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业地产广告推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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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地产广告推广的分析

  商业地产是一个具有地产与商业双重特征的综合性行业,他兼有地产开发、商业物业运营的双重运行规律,并且具有其本身特有的行业规律。同样,作为商业地产项目的宣传推广也同样有着其操作的独特性,能不能把握住推广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项目运作的成败。众所周知,中国商业地产是近两年才兴起的,整个行业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但是,目前懂得如何操作商业地产的人才十分缺乏,而较能有接合点的多为操作过住宅地产的团队或个人,他们在中国二十余年的住宅推广的操作中,磨练出了极其敏锐的商业意识和有清晰条理的判断力,因而在商业地产兴起时,这些团体或者个人顺理成章的成为项目宣传推广方面的主管。可是,令人困惑的事情产生了,项目的开发商认为宣传推广部门在对项目的宣传、推广没有尽心,导致了项目无法及时的招到主力商户、整体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延误;而宣传推广部门却另有说法,他们认为是高层对自己的支持力度不够或者市场环境不利,方案没有错,因为这些都是自己多年来作住宅的经验。其实,正是由于双方都对商业地产的宣传推广缺乏实践经验和统一的认识,导致项目的陷入泥沼漩涡状态,即不作出举动还可以维持现有状况,动的越激烈,就陷的越深。

  本人在此从商业地产的特点出发,对广告推广进行粗略分析,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推广要从商业地产的终级目的出发,为招商、销售、运营服务。

  商业地产总的目标是招商、销售及商业运营三个方面的成功。招商吸引到具有强大品牌效力的主力店,并确保商家入驻率达到85%左右;商铺销售任务一年的完成率最低应达到30%—50%,两年内基本销售完成;商业运营也就通过宣传、推广活动间接或直接带来人流、产生利润,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如何有效的推动招商、销售、运营工作的进展,就是评价宣传推广工作是否合理有效的铁定标准。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宣传推广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状况划分阶段。并且使每个阶段的目的、投入、策略明确,保证推广的顺畅和各阶段间的延续性。这样可以避免盲目的为了宣传而宣传的事情发生,并可以有效的控制推广、宣传中所产生的费用,合理的分配预算费用。通俗的讲,就是好钢花在刀刃上,该花的决不手软,不该花的,一分不动。

  二、宣传推广中,应该明确推广目的及审核标准。

  实用而非美观,是商业地产的推广思路。当然,在实用的前提下,提升更多附加属性是最佳的,但是,许多时候,宣传推广中的广告推广过于注重美观、活动策划过于偏重表面的热闹,淹没掉了本应张扬的主题、迷失了预定的目标。作为推广中面对目标群体的产物,追求广告画面的个性、漂亮,追求活动的轰动效应是没有错的,但是必须确定一个前提,即在构思、制作时,要将策划案与广告稿看为一种能产生收益的投资行为,并能得到数量化的预期收益指标。不能产生经济、社会的收益,那么广告就可以判断为无效广告。

  三、宣传推广中,也要作营销者,而非生硬的推销者。

  简单的说,要知道目标群体到底需要什么,而非我要告诉你什么,更不能凭空猜测。例如现阶段目标需要知道的是投资政策,但是却臆断或者按照某个策划公司一年前撰写的策划方案发布内容为投资回报分析的广告,这属于与目标群体的沟通不畅,2、3次之后,目标群体的注意力将会转移,对项目的正常进展造成不利的因素。宣传推广部门在进行一项推广、宣传工作之前,一定要先调查市场,摸清目标群体的需要,然后对症下药。所以,宣传推广部门的工作不仅仅是发布广告、策划活动,也应是一个市场的研究员和熟知目标群体心理的专家。

  四、公关多一些还是广告多一些?

