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业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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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担任的物业管理单位,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对实行专业化的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共同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国XX市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地址:

  1.3 物业类型:

  1.4 物业权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

  1.5 物业总建筑面积:

  1.6 物业四至及状况:

  1.7 上述基本情况如果与市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测量报告等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的,则应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1.8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乙方是物业管理方面的唯一受托人。

  1.9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及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

  1.10 乙方为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应对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11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事项

  2.1 该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2.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闭路电视系统、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临时应急供电系统、车库收费系统等。

  2.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隔油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污水处理池)、内外停车场等。

  2.4 该物业自动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中央空调机组、电梯、监控消防报警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收集型号增强系统、变配电设备系统、上水(冷热)变频供水系统。

  2.5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2.6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地面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停车场经营管理事项将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独立委托合同)。

  2.7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楼宇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公共区域地毯定期清洗及地板定期打蜡服务等;每日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洗、灭虫、灭鼠;楼宇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

  2.8 庭院绿化与花卉租摆,其中包括:为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庭院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2.9 管理与该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2.10 代收代缴与有偿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杂费以及另行提供的有偿服务的收费。有偿服务的具体项目以及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将另行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2.11 对于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合理收费。

  2.12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用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等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追索违约赔偿、民事诉讼等措施。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服务标准

  乙方将按下列约定,提供24小时(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间断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3.1 房屋外观:破损获及时修复,具有相当的整洁度

  3.1.1. 玻璃幕墙清洁明亮

  3.1.2. 外墙定期清洗

  3.1.3. 大堂内布置合理

  3.1.4. 功能识别标识及入驻单位名录醒目有效

  3.2 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3.2.1. 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有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

  3.2.2.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

  3.2.3. 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

  3.2.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保持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2.5.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2.6. 设备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不降低运行指标

  3.3 公共环境及卫生

  3.3.1. 大堂、洗手间、物业内公共区域每天循环保洁

  3.3.2. 物业外地面、设施设备每天清洁,并保持与楼宇标准相一致;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保持地面整洁光亮

  3.3.3. 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

  3.3.4. 每天收集及清运垃圾

  3.3.5. 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3.3.6. 物业内废气和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3.7. 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3.4 绿化

  3.4.1. 保持公共绿化的花草树木以及盆栽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3.4.2. 保持公共绿地清洁,绿地无纸屑

  3.4.3. 物业内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3.5 交通秩序

  3.5.1. 能及时制止车辆违规停

  3.5.2. 进出物业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

  3.6 安全秩序管理及消防

  3.6.1. 执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熟悉物业环境,文明值勤,语言规范

  3.6.2. 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

  3.6.3. 结合物业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6.4. 详细的消防记录

  3.6.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

  3.6.6. 自动化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有序,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6.7.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3.7 报修和投诉受理

  3.7.1. 紧急情况:30分钟到现场

  3.7.2. 小修:24小时内解决

  四、服务期限

  4.1 甲乙双方均同意预计该项目正式开业日期为年月日,因此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为期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该项目开业日期提前,则按实际开业日期计算。

  4.2 本合同期时,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延长期限。且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协议;如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标的物业权属关系发生变化(包括业权分散或变更)而未签署新的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可视为本合同自动以年度为周期延续,除非乙方认为本合同必须终止。

  五、服务收费

  5.1 管理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5.1.1 根据本合同所列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物业管理运行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元整(RMB元/月)或按当月所收取的全部物业服务费的7%比例提取,按两者数额高的收取。

  5.1.2 在物业管理运行期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依据市场通涨率,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应当较前一年增加5%。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签之后,续签之服务期间应当与本合同服务期间连续计算并继续按照每年5%的比例递增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5.1.3 每月5日之前,乙方将按运营期酬金标准自行从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如遇物业服务费资金不足时,甲方要负责及时向乙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该项费用在项目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中列支。

  5.1.4 管理服务酬金不包括其他额外开支,如税费、追缴费用而产生之法院和律师费用等。

  5.1.5 在收到上述服务酬金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5.2 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开办费)

