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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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单位(简称甲方):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房人(简称乙方):

  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诚挚的欢迎阁下成为本小区的业主,在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阁下的入伙表示衷心的祝贺!为了协助您的装饰装修工程顺利完成,让您在小区里住得放心,生活得舒心,活动得宽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使小区建筑物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物业公司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请阁下会同您聘请的装修单位详细阅读,并请您督促装饰装修单位,遵照本协议执行。

  一、装修申请:

  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在确定好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后,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一起携带以下资料,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前台办理装修申报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业主持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委托他人,受托人应持有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的,有业主签字的委托书)。

  2、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建资格证书并盖单位公章。

  3、装修平面图(建筑、给、排水、电)和装修项目明细表。

  4、装修单位负责人确定装修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填写防火责任书,加盖装修单位公章。对装修施工安全、防火进行现场监督,配合物业公司进行装修管理。装修单位、业主对火灾事故,装修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按规定填写:

  (1)《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书》

  (2)《装修施工承诺书》

  (3)《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装修审核批准:

  业主与装修负责人办理好装修申请手续后,物业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批准后,业主与装修负责人办理如下事宜: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各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工程完工并入住后,由物业公司进行初验、复检,未见结构破坏、空调安装统一有序、给排水堵塞及其他违章装修及渗漏,全额退还装修押金。

  2、装修施工单位凭指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的照片,办理装修许可证。每证押金50元,工本费10元。

  3、装修施工单位指定现场负责人,凭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每人二张一寸照片,办理装修人员施工出入证。每证押金50元,工本费5元。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管理处制定的各项规定。

  1、土建部分:

  (1)一切楼宇外的改建、扩建、搭建及其他违章建筑,皆在严格禁止之列,包括在公共部位加设门口财神等。如出现以上问题,管理处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制止。外墙、户与户之间的隔墙,不允许打砸及钻孔。外墙不允许安装管道及其他附属物,必须严格保持建筑物外观的统一。承重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及承重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破坏,包括在梁、柱、板上钻孔。

  (2)厨房、卫生间装修时,防水很可能被破坏,应补做防水,确保地面不渗漏后,再做地面层。(装修期间不允许有积水现象)

  (3)室内地面装修厚度不得超出允许的负荷范围。

  (4)室内隔墙拆除,除在装修申请时在图纸上注明外,拆墙时必须请物业公司人员到现场复核后方可施工。拆墙严禁使用8P以上大锤,新砌隔墙,应使用轻质建筑材料。

  (5)不允许建造室内假山鱼池。

  (6)不允许改动门窗、玻璃颜色、外墙颜色,外墙上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墙装饰(包括遮阳篷、雨篷、花篷、凉亭等)。

  (7)为保持小区外观统一,由发展商负责安装小区智能化闭路监控系统和可视对讲系统。住户不允许安装室外防盗门及防盗网,违者将由行政执法局进行强制拆除。

  2、电器部分:

  (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用电负荷,设计好家用电器容量,超载或电量不够,物业公司不负责办理增容,敬请谅解。

  (2)不得改动主配电箱和箱内的电器设备,不得将配电箱暗装在木制家具内或封闭。

  (3)改动室内线路,除装修申请时必须申报外,应根据国家施工规范施工。电线、电器零部件、使用国标产品,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不得只接零线不接地线,不允许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所有线路应使用阻燃PVC管,转角处使用接线盒,在管内穿线。

  (4)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不得安装在木制家具内或木质地板上,避免电线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5)住户可视对讲机不允许自行拆除。装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影响装修必须拆除或移位时,应向物业公司申报,请专业人员操作,自行拆卸造成系统故障或损坏要赔偿损失。

  (6)装修完工,装修单位按实际电器线路绘制竣工图,交物业公司、业主各一份,以便于以后检修。

  3、装饰部分:

  (1)不允许改动阳台及阳台栏杆(包括颜色和式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搭建、改建、扩建、或安装卷闸门。

  (2)吊顶如采用木质结构必须作防火处理。(刷防火涂料或用防火板)

  (3)商业房屋装饰装修,除遵照本协议外,特别禁止占用公共场地。广告、标志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灯光不得污染楼上住户。

  4、给排水、卫

生洁具:

  (1)不得改动给水主管道,不允许改动排水主管道和在排水主管道上接管,必须按照现有的排水管道位置选择卫生洁具。

  (2)排水管道装修施工时,应防止泥沙杂质等掉入,避免管道堵塞。排水管道如须封闭,检查口处要留出20cm见方的活动门,卫生间吊顶在排水管道疏通口处也应留一块活动板。