  公关与平面广告在商业地产的推广宣传中孰重孰轻?这曾是业内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本人看来,公关与平面广告在商业项目推广中的作用是一样的,只是根据不同阶段和传达不同信息所选择的手段。平面广告是通过创意的新颖和诉求点的针对性传播信息;公关则通过新闻、事件的策划和推广传递企业的信息。作为企业宣传推广的有效工具,是相辅相成的。但是从影响效果来说,公关的千人成本更低、造成的口碑和影响力更高一些,此外,它的时效性也比平面广告更长。

  五、勾绘前景,而非强调实用、优惠。

  住宅的推广格言是:地段、地段、再地段,不行再加上降价(优惠);商业地产不光强调地理上的优势,还需要强调其商业上的前景。例如,国内多数SHOPPINGMALL并不处于传统的商圈内,说服商家入驻就靠开发商对前景的规划。虽然商家大多以利益为上,但是真正有实力的商家会看重长期利益。企业一方面要用市场的实绩来证明自己的优秀,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断描述自己的美好前景给目标群体,目标客户认可了公司的理念、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思路,即使暂时有各方面的顾虑,也终将成为开发商的坚定拥护者,与项目站在一起,共同提升项目的品牌。相反,如果一味的强调优惠,被人认为有某些阴暗面是对项目非常不利的。而且,商家不会为一些优惠去冒更大的风险。

  六、自抬身价,知名度与美誉度并进,张显品牌魅力。

  有一些商业地产为了达到迅速招商、销售的目的,频频参加一些展览会,把自己混迹于普通住宅、商场项目中,这样,短期内可能会招揽一些商家,但是也失去了在大众心中商业地产品牌的魅力,使大众对项目的认识等同于商场,失去好奇感,对以后的商铺销售工作及开业运营造成不利的因素。在商业地产中,宣传推广要始终坚持知名度与美誉度并进,张显品牌魅力。只有知名度,才能吸引目标;只有美誉度,才能提升项目的前景空间,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驻;有了自身品牌和诸多商家的品牌,并成为一个有机的品牌集中营,后期的销售、商业运营才能成功。所以,在商业地产的推广宣传中,知名度、美誉度、品牌魅力三者应紧密结合,绝不能顾此失彼。

  七、挖掘自身,树立他人较难模仿的优势。

  在宣传推广中,许多成功的操作模式和项目的自身模式,往往容易被竞争者模仿、抄袭。所以宣传推广一定要建立他人较难模仿的优势。难模仿意味着竞争的减少。想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站住脚,推广工作在刚起步时就应该建立自己的、他人难以模仿的优势,也许项目自身的有些优势别人的确难以模仿,但不证明无法模仿,所以我们一定要巩固自身已有的优势,同时必须大力挖掘项目在推广中新的优势和宣传中的自有模式。

篇2:商业地产运作核心是招商

  商业地产运作的核心是招商

  最近一直在和一位业界的朋友争论,原因是对商业地产的运作有不同的理解。因为理解不同,导致商业地产的操作模式不同,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结果。结果中的一种情况:招商先行或租售并举,这种情况下商业物业一般会升值;另外一种情况:只售不租或先售后招商,往往导致商业物业贬值,招商难度加大,开发商失去招商主导权,业主和入住商家无法得到期望的投资回报。

  所以天津的冯新总经理,将商业地产的操作模式分为二派:一派是杀鸡取蛋型,另外一派是养鸡生蛋型。

  我认为不管是哪种形式,都应该以“招商”作为商业地产的核心。“只要商铺能出租,在运营,它就具备升值的可能,从而做到“进可攻,退可守”的理想境地。“进”就是可以“带租约销售,”“退”就是先持有,后寻机再售,或寻求上市、REITS、或信托。”这是我在各种场合讲的对招商的理解。下面是招商与销售过程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招商难度远大于销售,佣金上要有侧重。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一线的“置业代表”往往青睐销售。为什么呢?因为销售后回款,他便可领取很高的佣金,而且这个过程很简单,大多适用于投资客,这类业主的特点大多是不太懂商业运营,而追求投资回报。在实际操作中,只要销售员明确告之单价、面积、商铺位置,以及区域大概租金,合同就可以鉴定了!某种程度上,开发商的销售员比投资业主更专业!