  根据政府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由甲方按项目建安费2%的比例提供给乙方,并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为节省甲方开支,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预算,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管理筹备工作开展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该费用除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以外,乙方在物业服务费中提取适当数额,自正常营运期开始之日起分5年返还给甲方。

  5.3 物业服务费

  5.3.1. 物业服务费标准

  5.3.1.1. 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为:

  A.写字楼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RMB元/月/平方米)。

  B.商业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RMB元/月/平方米)。

  本物业红线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和中央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暂定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RMB元/月/平方米)收取。

  5.3.1.2. 甲乙双方将根据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测算结果,据实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方式体现。但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的金额为准,如备案的物业服务费低于双方确认的上述标准,其差额在乙方管理期内由甲方补足。

  5.3.1.3.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测算以甲方提供的总建筑面积、各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各用户单元的销售的建筑面积,以及该项目各设备系统情况及其能源消耗数据为依据,综合考虑乙方为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所需人员及其费用和其他管理支出,进行测算。如甲方提供的各项面积数据及设备设施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有较大出入,由此造成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时,由甲方补足不足部分。

  5.3.1.4. 甲乙双方须于物业管理筹备期开始之日前的一个月以前,完成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3.1.5. 甲方对客户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以甲方书面确认为依据,被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5.3.1.6. 在项目开业后,空置房和甲方自用房的物业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全额承担;已销售但未办理入住之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垫付;由于销售承诺不兑现等甲方原因,造成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其费用由甲方补足。甲方的交费时间与本项目规定的其他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费时间相同。

  5.3.2. 物业服务费缴纳方式

  5.3.2.1.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五日内缴纳。

  5.3.2.2.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年缴纳,应当于年度起算的第一个月底前缴纳。

  5.3.2.3.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仟分之叁(3 ‰)加收滞纳金。

  5.4 其他收费

  5.4.1. 有偿服务收费

  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该费用的收取按照如下优先顺序予以确定:

  (1)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价格制定;

  (2)按本合同双方核准的价格制定;

  (3)按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认可的价格制定。

  5.4.2. 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养护费用除外)

  5.5 欠款处理

  若甲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有关款项,经乙方采取追缴措施后,甲方仍未在乙方指定日期内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服务及收取每日仟分之叁(3 ‰)的滞纳金,并保留追索上述欠款及违约金的权利。

  5.6 税金

  乙方不负担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的营业税,而是向甲方收取应支付的该营业税所需资金。乙方负责缴纳中国境内对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所征收的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七、保险

  7.1 在全权委托物业服务期间,乙方作为该物业的全权委托管理人,应以该物业服务机构之名义,购买该物业管理所必需投保的保险。

  7.2 该物业服务机构购买之该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物业服务费用列支,保险收益应列为营业收入并应用作弥补被损毁财产的支出。

  7.3 该物业的全部保险单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办理。

  7.4 物业保险范围一般应包含物业共用区域/设施/设备;而保险范围种类应包含物业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公众责任险等。

  八、甲乙双方的声明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物业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发现,并把损失控制到最小,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通知的送达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时,应当以邮寄、专人送达、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且该通知送达下列地址及受送达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拟接受通知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协议另一方变更情况):

  甲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十、保密条款

  10.1 乙方从甲方处所获之物业信息资料,如需保密,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10.2 甲乙双方从对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法律有相反规定或者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0.3 乙方有权将自甲方取得的非保密资料运用于市场推广代理服务。

  10.4 甲方与乙方另签定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则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11.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任何情况,甲方将物业整体、部分转卖或任何非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三个月的管理服务酬金(酬金按违约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管理期的酬金标准而定),因此给对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相应经济赔偿。

  11.3 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一年内聘用乙方的顾问人员,否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该员工当时工资标准一年工资的金额。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篇2:丽港商业城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丽港商业城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第1条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络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丙方:广州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广州市****

  联络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丙方向甲方所开发的“****”项目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2条 定义

