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召开车辆停放恳谈会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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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关于召开车辆停放恳谈会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车主/住户:

  您好!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中心自从20**年9月1日进驻**园以来,加强了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着部分业主对《**园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办法》有不同的意见。为更好的管理好小区的机动车辆,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园区,有效的为广大业主服务。由**园物业服务中心牵头,**园业主委员会承办,决定在9月12日(星期日)下午3点在**园会所2楼业委会办公室召开关于小区车辆停放问题业主恳谈会,如您对停车管理方法有异议或者有可行性建议,希望您积极参加此次业主恳谈会。

  **物业服务中心衷心祝贺每位业主拥有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家。

  服务中心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篇2: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存车方)

  住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

  车辆特征:________

  乙方:________(停车管理方)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应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____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a href=http://www.pmceo.com/wygw/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xtkey>讲话丛级ǖ钠谙藓捅曜冀荒赏3捣训模?/p>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p;&nbs;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p;&nbs; 日期________

篇3: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大学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20**>9号)文件精神,维护校园内的正常秩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流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出入、停放归口学院保卫处管理。

  2、机动车辆通行

  因我院校园内道路狭小、人口密集,人、车流动量大,本着尽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和流动的原则,对个人和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加以限制。

  1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停放(通行证必须放在挡风玻璃前)。

  2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送病人或给校内单位送货等特殊情况除外)。

  3外单位来院临时办事的机动车辆,到门卫处登记并领取通行证方可进入停放。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请来的领导、来宾、或者来校联系工作需进入的车辆,由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统一安排停放。

  4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禁止超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与师生争道。

  5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3、机动车辆停放

  1院内停放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在统一划定的车位内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临时停放的外来机动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

  3租房户及校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能进校停放,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停放。

  二、办证对象

  1、需经常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的私人机动车辆;

  2、在院内购房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辆;

  3、教职工凭行驶证、驾驶证,校外人员凭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及停放证,并与保卫处签订停放协议。

  三、违规处理

  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凡违反者,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

  2、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同时报保卫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拒不执行本规定者,保卫处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执行。对无理取闹、故意滋事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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