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地产公司销售员服装管理制度

6982

地产公司销售员服装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销售员服装管理制度

  1、销售员服装原则上由公司出资订制/购买成衣,营销部员工缴付押金(押金额等同服装价值或由工薪/提成分段扣除);

  2、售员服装由公司行制作,公司出资;

  3、销售员任职期满6个月,享公司配给工装待遇;

  4、销售员有义务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销售员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辞退,服装费用自行承担;

  6、销售员工任职期未满6个月,自行辞职,服装费用自行承担。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 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篇3: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 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 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www.pmceo.com)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 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 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 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