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样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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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样本6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1.目的: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问遵守。

  第一条 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仲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

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补充条款

篇2: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编号:ZJWY/KF/BG-014版本:A/0序号:

  甲方: 乙方:

  为了能给广大业主/住户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维修公共利益及保证工程质量与财产安全,依照建设部(第11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特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申报登记工程开工前五天业主向甲方申报《装修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

  1、房屋合法权益有效证明;

  2、申报人身份证;

  3、装饰总平面图、隐蔽工程部分施工图;

  二、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相关费用: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业主缴1000元,装修公司缴1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人。(注:初检合格后可申请退还业主保证金1000元,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退还装修公司保证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出入证进出本小区,否则甲方有权不允许其进出小区及施工现场。

  四、装饰装修内容:

  施工期间,须将服务中心签发的《装饰装修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业主/住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装修手册及政府相关规定,并且必须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进行规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甲方处审批,经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装修期限:

  装修时间:中小工程为45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好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延期,应到甲方办理延期手续。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业施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保证无噪音、无难闻气味的作业经z客户服务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准施工。

  六、搬运规定:搬运装修材料、工具等,要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保持公共部分整洁,损坏赔偿并扣款,运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须用袋装好,并不能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出入,未经甲方同意,电梯不得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工具等。

  七、遵守规定:

  1、装修期间不得占用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为加工场地;

  2、施工现场保持物品整洁、摆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高声喧哗,不准煮食留宿,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4、有动火施工项目的必须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5、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标准为4公斤2支),并且须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装修期间住户大门必须关闭,所有发生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必须按甲方安排。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如超容量用电必须与甲方协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则承担。

  8、改动卫生间、厨房及排水渠等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闭水试验。

  9、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垃圾要当日清理离场。

  八、禁止行为:

  1、不能改变住宅外立面形状、规格及颜色。

  2、不能改变住宅设计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及安装空调机且安装位置错误而损坏小区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内不整改的,由甲方统一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500元。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住宅原有设计的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的,限期清理,修复损坏下水道,扣除装修保证金30%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九、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配合和接受z客户服务中心或安管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者,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恢复,对于不听劝告的,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进行处理。乙方要承担违章装修造成的损失,严重者甲方向市有关部门报告,装修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若因本装饰装修问题对其他业主,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分等损害或损失,乙方须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及赔偿费用。

  十一、验收:业主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务中心与服务中心约定初次验收时间验收,初次验收合格日起三个月后再次约定时间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凭收据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z小区期 幢 座 号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住户):

  乙方(物业企业):花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装饰装修住宅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积:______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苏建法5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特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装饰装修房屋的过程进行管理服务的权利。

  3、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管理处制定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清楚明白规定的内容,在装修期间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其聘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甲方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证不发生下列(但不限于)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出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条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

  本条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他连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住、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6、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7、甲方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以及涉及到第6条装修工程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

  8、甲方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和设施。

  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乙方依据本协议和《装修管理规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11、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对小区其他业主造成损失和伤害时,须承担陪偿责任

  12、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装修押金和有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管的权利。

  2、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装修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对甲方装修房屋的所有权证和装修人资格进行确认,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

  4、发现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协议第一条第5款行为的,或者未经批准实施第一条第6款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对于甲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装饰装修企业强行推行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填写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中,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规定》对其进审核。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装修期限公寓不得超过90天,如确属需要,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施工作业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墙、电锯、电钻)装修,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日产日清,并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清运,不得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防盗及户外设施的安装要求

  甲方对于空调机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烟机排烟管道、燃气热水器排水管、排气扇、防盗窗花、晾衣架、户外增设照明、汽车防护篷、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服从乙方维护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整体环境的统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现场指导。

  第三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装修保证金

  1、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甲方向乙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为每户1500元。

  2、房屋装修完毕,经查验无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发现有装修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按实际损失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

  1、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有乙方负责统一清运。

  2、甲方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向乙方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为2.5元/㎡。

  3、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因拆除的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实另收费用为30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内容及《装修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劝要求甲方补交并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协议,未实施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内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装修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签字之日生效。

  附件:《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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