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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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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学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学校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厅局级、县处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学校机要室进行。

  3、领导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校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篇2:公司领导保密责任制度

>  领导保密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各级领导在保密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的党政、行政领导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为该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长、所长对所和公司保密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所和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所和公司的贯彻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

  三、全面了解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

  四、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的工作计划,对所和公司保密工作和上级有关指示的贯彻有要求。

  第四条 总经理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所和公司保密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所和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所和公司的组织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

  三、全面了解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所和公司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年度内进行总结。

  四、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所和公司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组织研究解决。

  五、经常监督、检查所和公司保密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保证保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条 所和公司各主管领导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一、为保密管理与其分管业务的结合提供保障。

  二、熟悉分管业务中的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事项和涉密人员基本情况。

  三、确保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管理www.pmceo.com机构在所和公司保密工作中与自己分管业务的保密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

  四、在分管的重大涉密活动中,确保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对涉密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各部门的党政、行政领导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本部门全面宣传、落实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所和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二、对本部门的涉密人员进行日常保密教育和管理,将保密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

  三、主动接受所和公司保密办的监督和指导。

  四、及时上报本部门出现的泄密事件,并积极配合保密办进行查处。

  第七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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