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销售执行制度: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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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执行制度:签约

  (一)签订认购书

  1. 基本动作

  (1)看房客户决定签定认购书并下定金时,利用销控对答来告诉现场经理或主管。

  (2)恭喜客户房子能转定或签约。

  (3)收回客户在上海展厅的意向金收据及意向金单子。

  (4)解释定单填写的各项条款和内容。

  (5)客户填写完认购书,带领客户去开发商财务转定或补足认购金。

  (6)把开发商开好的认购金收据和敲好章的认购书交客户收执。

  (7)书面填写客户打款日期、数额及签约时所需带的各类证件,交予购房客户

  (8)再次恭喜客户。

  2.注意事项

  (1)与现场经理和其他销售人员密切配合气氛。制造并维持现场。

  (2)认购金为签约的一部分,若双方任一方无故毁约都将按定金予以赔偿。

  (3)认购金收取金额为 1-2万元,最低不能少于 5千元。目的是确保客户最终签约成交。

  (4)定金保留日期一般以 4-7天为限,超过时期,定金没收,如客户有困难可适当放宽。

  (5)定金与签约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应尽可能短,以方各种节外生枝的情况发生。

  (6)折扣及其他条件,应报现场经理同意备案。

  (7)认购书填写完后,再仔细检查户别、面积、总价、定金等是否正确,再报案场主管和经理审核。

  (二)签订合约

  5. 基本动作

  (1) 喜客户选择我们的房屋。

  (2) 验对身份证原件,审核其购房资格。

  (3) 出示商品房预售示范合同文本,逐条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

  a. 久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b. 房地产的坐落、面积、四周范围;

  c. 土地所有权性质;

  d. 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e. 房地产规划使用性质;

  f. 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g. 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h. 房地产支付日期;

  i. 违约责任;

  j. 争议的解决方式。

  (4)与客户商讨并确定所有内容,在职权范围内作适当让步。

  (5)签约成交,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第一期房款,同时相应抵:付定金。

  (6)将定单收回,交现场经理备案。

  (7)帮助客户理登记备案和银行贷款事宜。

  (8)登记备案且办好银行贷款后,合同的一份应交给客户。

  6. 注意事项

  1. 第一时间通知开发商派人来现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遇问题,开发商能及时给予解决。

  2. 范合同文本应事先准备好。

  3. 事先分析签约时可能发生的问题,向现场经理报告,研究解决的办法。

  4. 签约时,如客户有问题无法说服,汇报案场主管或经理。

  5. 签合同最好由购房户主自己填写具体条款,并一定要其本人签名盖章。

  6. 解释合同条款时,在情感上应侧重于客户的立场,让其有认同感。

  7. 对签约后的合同,应迅速交予开发商,让其去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8. 签约后的客户,应始终与其保持接触,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并让其介绍客户。

  9. 案场经理和主管应及时检查签约情况,若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篇2:地产营销部签约制度

  1、销售员在确定价格及验证房号是否存在,方能将此房下订,如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均不可私订,由副总监视其行为处理,严重的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2、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写《认购书领用登记表》、《合同领用登记表》时领取《认购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户,其退款除由客户本人亲自到内勤处领取外,公司内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领,一经发现,相关当事人将以辞退处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决的方式。

  4、销售员不得将未经审批加盖合同章的《认购书》交给客户,其内容无效。一经发现,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5、由销售员原因造成客户未能如期签约的,视逾期时间,报公司扣除当事人相应比例佣金。

  6、遇有合同条款更改,除经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签合同无效,一经发现,(来自:www.pmceo.com)上报公司辞退处理。

  7、未严格依照公司签约流程,致使房屋定购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在电脑上,造成销售错误,视情节上报公司记过处理,严重的调职或辞退处理。

篇3:房地产中介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和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第一条 认购书监审制度

  一、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二、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业务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再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三、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业务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对业务员进行5元/套的处罚;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业务员20元/次罚款处罚;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第二条 合同监审制度

  一、监审内容

  (一)、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填写的房号;

  2、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3、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3、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7、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8、预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9、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10、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11、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二)、其他监审内容

  1、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2、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3、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4、《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5、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6、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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