  1. “甲方”指委托方,即:______

  2. “乙方”指受托方,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丙方”指受托方,即:广州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4. “物业”指由甲方在**市开发的“***”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5.“交付使用日”指甲方与物业购买方共同签署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物业交付的时间。

  6.“后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指根据本合约有关条款的内容,在本合约期限内,并且在物业交付购买方使用日以后,乙方及丙方为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7.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指甲方就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合约提供的服务,依据本合约的约定应向乙方及丙方支付的费用。

  第3条 甲方之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约之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及丙方作为本合约定义之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在本合约期内,为保障乙方及丙方有效地开展物业顾问工作,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为:

  1.合约期内,甲方有权就本物业使用乙方和丙方的公司标牌及旗帜;若本合约中途被撤消或终止,此项权利同时撤消。否则,乙方保留以法律手段向甲方追讨损失。

  2.应在物业交付使用日三个月内,成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负责本物业正常物业管理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如甲方参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时,乙、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成本投入,向甲方提出可行方案由甲方实施,由甲方负责本物业的设备设施等硬件及公共环境等条件符合评比标准,如有不达标的项目,甲方须在限期内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相应费用。

  4. 须在签约后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及丙方进行沟通,若此人发生人事变动,或联络方式变更,均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其联系方式或变更联系人。

  5. 依据销售时约定的交铺标准及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铺位;且需完好保存物业的报批件、建筑及设备等方面的各种图纸、文件及资料,并在交付使用日前的两个月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

  6. 须依据本合约规定按时向乙方及丙方支付顾问酬金,并由丙方开具收费发票。

  7. 在合约期内应对乙方及丙方的顾问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与配合,以保证乙方及丙方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乙方及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

  8. 甲方应给予乙方及丙方顾问人员以下几方面之权力,以确保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物业管理建议权;

  财务管理建议权;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之人事建议权。

  9. 甲方须及时提供有利于乙方及丙方工作之有关本物业之资料,及时向乙方及丙方通报工程进度,并负责本物业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第4条 乙方之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约之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聘用,负责为甲方提供并履行本合约确认的物业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在合约期内,乙方应:

  1. 乙方须严格履行本合约的相关条款,尽职尽责完成本合约规定之顾问工作内容。

  ( 详见:本合约第5条之第5项 )

  2.监督丙方工作,保证丙方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内与甲方约定之工作。

  3.同意甲方使用乙方的公司标志,并同意由丙方代收取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4.合约期内,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执行代表,按合约规定履行乙方及丙方的责任及义务。

  第5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丙方应根据本物业实际需要或经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书面要求,派遣顾问人员定期到本物业现场进行实地指导工作,并参与及协助甲方解决物业管理筹建与经营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2. 丙方要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工作监督,对于甲方因未及时采纳或拒绝丙方提出的各种正式书面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充分考虑。

  3. 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有权随时检查甲方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并应该及时以各种明确的表述方式要求甲方纠正。

  4. 丙方须于合约期结束前,作好与甲方的工作交接,以确保合约结束时本物业的管理工作仍能正常运行。

  5. 为甲方提供阶段性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包括:

  一、物业管理筹备阶段顾问服务内容

  5.1 物业管理销售配合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

  对甲方的销售和招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

  协助甲方招聘示范单位及销售部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等人员;

  对售楼部的装饰布置及周边环境提供书面顾问建议;

  协助甲方确定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的制服样式;

  对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等进行培训;

  展销会期间派员到现场进行有关物业管理知识的解答;

  在销售活动前或期间协助提供工作安排的建议及现场协助工作;

  编制《管理公约》、《商户手册》、《装修手册》等管理文件,此文件在签署房屋买卖合约后交予业主,增加业主对甲方的信心。其中《管理公约》需在甲方指定的法律顾问审核确认以后,方可使用于业主。

  5.2 物业管理筹备服务

  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文件、管理规章制度、表式等;

  拟定招聘程序及招聘要求,协助建立合适之管理组织;

  协助进行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选址及装修;

  建立员工的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及权能;

  协助定制相关之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及奖惩制度,以协助推动员工之工作积极性;