  (3)装修前请业户做好卫生间及厨房、阳台的试水工作,装修后发展商、物业公司将不对此承担保修责任。

  四、空调安装

  室外机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划,按规定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安装。室外管道铺设要横平竖直,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到指定的排水管道。不遵守以上规定,物业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小区外观的统一。

  五、花园的使用规定:

  1、首层花园

  业户只拥有首层花园的使用权,严禁在花园内搭设或建造建筑物(如假山、鱼池、花架、遮阳篷等),未经许可严禁在围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严禁在花园内种植根深或攀延植物。

  2、天台花园

  业户只拥有天台花园的使用权,只允许在天台花园放置盆栽、简便桌、椅等物品,严禁在天台花园铺设地砖、搭设或建造建筑物(如花池、鱼池、花架、遮阳篷等)。

  六、装饰装修常规管理:

  1、装修队伍进入施工时,务必先行检查电器线路,确认电器线路良好,运行正常。检查给排水管道,确认排水管道畅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装修施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超时施工影响已入住业主休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物业公司将采取临时停电措施,强制停工。

  3、装修施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场地和设施。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和卫生,必须关好进户门装修,避免污染。搬运装修材料和清运装修垃圾时,必须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墙面、地面、道路、楼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装修工人凭装修出入证在规定时间进出小区。装修工人进入小区或在小区内活动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装修工人不得窜栋、窜户或到与装修单位无关的部位、公共场所等处逗留、便溺。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可疑人员处理。不听劝阻的,管理人员有权没收装修出入证,清出小区。

  5、装修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装修管理协议,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乱扔装修垃圾、污染公共部位、设施,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酗酒闹事、践踏草坪,损毁花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物品、危险品、漏油或五吨以上车辆进入小区。漏油车辆污染小区道路应负责清理干净,赔偿损失,运送装修材料车辆由装修负责人带入小区,并配合值班人员作好记录,随车人员下车登记。允许进入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限速5km/h.,且不允许在私家车位或草坪上停放。

  7、为保证小区安全及公共秩序,装修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业户不得自行清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运送道路清理干净,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到室外规定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2元/m2收取。严禁高空掷物,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禁止违章用电,装修机电工具用电必须使用电缆线或护套线,不准单线并用和用插头将电线插入插座或将两根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及超负荷用电,如因以上原因造成跳闸的则后果自负。

  9、房屋装修施工场地,严禁吸烟。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单独存放,油漆施工作业期间,要采取安全措施,防火防爆。严禁使用空压机进行喷漆作业(因喷漆作业已发生多起爆炸事故)。

  10、文明施工,完工清场。明火作业的,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报物业公司批准。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商铺每30平方米、住宅每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备一支灭火器。每个装修工人都会使用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拿的位置。

  11、装修施工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小区内留宿。

  12、严禁将装修剩余的水泥砂浆、涂料、油漆及稀释剂、冷底油等倒入排水、排污管道,一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将对此作出严肃处理。装修完工初检时,物业公司将重点查验。

  13、装修负责人每天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装修安全事故,杜绝高空坠物。

  14、装修材料应多处沿墙堆放,严禁在室内中央地带堆放。

  七、郑重申明:物业管理公司保留要求业户对所有装修进行更改或还原的权力,(如该项工程影响小区整体、或严重影响外观、楼宇结构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即使该项工程在物业公司批准下已经完成,物业公司也会发出更改/还原通知,业户接到更改还原通知应以小区整体利益为重,在一个月内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配合进行更改/还原,物业公司将以其他方式,(包括向有关部门申报、人民法院起诉等)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所需费用仍由该业户承担。

  八、 装修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违章建筑,不得以装修单位或个人利益,鼓动业户加建、扩 建。否则,物业公司将向建设局举报,吊销其承接装饰工程资格。

  九、违规处理:

  根据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单独或同时处罚:1、督促改正;2、责令停工;3、扣留工具;4、赔偿损失;5、强制恢复;6、没收出入证;7、暂时停水、停电;8、按有关规定罚款;9、报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罚;10、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执行。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更改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第六条装修人员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搭建建筑物、构建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窗。

  第十五条装修人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十三、本协议经业主签承诺书生效。

  (附住宅小区管理违章赔偿标准)

  zz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住宅小区管理违章赔偿标准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违 章 项 目单 位赔 偿 标 准

