如出现以上各条以外的特殊情况,客户的归属由销售经理现场处理。

篇2:售楼中心客户登记管理条例

  售楼中心客户登记管理条例

  1、售楼员必须请自己在现场接待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留名,并于当天做公司的客户登记,交与项目经理核实确认。

  2、现场客户登记薄由项目经理保存,不得涂改和销毁,登记薄查阅仅限于销售部经理。

  3、电话咨询的客户部计入客户登记薄。

  4、售楼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公司转介的客户由项目经理安排接待,成交提成另议。

篇3:售楼部管理规范: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售楼部日常管理规范:售楼部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将自己接待的客户在自己的《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并在下班前在部门的客户登记表上转登,售楼主管审核确认,以此作为划分客户归属的凭证;

  2客户登记应包含客户的称呼并有联络电话及欲购户型,如缺少或错误较多可视为无效登记;

  3客户登记簿由销售主管保存,登记簿用完或销售结束后交给销售主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4电话咨询的客户一律不准做客户登记,而是做电话记录;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售楼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填写跟进记录表,每个客户来访后的跟进不少于三次,客户的有效期为最后一次跟进后一个月内,因跟进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被其它售楼员接待或跟踪)的后果自负;

  7夫妻关系、情侣关系、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视为同一客户,登记一个人的资料即为有效。其余视为不同客户,以先登记者为准;

  8所有职员对所登记客户资料均应严格保密;

  9售楼员的直接提成计算以登记本先登记的记录做为主要依据。如其中有其它售楼员协助接待者,原则上协助接待者的行为作为部门集体互助奖分配的主要参考依据。故意抢客者将不在此规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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