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业街建设战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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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街建设的战术研究

  (一)商业街建设应是企业和政府的珠联璧合

  商业街是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是城市商品交易最活跃的场所,是市容市貌中最繁华、最绚丽的景观,是推销一个城市时最引人注目的门面,就好像名片,不管真实情况如何,制作精美的名片终能带来更多的机会,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城市竞争力,一些自发形成的老商业街立即被列入改造的规划,在资金上予以安排,商业街在很大程度上自然而然成了一种政府行为。这也许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商业街它本身具有很多特殊性,如它的所占地一般是城市的中心地带;在建设方面有很强的规划性;有大量的公共设施存在等等,这就要求必须有一个非盈利性的机构对商业街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使商业街形成独特风格、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良好气氛,逐步形成人气、商气两旺的局面,如果完全以对待某种具体零售业态的态度对待商业街,那么这种商业街建设得绝对没有价值。

  于是在"城市的名片"思想的指导下,大规模的改造或兴建开始了,对象是"街",目的是诸如"漂亮"、"洋气"这样的审美价值,而其间所依赖的也是建筑或城市规划方面的专家。工程结束后的验收表明:达到了城市美容的目的,但街道所赖以生存的商业氛围却没有相应的增强,巨额的投入并没有迎来更多的消费。而作为商业街,"商"之不存,"街"将焉附?既然是"商业"街,那它就绝对离不开市场的检验,商业街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建设商业街要尊重市场规律,它归根到底是一个商业问题,而不是城市建设问题。追溯商业街的起源,都是市民经济的产物,私营小业主靠着勤奋和机敏在商业街上立足,市场机制在其中扮演主要角色,经营不佳的企业自然被市场淘汰,而商家为了保住在黄金地段上的位置,也会绞尽脑汁,迎合顾客的需求,在今天中国的商业街上,这种机制存在吗?所以企业应是商业街的绝对主体,政府的职能仅仅是"引导"企业去发挥商业街的总体优势,并且这种职能也有让位于民间资本的趋势,如在广东新会就出现了一条由民营企业出资改造并冠名的商业街--悦洋商业街,这条商业街全权由企业规划,并从事日常管理,然后将一部分利润以地租、税收的方式回报给政府。

  但是对于一些老商业街,它的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如果全部交给企业去开发,由于商业街地处黄金地段,地价和获准进入的成本都非常高,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企业会尽量扩大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以降低每平方米所分摊的建造成本。对于整条商业街的协调问题,比如老商业街的传统风貌与现代设施的关系,则在考虑的倒数之列。因此,商业街改造后,往往面目全非,高楼大厦代替了小门脸,现代商场排挤了老字号,一派欧美情调,民族特色荡然无存,2000年定海古城的灰飞烟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时候,政府的干预则显得至关重要。

  (二)管理模式上要不断创新

  现在,我国商业街的管理模式大致分为三种:委托制,在管理办下设监察大队,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对街区道路、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卫生绿化等进行综合管理,如上海南京路步行街;抽调制,从政府各机关部门抽调人员,合署办公,综合执法管理,成立由宣传、技监、工商、物价和辖区负责人参加的管委会,如南京市湖南路商业街;物业管理制,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靠向商家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维持正常管理工作,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维持街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如深圳市东门商业街。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制是一条值得探索的新路子,我国住宅区和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而把这种模式引入商业街的管理,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

  (三)各种类型商业街侧重点应各有不同

  中央商业街作为一个城市的中心地带,是城市的"代言人",它承载的不仅仅是商业功能,还有展示城市个性特色的功能,因此在建设、改造过程中最忌讳的就是对文化的漠视,对城市历史的否定;地区商业街作为一个社区的纽带,应以其无限的亲和力取胜,与周遭的环境、人文融为一体,强调"三民"方针,即"便民"、"利民"、"为民"。认真分析周围居民的消费特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如美国纽约百老汇大道之所以集中了众多的豪华商店、餐馆、旅社、影剧院、音乐厅和博物馆,成为世界最大规模的商业街,主要是缘于纽约市600万有很强购买力的人口;专业商业街作为某种商品或某类人群消费品的集合,要做到各种品牌、规格、档次的齐备,要在人们脑子里形成一种共识,即当我要买这种商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条街。