  提供岗前培训,使各岗位管理人员认识有关日常运作,并提高服务意识;

  根据需要,协助甲方进行清洁、绿化、保险、以及部分工程维护保养外判商的招投标工作;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筹备的前期采购工作,包括提供保安、工程等所需工具、物料、用具的购置建议;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的验收移交。

  5.3 财务服务

  协助甲方编制首年财务预算及开办费预算;

  开设物业管理专用银行帐户;

  协助编制各项财务制度,如:请款程序、低值易耗品摊支、折旧及零用现金、凭证记帐制度及应收未收帐管理制度等。

  二、后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5.4 物业管理方面

  协助甲方推行现存或修订后的管理文件,针对实际情况或客户提出合理要求面作出修订、完善;

  协助甲方开展二次装修管理;

  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交检定报告,并由派员到现场检定有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供纠正及预防措施;

  每月定期协助甲方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审;

  综合各部门检定结果与甲方召开总结会议,定期(每月)与甲方开会,检讨日常工作及提供整改建议,共同解决存在之问题;

  推行车库维护的计划,设计及合理安排车库照明开放时间,以减少能源费;

  协助甲方进行客户回访工作,了解客户所需,改善服务质量;

  协助制定完整物业管理紧急处理程序。

  5.5 财务管理方面

  协助甲方按既定的财务计划,执行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每年十月份前,协助甲方编制下一年度管理公司营运的财务预算;

  协助向物价局申报物价,编制申报物价报告及预算,争取理想收费。

  5.6 人事管理方面

  定期为员工安排专业知识及岗位职责培训,使员工不断更新管理技能及物业法规的知识,并促成其取得有关上岗的资格;

  协助甲方明确岗位职责,执行员工评审制度及汇报责任;

  协助进行招聘员工工作,以弥补自然流失的员工,并制定标准试题或现场面试的程序等;

  安排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素质教育,特别要加强服务意识及法制教育,协助定期举办防火演习;

  5.7 工程支持方面

  协助执行已制定的修缮计划,并定期检查,以确保机电及物业结构,在任何时间均以最佳状态运作;

  协助对机电及设备的使用维护手册,严格执行其中内容,并使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程序及设备的运作;

  听取客户的意见,检讨楼宇之设计和设施的营运,并提出改善意见,以求物业达至高水平之物业管理要求。

  三、顾问工作方式

  物业验收移交阶段,丙方将派遣最少一位驻场人员协助解决物管上的问题,经理级管理人员每月赴物业现场不少于四次,与甲方共同处理物管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如甲方有需要,则丙方需到现场配合甲方工作,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应甲方之需求根据顾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本合约正式生效后,丙方派遣高级物业经理负责驻场,并协助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6条 顾问期限 (丙方派驻人员清单详见:附件)

  1.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2. 如甲方在本合约期限结束后,有意继续聘请物业管理顾问单位,则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可以优先考虑乙方及丙方。

  3. 合约期满前两个月,如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可再续约,续约期另行商定。如三方在合约届满前未能达成一致续约协议,及三方并未违反此合约内有关条款,此合约将于合约期的最后一天自然终止。

  第7条 顾问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为:每月RMB: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

  q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的支付方式为:在签约后十五天内,甲方预付相当于二个月之顾问酬金给予丙方。(即:______元整)。以后逐月并在每月30号前向丙方支付酬金。

  2. 如在乙方及丙方负责管理物业期间内,使物业获得优秀称号或有关ISO9002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等称号,则甲方将承诺适当的奖励。

  3. 如甲方未能按时缴付该酬金,丙方将保留权利在应缴费用拖欠达三十日后暂停本合约内乙方及丙方之职责及服务,直至有关欠款及滞纳金(每日千分之二,2‰)由甲方缴清为止。

  4. 合约期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聘请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的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约定为:每月RMB: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8条 终止合约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则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方应本着公平、客观之原则协商处理。

  2.乙方及丙方未能按与甲方约定之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或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服务水平仍未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提前15天通知丙方终止本合约。

  第9条 合约修改及变更

  本合约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三方可对本合约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0条 不可抗力

