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

6875
>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校整体形象,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扣减,该考核分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每学期师德师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教职工违背师德师风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实行扣分、扣责任奖或自负后果的处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2--5分。

  ①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的组织和活动、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形象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②在上班期间做“私活”;工作时间打扑克、搓麻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上课时打、接手机;酒后上课、辅导学生的,每次扣考核分2分。

  ③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穿拖鞋背心及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的,扣考核分2分。

  ④上课迟到或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扣考核分5分。

  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5分。

  ⑥因学生违纪而采用罚抄作业或罚款的,如数退返罚款后,扣考核分5分。

  ⑦本人或家属挤占、私拿校产,或本人利用工作之便将校产私自送与他人的,扣考核分5分。

  ⑧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和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或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间关系不和、发生冲突的,扣考核分5分。

  ⑨不按程序办事,不报或越级汇报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矛盾的,扣考核分2--5分。

  ⑩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工作的,扣考核分5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①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上课时对学生放任自流的,视具体情况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②私自停课、放假或不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③赶差生或经常随便让差生停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④讽刺、挖苦、训斥、刁难、侮辱、歧视、报复和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带来伤害的,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元。

  ⑤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并收取资料费,不经学校许可向学生收费,强行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并获得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⑥组织有偿家教或介绍学生到指定地点接受有偿家教获取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⑦污损、撕毁学校表册、资料、账本等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⑧考试试卷制作、保管等环节失职出现泄密并引起不良后果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⑨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⑩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极坏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30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50--200元外,对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负。

  ①上课时因个人工作疏忽或对学生放任自流而致使学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②请人代教、自动离岗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③因管理措施不力,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或负责的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④上班期间参与和组织赌博等其它非法活动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⑤教职工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其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三、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四、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2:X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建设, 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水平,根据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自身职业素质,自觉肩负起教育的使命,是我校每一位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是建设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办社会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

  二、师德规范具体要求:

  根据我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小学实际制定以下师德规范要求: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养并重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权利和义务。

  (4)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静心、尽心、精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

  (3)认真备课上课(没有教案、没有准备不上课),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提高教学活动的有效性。

  (4)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开班级或者串班;在带班过程中手机不进班;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诚相待,关注每位学生的发展,激发学生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3)关心爱护每位学生,用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幼儿,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

  (4)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使幼儿愉悦成长。

  (3)勤思考,敢创新,积极参与小学生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

  (4)寓教于乐,乐教勤业,诲人不倦,把传授知识与养成学生的行为习惯相结合

  (5)不得以外貌特征、家庭环境等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奉献教育,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诚实谦逊,树立新时期的教师形象。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 。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参与社会各办学机构的有偿授课。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师德建设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

  1、将师德师风师规纳入教师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突出正面教育引导,大力弘扬本校教师的师德风范,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2、每学期组织教师进行师德专题培训,牢固树立抓好师德建设是本职,不抓师德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师德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

  3、把师德教育与育德能力培养贯穿教师专业发展的全过程。

  (二)师德评价考核机制

  (三)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和责任书

  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和责任书,并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和责任书。师德承诺书和责任书要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同事的监督。党员和骨干教师要带头践行师德规范。教师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和一责任书,一学年一考评 。

  (四)形成师德激励机制

  1、年终评优,师德优秀者优先。

  2、骨干教师评选重师德表现

  (五)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1、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对教师的关爱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

  2、积极发挥党员在师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篇3: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

>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校整体形象,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扣减,该考核分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每学期师德师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教职工违背师德师风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实行扣分、扣责任奖或自负后果的处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2--5分。

  ①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的组织和活动、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形象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②在上班期间做“私活”;工作时间打扑克、搓麻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上课时打、接手机;酒后上课、辅导学生的,每次扣考核分2分。

  ③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穿拖鞋背心及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的,扣考核分2分。

  ④上课迟到或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扣考核分5分。

  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5分。

  ⑥因学生违纪而采用罚抄作业或罚款的,如数退返罚款后,扣考核分5分。

  ⑦本人或家属挤占、私拿校产,或本人利用工作之便将校产私自送与他人的,扣考核分5分。

  ⑧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和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或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间关系不和、发生冲突的,扣考核分5分。

  ⑨不按程序办事,不报或越级汇报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矛盾的,扣考核分2--5分。

  ⑩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工作的,扣考核分5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①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上课时对学生放任自流的,视具体情况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②私自停课、放假或不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③赶差生或经常随便让差生停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④讽刺、挖苦、训斥、刁难、侮辱、歧视、报复和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带来伤害的,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元。

  ⑤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并收取资料费,不经学校许可向学生收费,强行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并获得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⑥组织有偿家教或介绍学生到指定地点接受有偿家教获取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⑦污损、撕毁学校表册、资料、账本等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⑧考试试卷制作、保管等环节失职出现泄密并引起不良后果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⑨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⑩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极坏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30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50--200元外,对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负。

  ①上课时因个人工作疏忽或对学生放任自流而致使学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②请人代教、自动离岗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③因管理措施不力,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或负责的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④上班期间参与和组织赌博等其它非法活动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⑤教职工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其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三、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四、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