  (四)业态、业种组合要合理,各种功能要配套

  如何对商业街业态业种进行合理的规划引导,是商业街管理的一大课题,也是规划建设的大问题,因为商厦不管是政府开发还是私营企业兴建,最终都是分散卖或租给中小业主,如果事先没有合理的规划和引导,难于形成商厦的主业和特色,很容易造成商品"千店一面,单调雷同"的局面,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甚至相互影响,降低整个商业街的档次。中心商业街业态应以专业店、专卖店、百货业为主,地区商业街应以便利店、超市为主,特色街应以专卖店、专业店为主,各商业街在业种上应有零售业、餐饮业、大众娱乐业、通讯服务业(电话亭、座椅、医疗设施、酒店等)。根据调查,最佳的业种搭配为:零售业占65%,餐饮业占20%,大众娱乐业占10%,通讯服务业占5%。

  (五)注意整体风格的营造,与城市风格浑然一体

  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来说,其发展有它的独特性,长年累月聚集起来就构成了城市的个性,这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所在。商业街的建设必须注意保护和继承城市所拥有的历史、人文和文化传统,使其成为城市整体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街区的形成都具有历史缘由和大众逐渐认可的过程,规划建设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推倒重建的方法,否则商气会大损。商业街的古老历史文化遗址,在改造建设中应更好的融入新的规划中,使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另外,还必须注重突出城市主调,与城市风貌浑然一体。如北京环故宫的几个商业街,从其发展演进看,虽接紫禁城,但都未为突出自己、炫耀自己而干扰古都的城市主调与风貌。这些商业街建筑的平均高度、体量、格局以及建筑的形制、色彩等诸方面,都注意到都城的文化特色,构造出一种独特的氛围,并与古都风貌浑然一体,相得益彰。给人的印象是,京城里的商业街,说不上显赫华贵,但有股子大家风度,透着北京文化的那种厚度和迷人的魅力。

  (六)注重细节的魅力,交通方便,购物环境优美

  商业街改造必须考虑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休闲广场、演出舞台、绿化景观、街头小品、广告设施等等,如果配套设施跟不上,势必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也给商业街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麻烦。从垃圾桶、座椅、花盆、电话亭到休闲广场,所有细节都要经过精心设计,强调整体风格的一致性,同时,又要通过这种"一致性"展现出"个性",即该商业街的独特卖点。

  交通问题向来是商业街建设的一个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交通与流通的矛盾关系上,一方面交通带动流通,另一方面,流通又限制了交通,商业街往往车流、人流停留率特别大,特别是人们逛街、购物,要往

返穿行一条繁忙的城市"公路",人为造成交通和商业的"打架"。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检验看,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做法就是商业的岛区化,即"人与车的分离"--把商业活动区域从汽车交通的威胁下解放出来,兴建步行街。现在,在我国也迅速掀起了一股步行街热,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尤其对于中心商业街来说是非常值得提倡的,它不仅解决了人车争路的问题,让人们在没有车辆的商业街上安心地购物、休闲,让车流在没有行人的道路上畅快地奔驰,还可以使人们在一个没有汽车尾气的干净环境下购物,这符合绿色消费的大趋势。但是,如果没有交通把人流带到步行街,步行街建设得再好也没有用,因此,步行街应该在交通交汇点的附近,或和主要交通干道平行,并在附近配有一定量的停车场,这是步行街繁华的一个重要条件。另外,针对有的步行街过长问题,可以配备一些具有步行街特色的非机动车俩供人们在疲惫时乘坐。也可采取在一定的时间段对公交车开放的做法,即半封闭管理,如北京的王府井、中山孙文路、广州等地步行街,都采用这样的管理办法,大大减轻了对周边道路的压力。