  非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过错,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下,使甲、乙、丙方均不能执行本合约下的义务,三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责任与权利

  三方特此声明,乙方及丙方在行使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履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及

  赋予乙方及丙方之权力时,如乙方及丙方在履行职责时并未违反任何法律及本合约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乙方及丙方免受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或其他形式的追究。如因乙方及丙方违约或在顾问期间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工作对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时,甲方保留向乙、丙方追讨损失和由乙、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要求后开始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

  2. 败诉方须负责有关之诉讼及法律费。

  第13条 标志所有权

  1. 本合约期限内,甲方将有权使用乙、丙方公司的有关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等,但仅限于与本物业相关的方面,包括广告资料。由甲方印制的广告资料自签约日起可使用一年时间。

  2. 在本合约期限内,如乙方公司发生股权转变、合并或改组等情况,乙方将保证甲方根据本合约有关条款合法使用乙方新的有关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等。

  第14条 适用法律

  本合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5条 文字及其他

  1. 本合约用中文书写。

  2. 合约中任何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并以信件或传真形式发出。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在对方电话确认后,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约首页三方的地址、传真号码如有任何改变,须在改变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有关之改变。

  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盖公司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生效。本合约壹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丙方:

  代表人:

  日期:

篇3:试谈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

  试谈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

  同样是物业管理,商业楼宇与住宅小区,在功能与服务对象上绝然不同。商业楼宇的管理,除了常规的物业管理之外,还要加上特殊的管理服务。

  一、营造一流经营空间,确保商场良性运作

  商场的装修十分频繁,由于施工队伍的良莠不齐,道具制作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妨碍,甚至个别道具存在安全隐患,物业与商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摩擦。对此,上海置地广场物管中心的做法是主动向各供应商宣传安全法规,指导他们规范施工;对施工力量确实薄弱的单位,由物业管理公司按市场价进行有偿服务,确保商场的经营活动,也满足了物业管理的要求,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

  为方便商厦招商,物业管理企业要在提供一流的环境上下功夫。比如在一次商场楼面调整中,因招商时间过于仓促,有些柜台来不及进场,为了填补空白点,该楼物业及时安排布置了一些植物和盆景,形成了一个个错落有致的绿色小景点。取得了良好的视察效果。

  二、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物业管理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更要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考验。

  现代化大厦普遍配置有大型应急发电机组,高低供配电设备,智能型消防设备,高灵敏度摄像安保系统,现代化的能风系统,各类高速电梯、自动扶梯,大型空调机组,燃油锅炉等等。这些设备设施的技术含量高、价格不菲,一旦遇上天灾人祸,仅靠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能力,往往是难以迅速恢复正常运营的。

  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可以用参加保险的方法把“不确定”且“大”的损失,转化为“确定”且“小”的损失。例如1999年6月置地广场900冷吨离心式冷冻机组高速齿轮意外受损,获理赔款4.75万元;1999年8月上海地区遭暴雨,大量雨水涌入置地广场地下一、二层,造成电梯、自动扶梯,消防报警设备等被淹,获理赔款67.5万元。

  三、办公楼租赁,为业主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在商务楼管理中,物业管理公司除常规工作之外,有时还全权负责办公楼的租赁,此时,物业管理公司更应该时时刻刻为业户着想,认认真真地为业户服务。比如上海置地广场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原先购置了该处商务楼的一些业户由于受到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对于购入的房产急于脱手或转租,便开展了代业户租房的业务。此举加深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户在情感上的沟通,加深彼此的了解,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缩短了双方的距离,给物业管理费的征收带来了便利。

  四、注重环保,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随着中国加入WTO,环境质量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物业管理需要开拓的领域还有很多,生态环境的保护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应当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目标之一。随着ISO14001的导入,物业管理公司首先要时刻注意自身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如在贯彻实施ISO14001标准的过程中,进行废电池回收,废荧光管集中处理工作;发出倡议书给各业户,增强业户及顾客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号召大家共同保护好地球的生态资源。

  上海成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置地广场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 沈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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