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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弘扬宪法精神 做知法守法护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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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gg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2:首个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弘扬宪法精神 做知法守法护法好公民

  首个国家宪法日国旗下演讲: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gg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3:中学生用电安全演讲稿

  中学生用电安全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

  电,是光明之火;电,是绿色的能源;电,是我们忠实的朋友。它和我们的生活形影不离,哪儿需要它,它就会在哪儿发光发亮而毫无怨言。在我们身边为我们服务,为我们无私奉献。电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生活中根本离不开它。

  是它让我们带来光明;是它为我们带来便利:看电视、上网、用冰箱……点的作用数不胜数。可是近年来人类不断在浪费电,例如;晚上睡觉开着灯、在不看电视时不关电源、教室里没人时,电灯却开亮着……“谁知电中线,度度皆辛苦”。或许这节约用电仅是用手指轻轻关上电源,或许只是一句对朋友、家人的提醒。中国约有十三亿人口,每个人节约一点,这将是一笔大大的资源。为了节约用电,我们要做到:光线充足时不开灯,人离开后随手将灯关闭,家用电器不用时不要使它处于待机状态。

  节约用电,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和远智能倡导大家为节约用电而行动起来吧!

  虽然电为我们无私奉献,给我们带来便利,但是它又被称为“无牙老虎”,如果我们不小心触摸它,它会把我们“咬”伤,有时使用不当,还可能会造成火灾,夺去人的生命,将财产化成灰烬。由此可见,电又是多么的可怕!为了安全用电我们要做到:

  不接触高压带电物体

  不用湿手触碰开关

  使用的用电器总功率不能过高,否则引起电流过大而引发火灾

  有人触电时不能用身体拉他,应立刻关掉总开关,然后用干燥的木棒将人和电线分开

  检修或调换灯头,即使开关断开,也切忌用手直接触及,以防触电。

  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或发生火灾。

  我们要学会合理用电,安全用电,正确地使用电源,只要我们能多点了解它的特性,并合理地使用它,它就会温柔地、无私地为我们人类服务。

  同学们,长期以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一直是学校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到了冬季,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的情况有所增加。

  同学们,学生宿舍是大家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宿舍环境,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前些时期我们的老师没收了一些同学的手机和充电器以及宿舍里违规使用的电器,有的同学不理解,认为学校的规定不合情理。请同学们仔细想想为什么?其目的还不是为了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同学们,忽视用电安全将会带来血的教训:

  1、XX年6月28日,下午17时左右,河北某高校物理系大三学生张然下课后回到宿舍,私接电线,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张然击倒在床上。120急救医生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进行了抢救,然而这一切都已不能挽回张然年仅22岁的生命。

  2、发生在上海的:XX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602宿舍同学前一天晚上使用了热得快,在 22:30熄灯停电后,忘记热得快还插在电源插座上,就上床睡觉了。早上6:00在她们还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供电,插在电源插座上的热得快很快把剩下的水烧干,并且很快引起过热,最终烧了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

  在上面的两个惨痛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私接乱拉电线,以及违规使用电器是多么的危险。学校在每一年的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定期的安全教育中,都会针对用电安全做出特别强调。但之所以违规现象仍有发生,是因为有的同学对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手机充电,使用拖线板不会造成什么大不了的后果,安全意识极为薄弱。

  同学们“当你忽视安全的时候,你就已经站在了危险的旁边”。为了你本人,也为了殷切关注你健康成长的家长和学校,我们再次向大家呼吁“安全用电,从我做起”,只有全校师生都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尊重人的生命权,才能确保大家在学校能够安全,健康的成长。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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