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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著书不止:记我校X教授勤奋笔耕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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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不息 著书不止

  --记我校zz教授勤奋笔耕的先进事迹

  我校zz教授退而不休,著书立说,十九年来先后编写专着23部,被人们誉为多产科普作家。

  zz教授从事蔬菜教学、科研和推广工作36年,对蔬菜栽培有着丰富的经验,为了把自己积累的知识和技术传承后人,他1995年退休后,放弃休闲娱乐的时光,专心致志写作,先后出版《蔬菜育苗新技术》、《特菜安全生产技术指南》、《彩色甜椒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等专着22部,为我国蔬菜生产做出了贡献。

  zz教授出书之多、出书之快,与他勤于学习、善于总结有很大的关系。他几十年开展了多种蔬菜栽培试验,特别喜欢特种蔬菜和食用菌栽培技术的研究,并收集了大量的资料,为他以后著书立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写好专着,他博览群书,除自购书籍外,还经常到学校图书馆借阅专业书刊,翻阅大量的参考资料,把最新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引入书中。因此,他编写的书通俗易懂,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出版发行后,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大棚日光温室黄瓜栽培》、《蔬菜栽培实用技术》、《蔬菜间作套种新技术》(北方本)、《魔芋栽培与加工利用新技术》等4部书,供不应求,先后再版6-11次,发行量达37万多册。近年来,他先后向我校图书馆赠送已出版的专着14种(本),为我校学生学习提供了珍贵的参考资料,受到了大学生的喜爱。

  20**年,他因患肾病做了一次大手术,身带尿袋,行动不便,但他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依然笔耕不辍,五年编写6部专着,他这种顽强的拼搏精神,使我校师生深受感动和教育。

  zz教授退休后勤奋笔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撰写的《青椒保鲜与贮藏》一文,被收录于《中国领导干部理论参考文库》,并获一等奖。《香椿贮藏保鲜与加工利用》一文,在中国新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北京时代前沿人力资源信息咨询中心,20**-20**年开展的中国人力资源、科研、学术成果访问活动中,鉴于此文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探索性、开拓性,经调研室综合评审,被评定为优秀作品,并荣获优秀科研学术成果特等奖。该文在“中国改革与发展经典成果论着”中被评为一等奖。《香椿种芽的生产》一文,在建国55周年优秀论文获奖文库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黄花菜繁殖技术综述》一文,在北京精苑文化交流中心举办的全国优秀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个人传略被收录于《世界名人录》、《中国专家大辞典》、《共和国农业专家名人录》、《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

  年近八旬的zz教授,虽然年老体弱,但他仍然坚持每天写作。目前,他又承担了两部书的编写任务。他活到老,学到老,创作到老。他生命不息,写作不止。

篇2:职院聘请兼职教授、兼职教师暂行办法

>  职业技术学院聘请兼职教授、兼职教师暂行办法

  为了密切与兄弟院校、科研机构及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外教师资源,加速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体现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聘请兼职教授、兼职教师的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原则

  (一)兼职教授的聘请原则:

  兼职教授是带有荣誉性质并承担一定义务的学术称号,应授予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或学术带头人;或行业、企业的具有丰富管理及工程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我院拟聘的兼职教授要能对我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研方向、教学改革等诸方面的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给予咨询、指导。

  聘请的兼职教授要专业对口,一般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总以上行政职务,有明确的学术挂靠单位,愿意对我院的发展承担一定的义务,并经常与我院保持联系,对我院的教学改革重要举措、实习基地的建设给予顾问、支持。

  (二)兼职教师的聘请原则:

  兼职教师应在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学术上有所专长;或生产、研发一线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我院拟聘的兼职教师要能对我院各系部的学科建设、科研方向、教学改革、教学工作等诸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给予咨询、指导。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要专业对口,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愿意对我院的发展、教学承担一定的义务,并经常与我院保持联系。

  二、职责和任务

  (一)兼职教授的职责和任务:

  1、兼职教授每二年来院进行学术讲座或新技术讲座不少于10学时(或每学年参与教学不少于30学时)。

  2、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发表咨询意见。

  3、参加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的工作,对新专业的设置和调整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议。

  4、利用自身学术声望与地位为学院物色推荐优秀人才,在相应学科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学研究队伍。

  5、参与或指导学院科研工作。

  6、为学院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兼职教师的职责和任务:

  1、对专业建设发表咨询意见。

  2、参与学院新专业的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论证工作。

  3、对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提出建议。

  4、担任1-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可自编讲义和课程大纲。

  5、每学年参与教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

  三、聘请程序及有关事宜

  (一)兼职教授聘请程序:

  1、凡需要申请聘请兼职教授的系部,须根据上述要求向学院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反映受聘兼职教授学术水平的业绩材www.pmceo.com料(包括毕业证书、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并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学院教务处(如所聘对象为国外专家须经外事办同意)初审后,送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授予称号。

  2、兼职教授的受聘仪式由申请系部主办,教务处、人事处、院长办公室协助筹备,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兼职教师聘请程序:

  凡需要申请聘请兼职教师的系部,须根据上述要求向学院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反映受聘兼职教师学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并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学院教务处初审后,报人事处备案即可。

  (三)人事处建立兼职教授、兼职教师资源库,根据学院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工作等诸方面工作需要随时与之保持联系。

  四、受聘兼职教授、兼职教师的待遇

  1、从事学术讲座的兼职教授,按每小时50~100元的标准奖酬金,从事教学活动,按每学时35~50元的标准发放课时金;

  2、从事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按每学时25~35元的标准发放课时金;

  3、赠送我院(院)编印的有关教材、刊物、资料;

  4、每年补贴兼职教授书报费500元,补贴兼职教师书报费200元;

  5、每年底由聘请系部组织慰问活动,发慰问信、慰问卡。聘请系部应不定期地举办兼职教授、兼职教师的联谊会。

  6、在应聘期间完成的高水平学术专着、科研成果,经我院有关学术机构认可,可优先在学院学术刊物上发表。

  五、兼职教授每届聘期二年,期满后可视实际情况续聘,兼职教师可视实际情况随时聘请。

篇3:院企业建立教授工作室管理规定

  学院企业建立“教授工作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着眼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围绕打造先进陶瓷制造业基地,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发挥学院教师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联系,不断拓展校企合作的新渠道和新形式,促进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学院教育更好地面对社会、面对市场,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教授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二条 教授工作室接受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条 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负责教授工作室的组织、协调、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学院实训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授工作室的规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协助教师进行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工作;执行以及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授工作室的确立与建设

  第五条 教授工作室的确立与建设应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能为合作企业解决技术和生产开发上的一些难点问题,产生的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对学院专业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学生培养模式的改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第六条 教授工作室的确立:根据企业和学院教授的要求,由企业和教授工作室带头人提出工作室的建设方案,经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教授工作室的硬件建设和科研经费主要由合作企业提供,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对工作室的活动经费如培训费、交通费等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章 教授工作室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 身体健康、热爱我校,愿意我校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接受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第九条 工作室专业教师必须在不影响学院的正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

  第十条 工作室专业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五章 教授工作室人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根据合作企业的要求开展科研工作为其解决生产开发上的一些技术问题。开展环保、节能、降耗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推动陶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结合学院教学,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学生培养模式的制定及实施。为企业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第十三条 接受学校交给的相关任务,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章 工作室的管理

  第十四条 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由带头人负责,工作室专业教师在工作期间,其表现不适于继续做相关工作时,经学院实训部、教务处核实, 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批准,可劝其退出。退出后,其不再享受各项待遇。

  第十五条 工作室专业教师在工作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单位批准,可以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工作室研究成果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工作室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工作室所有。 如属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或有阶段成果转让,则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工作室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第十七条 工作室研究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的有关要求对工作室研究成果中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工作室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并形成科研成果的,按照《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资助或科研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归学院科研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条 特殊情况的,工作室研究人员待遇可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20**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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