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每月工资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医改办案政策将门诊医疗费用按月打入个人账户。我校继续执行这一规定。
二、参照有关文件,学校给参保教师发放一定数量的门诊医药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教师全年医药费报销规定如下:
教师全年门诊医疗费超过个人医保账户和补助费之和部分。65 周岁以上准报销超出部分的70%,55-64周岁以上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60%,40-54周岁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5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40%。报销工作一律在当年底一次性完成(凭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专用发票及医保处方)。
三、八种疾病的医药费按医保原规定办理。
四、住院医疗费用仍按医改政策由医保中心办理。
五、女教师生孩子的费用报销:
1、规定可以报销的部分按80%报
2、人工流产费用不予报销。
六、如市医保中心有新政策,学校另行制定方案。
篇2:小学教师医改报销方案
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每月工资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医改办案政策将门诊医疗费用按月打入个人账户。我校继续执行这一规定。
二、参照有关文件,学校给参保教师发放一定数量的门诊医药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教师全年医药费报销规定如下:
教师全年门诊医疗费超过个人医保账户和补助费之和部分。65 周岁以上准报销超出部分的70%,55-64周岁以上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60%,40-54周岁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5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准报超出部分的40%。报销工作一律在当年底一次性完成(凭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专用发票及医保处方)。
三、八种疾病的医药费按医保原规定办理。
四、住院医疗费用仍按医改政策由医保中心办理。
五、女教师生孩子的费用报销:
1、规定可以报销的部分按80%报
2、人工流产费用不予报销。
六、如市医保中心有新政策,学校另行制定方案。
篇3:医院新农合患者报销直通车制度
医院新农合患者报销直通车制度
一、目的
保证新农合患者出院当日领到补偿款。
二、范围
医保办新农合审核结算人员、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三、内容
1、 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XX省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和“XX市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牌匾。
2、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新农合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制度。
3、向每位合疗患者告知我院是报销直通车定点医院,出院时可当日结算。
4、患者出院当日,科室合疗协管员及时核对住院费用、向合疗患者提供报销所需资料。
5、合疗办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合疗患者的各项资料,确保合疗患者出院当日即可领到补偿款。
6、每季将合疗患者“报销直通车执行率”纳入对临床各科的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