篇2: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管理办法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的命名管理工作,推动商业街培育和发展,提升商业街品位及影响力,引导和扩大消费,打造城市服务业品牌,根据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SB/T10517-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分为综合性商业街区和专业性商业街区。

  综合性商业街区是指历史悠久、区位优越、规模集聚、业态丰富、定位清晰、功能完善、品牌云集、管理健全、效益良好,处于商业中心地位,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拥有主力店及众多国内外品牌店,集聚效益明显,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商业街区。

  专业性商业街区是指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经营面积,达到商业街区总经营面积60%以上,或拥有某一类专业经营店铺30个以上,汇集该类专业知名企业,具有高度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和辐射力,依托相关产业度高,形成商业和产业互动发展,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商业街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特色商业街区的命名。

  第四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由市政府命名,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

  第五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商务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特色商业街区的论证和评审。

  第六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二)商业规模集聚,经营特色鲜明,业态结构合理,市场定位清晰,综合效益良好;拥有知名的地方特色、老字号店铺、龙头企业和国内外品牌商家,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力明显,对区域商业服务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综合功能完备,具有达标的公共服务性配套设施,与城市交通枢纽实现有机结合;

  (四)商家诚信经营和消费环境良好,人文环境优良,街区商会(协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突出,投诉、服务机制健全,能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五)基础设施完善,具有达标的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环保、节能、排烟、排污、排水、公厕、交通、停车、标识、指示、监控、垃圾、无障碍等设施和条件;

  (六)周边环境优化,建筑风格、空间布局与商业经营、街区功能、历史背景、地域文化相适应。在规划、建筑、设计、装修、亮化、店招、绿化、人文、休闲、景观、小品等方面独具特色;(七)商业街已开业运营1年(含)以上,主街区总长度大于150米(含),店铺数量达到30家(含)以上(餐饮类商业街可适当放宽);其中,经营面积在5万(含)平方米以上为大型商业街区,3万(含)—5万平方米为中型商业街区,1万(含)—3万平方米为小型商业街区。

  第七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商务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

  (三)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现场考查和评审,提出论证评审意见;

  (四)市商务局根据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意见,形成命名建议并向市政府报告;

  (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命名,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综合性商业街区命名为“济南市著名商业街”;专业性商业街区命名为“济南市特色商业街”。

  第八条 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后,各县(市)、区应加强对特色商业街区的培育完善和日常监管,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精品商业街区。

  第九条 市商务局应加强对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经营运行、培育发展和改造建设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领导小组。

  第十条 被命名的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委员会研究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撤销其命名:

  (一)因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必须进行整体搬迁和重新规划建设的;

  (二)商业聚集度降低,规模萎缩,不再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

  (三)经营特色弱化,主营行业与命名特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

  (四)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经营管理混乱,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3:商业街租房意向书

  商业街租房意向书

  甲方:* * *乡* *村(出租户)

  乙方:**公司(租房户)

  **村东有村建商业房30问,房后空地南北长160.6米,东西宽65米,欲租给经营商业的租户,共同搞好农村商业经济的繁荣。经协商,与**公司达成意向,并订立以下意向:

  1.为防止房租变化,租期一次五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到期后,如乙方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使用。

  2.房租包括房后空地在内,每年租金为***元,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租金,过期不缴,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使用权。

  3.商业房前不得擅自搭棚立牌,如必需,首先由乙方征得甲方意见后,按甲方意见办理。

  4.甲方不能随意千涉乙方的经营活动,更不能以此作为敲竹杠的理由。

  5.在租用期间,如有国家征用或占地,乙方必须服从,属乙方自建房屋拆迁费归乙方,土地款项归甲方。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村代表***(公章)

  乙方:**公司代表***(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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