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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研活动要求及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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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学校)教研活动要求及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教学阵地上的作用,提高教研组的工作质量,实现以教研促教学、在教研重探索、在讨论中提高,从而促进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思路

  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中心,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思想,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目的,实现教向学突破,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使学生学会;贯穿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能力,是学生会学;落实全程教学,逐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个年级各有侧重,使教学过程系统化。

  二、教研组工作要求

  1、教研组工作由教导处全面安排,各组长具体负责,全面开展教研活动。

  2、为充分发挥教研作用,实行领导下组制度,下组领导要督促各组完成教导处的各项安排,使教研活动落到实处。(语文组由李校长负责;物理组由晁主任负责;化学组由杨主任负责;外语组由贺校长负责;数学组由方主任负责;政史地由郗主任负责;生物组、体育组由王主任负责。)

  3、各组教研活动定于每周四第二、三节晚自习进行,要求全组参加,且有记录。

  4、开学初,教研活动要求学习大纲,制定本学期计划,安排大型活动,交流讨论个人教学计划及进程,周底上交教导处。

  5、学期底活动。要求总结本学期工作,交流个人工作总结,评优选先,该周底上交教导处。

  6、期中考试后教研活动。要求交流考试总结,调整教法,提出建议。期末考试后,由年级备课组长写出考试总结,并交教导处。

  7、各组每周要进行听、说、评课活动,每人每学期要有一次优质课,全组听、并上交教案、说课稿。

  8、各组要确定年级备课小组,每周日晚2、3节自习在固定地点进行集体备课,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要求每次有记录,每周进度要统一,并通过集体研讨使教学方法最优化。

  9、为强化综合科教学,成立文、理综合组,由教导处安排定期活动。

  10、各组要确定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业务提高,对学生反映较差的教师、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要跟踪听课,全面指导。

  11、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老年教师不少于10节,新分教师(两年内)不少于30节,初级职称不少于20节,教研组长、校领导不少于20节。

  12、各组要认真出好板报,要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两周一次,周四完成。

  13、各组要立足本组实际,每学期要有教研专题,期末必须有成果,并上交教导处。同时,充分利用组内报刊进行专题讨论,提倡组员撰写教学论文(教学心得、教材分析、学情研究、考情探索等)。

  14、为使高三复课更科学,各组每年要进行高三复课研讨,要求本组高三教师每年至少要写两篇教学论文(试题分析、复习指导等)。

  15、各组要积极组织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公开教学、观摩课教学,组织年轻教师进行汇报课教学。

  16、各组每学期要开展各种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能力的大型活动。

  17、每次教研活动,组长要检查组员的教案。

  三、量化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积分形式,每组基础分为80分,按要求加减分。由教导处专人检查,每学期按积分排出名次,前两名为先进教研组,该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按优秀教师对待)。

  考核细则:

  1、本组教师量化考核的平均值/5。占20分

  2、教研组计划、总结及时上交各5分,缺一个扣5分

  3、板报及时加5分,缺一次扣1分。大型活动5分/次

  4、各种赛教活动的教学能手加2分/人(校级)

  5、各组承担的教研任务总结加5分/篇

  6、综合评价10分,由校委会综合评价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教导处

篇2: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

  z中学教师考核(教研活动)细则(30分制)

  一、 常规教研:(总计分30分)

  1、按学校要求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完成一学期听课任务的不扣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开展每周的集体备课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扣完10分为止)

  3、积极参加教研组或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学习活动,迟到一次扣一分,旷到一次扣5分。(扣完6分为止)

  4、按时按质完成本学科月考、期中、期末制卷和阅卷工作,未完成或出现阅卷错误的扣3分。

  二、教研获奖:

  1、主讲课题研究完成结题的,加5分,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得3分,指导本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加2分,该项由教研室认定。

  2、教师撰写论文,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类文章得5分,市级发表的得3分,为校刊撰写学科类文章的,每采用一篇加1分。

  3、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或论文评审,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分、8分、5分;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分、5分、3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3分、2分;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优胜奖加1分。

  4、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给该指导教师加6分、5分、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加5分、4分、3分;市级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的加3分、2分、1分。指导多位学生竞赛,以最优学生成绩计算,不重复累加。

  科研处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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