  而招商会难的多,一般来讲,选址的人都很熟悉区域租金和租赁的商业条款,租赁合同中对租金、物业费、空调费、取暖费、停车费、消防手续、装修手续、广告位、免租期、付款方式等都会有明确约定,而且大一些的商铺不是选址员能确定的,一般要报给地区经理、地区总经理、甚至商业总部总经理,其要亲自察看区位、房型,以及合同条件,然后才会确定。甚至这些高级职位的人,可能会亲自参与谈判。这时,开发商的招商专员相对商家选址人员来说,不如人家专业。这个谈判过程很长,难度也很高,有时十几个条件中,只要一个条件谈不拢,或者电力供应、结构形式、或物业服务内容有争议,就谈不成。

  所以在市场上,招商人员很难招,而销售人员很好找,就是这个道理。解决方法是对招商人员,在工资和佣金上,要有所侧重。

  二、招商人员在数量上要多于销售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对销售人员,很多项目实行“末位淘汰制”,但对于招商人员,由于谈判周期长、难度高、专业性强,所以要求人员相对稳定,讲究“跟踪”,不是“一促而就”的急于求成。项目招商人员,一般按业态分工,人员数量,应该2-3倍于销售人员,考核周期要加长,考核标准也要针对招商技能和专业性及责任心三方面。

  三、招商要善于借助专业招商机构

  在招商过程中,开发商手中掌握的商家资源是有限的,而一些专业招商机构,则掌握着大量的商家资源,更重要的,它们对商家的选址要求很熟悉,他们对谈判会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通过实际经验,对品牌商家,或大面积的商铺招商,往往中介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实际工作中,可以在招商部门中,专门设置代理行(中介)管理组,负责与之鉴定合作合同,和与其所带领的商户的谈判对接,这样,往往起到“借船出海”的重要作用。

  四、带租约销售,是大多数开发商接受的商业地产运营形式

  在商业地产开发过程中,除了上市公司,或者极少数对资金要求不高的开发商外,大多数对现金流有明确的要求,这就要求处理好售与租的关系。

  既然是商业地产运营的核心是招商,公司又要求营销部门回款,那就出现了“带租约销售”这种模式,才能够巧妙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带租约销售”就是招商在前,销售在后,又要将二者巧妙结合在一起,让他们成功对接,在操作中对招商部门和销售部门要求都很高,尤其是对营销总监,要求其比较全面,妥善处理好租房与业主的关系。

  综述:和朋友的争论,是一种善意的争论,是在不同的操作手法上,对商业地产的不同理解而形成的。我只是希望,通过有益的争论,双方能够学习对方的长处,让更多的商业地产开发商走出“租和售”的怪圈,成为成熟的商业地产开发商。

篇3:商业地产招商与管理顾问合同

  商业地产招商及管理顾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商业顾问、招商项目(暂定名,下同,可简称为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整体招商及该项目商业经营管理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 )。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商业规划、商业顾问、招商顾问等服务。

  2、合同标的: 项目。该项目批准用地规模为 平方米,折合 亩;规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3、委托事项:甲方兹将其投资于 项目中商业用房全权委托乙方招商及商业顾问。

  4、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商业用房开业并正常运营八个月为止。

  5、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对该项目周边的商业情况和消费水平、消费能力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并根据上述勘察和分析参与商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2)、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建筑设计、实际施工进行顾问、监督,使建筑物与商业规划相匹配;

  (3)、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商业房地产制定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4)、对该项目将要建造的商业房地产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并负责培训从业人员以及协助甲方组建商业经营管理公司;

  (5)、为甲方提供一份以该项目为蓝本,适用于大多数商业房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的标准行业运营手册,以支持甲方未来可能参与或主持的商业房地产项目提供指南。

  6、工作流程: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就该项目的招商、商业顾问成立项目组展开作业。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定期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招商和商业顾问方案,并在提交方案时对方案内容予以解释。以上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提出调整要求。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全权开展招商及商业顾问工作。

  (4)、具体工作流程:

  A、商业方案、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的顾问和监督:由甲方确定设计方,并设立设计委托合同,甲方直接向设计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审核、优化设计具体方案,对相关布局、客流规划、服务设施等作具体整改意见,使之符合商业规划的要求。由甲方确定建筑方,并设立建筑委托合同,甲方直接向建筑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表进行阶段审核,提供材料选择建议,使之符合商业规划的要求。

  B、商业中心的招商、招租方案制定及招商执行: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后,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设立固定招商办公场所,并成立该项目的具体营运实体。乙方负责对该项目作细分计划,并设立招商,招租的具体价格策略,派驻专业招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具体品牌招商工作。

  C、开业准备:在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完成70%,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获得购物中心业务相关的所有许可证书。乙方负责以下内容:

  1)、运营手册的编制、制作;

  2)、协助甲方进行经营管理公司人员的招聘、培训;

  3)、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维护、设备系统设立;

  4)、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财务系统设立、税务顾问、培训;

  至此,乙方应保证商业中心的自身管理实体,已具充分能力独立管理、运作。

  D、试营业、www.fdcew.com开张及开业后的日常管理:设定的正式开业日期前60天,即进入此阶段。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购物中心的日常管理。乙方负责对上述三个阶段的绩效进行总结,并向甲方提供总结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购物中心的日常管理,提出修正意见。

  7、服务内容:指乙方服务甲方:

  (1)、商业模式及建筑设计

  A、市场调查

  1)、消费力

  2)、商品结构

  3)、竞争对手

  4)、当地行业惯例

  B、设计委托书

  1)、设备、器材

  2)、通道、公共区间设施

  3)、广告、展览位

  4)、库房、办公

  C、实施设计和调整

  (2)、运营手册及管理架构

  A、合同体系

  1)、自营部分

  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条件

  代销合同

  供应商文件管理

  批发标准格式合同

  2)、租赁、物业部分

  租赁合同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

  1.餐饮类

  2.商铺类

  安全保障手册

  3)、扣率部分

  合同

  服务规范承诺

  4)、内部部分

  人事:劳动合同、员工手册

  跨执照合作合同

  与地主方关系合同

  管理执行委员会合同

  财务体系(按执照个体划分)

  人事结构、招聘计划和培训

  临时结构

  长期结构

  管理运营手册

  各级管理职责

  运营总经理、财务总监

  采购经理、物流经理、工程经理、保安经理

  楼层经理、市场发展经理、财务部门经理

  主管级

  高级员工

  员工

  作业指导书

  库存管理

  收货

  仓储

  损耗

  盘点

  调整

  收银管理

  应收

  银行往来

  备用金

  折扣

  人事、培训管理

  招聘

  福利、工资

  培训

  员工手册

  劳动团体

  保安管理

  警报、监控系统功能

  应急手册

  保险手册

  工程、维修管理(不同功能区域)

  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管理

  价格体系管理

  单证设计

  报表体系

  (3)、招商执行

  A、配合商业中心标志和适用版式

  B、配合意向书、宣传册

  C、招商会

  D、招商执行

  E、招商价格、招商周期

  8、委托费用:

  (1)、商业顾问委托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商业顾问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RMB)。

  B、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RMB);

  该项目开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RMB);

  该项目开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RMB);

  该项目开业八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商业顾问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RMB)。

  (2)、招商委托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的费用按该项目 计提。

  B、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1)、招商的费用结算前提为达到招商业绩考核的标准。

  2)、招商的费用按以下四个时间节点分别结算: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3个月内取得3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6个月内取得6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该项目商业用房在9个月内取得90%成功招商率后五个工作日内;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

  3)、双方协商一致,该项目单户成功招商的定义为:

  9、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并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B、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租金全部进入甲方帐户,招商定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手续;

  C、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E、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优劣对乙方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数额和办法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情况决定。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承担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并提供乙方固定的办公场所,承担相应办公费用;

  C、授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和乙方工作中的联系人,指定联系人为: ;

  D、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承担该项目乙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住宿等相关费用;

  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10、税金: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1、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12、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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