  1临时占用公共场所、行人通道等平方米/月100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平方米/月30

  3损坏公用设施、水电装置次照价赔偿

  4占用、损坏绿化地平方米50-80

  5砍伐树木棵20-300

  6践踏草地次50

  7攀折树枝次50

  8损坏垃圾桶次按原价赔偿

  9乱扔乱倒垃圾次50-100

  10高空抛物次100-500

  11随地大小便次50-200

  12损坏美化、娱乐设施次照价赔偿

  13违反规定制造噪音次20-100

  14乱扔果皮、纸屑等次5

  15乱停乱放车辆次10-50

  16小区内违章摆摊次50-100

  17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次加倍赔偿

  18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次100-500

  19损坏水沟、电缆沟盖板次加倍赔偿

  20偷电次500-3000

  21私自接管偷水次200-2000

  22偷窃井盖次1000

  23因施工堵塞井管个300-2000

  24乱贴乱立广告牌次100-500

  25小区内违章驾驶次50-100

  26违章装修房屋次赔偿损失并罚2000元以下

篇2:小区装饰装修展示合作协议

  小区装饰装修展示合作协议

  甲方: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给z住户提供方便的装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在z内设点展示并承揽装修业务。为加强管理,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z家庭装饰装修展示合作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偿提供给乙方宣传展示场地,并为乙方宣传展示提供方便;

  2、督促乙方在装修前须到物业部办理装修手续;

  3、装修期间,对装修单位实施管理,严格按照乙方申报的装修方案监督其施工;

  4、负责监督乙方严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必须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装修;

  5、参与乙方房屋装修的竣工验收,清算乙方预交的费用和如期退付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签订本协议后即交纳展示场地费每月300元;安装电脑的电费每月100元;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保证金每证每月10元;〈出入证〉工本费每证2元;按月计算提前交纳。乙方如不交纳下月费用,甲方将视其退场。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此合同均应提前通知对方;

  2、在不违反结构安全规定和不破坏房屋原有的整体性,不影响建筑物外观(含外墙窗、阳台门)的情况下可根据业主对原房屋使用性质的需要进行装修,并取得在房管部门办理装饰装修《许可证》,若未办理上述证照,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向甲方提交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含施工平、立、天棚、水电路线图),一经甲方核准,须按图施工。

  3、在苑区内承揽工程后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每户3000元,完工验收后三个月退还),建渣清运费(每户200元)及办理《装修施工证》(一户一证);在办理完毕装修许可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进场装修;

  4、因装修造成对楼宇、公共设备设施的损坏,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负责对承揽的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护,维修期为壹年.

  5、愿意对所雇用之员工若有不端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6、苑区内房屋、楼道、门窗上不设置广告牌及布幅广告.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其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其违规行为的情况,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报房管、城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四、本协议共2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进场物品:

篇3: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住户):

  乙方(物业企业):花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装饰装修住宅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积:______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苏建法5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特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装饰装修房屋的过程进行管理服务的权利。

  3、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管理处制定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清楚明白规定的内容,在装修期间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其聘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甲方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证不发生下列(但不限于)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出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条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

  本条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他连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住、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6、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7、甲方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以及涉及到第6条装修工程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

  8、甲方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和设施。

  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乙方依据本协议和《装修管理规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11、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对小区其他业主造成损失和伤害时,须承担陪偿责任

  12、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装修押金和有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管的权利。

  2、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装修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对甲方装修房屋的所有权证和装修人资格进行确认,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

  4、发现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协议第一条第5款行为的,或者未经批准实施第一条第6款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对于甲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装饰装修企业强行推行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填写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中,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规定》对其进审核。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装修期限公寓不得超过90天,如确属需要,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施工作业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墙、电锯、电钻)装修,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日产日清,并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清运,不得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防盗及户外设施的安装要求

  甲方对于空调机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烟机排烟管道、燃气热水器排水管、排气扇、防盗窗花、晾衣架、户外增设照明、汽车防护篷、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服从乙方维护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整体环境的统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现场指导。

  第三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装修保证金

  1、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甲方向乙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为每户1500元。

  2、房屋装修完毕,经查验无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发现有装修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按实际损失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

  1、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有乙方负责统一清运。

  2、甲方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向乙方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为2.5元/㎡。

  3、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因拆除的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实另收费用为30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内容及《装修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劝要求甲方补交并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协议,未实施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内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装修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签字之日生效。

  附件:《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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