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离职分析报告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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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分析报告范文二

  ----上半年(1-5月)

  尊敬的领导:

  转眼20**年度近半,高离职率长期以来是我公司的一大难题,现将1月-5月离职分析如下:

  一、现状

  图1: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平均 离职率

  图2:

  部门 离职人数 所占比例 总裁办

  如图所示我公司截止5月31日,月平均离职率君超过10.6%之上。行政部(含辞退人员)、品牌营销中心、工程服务中心、体验中心、国际贸易部分别在21.3%、17%、12.8%、10.6%、10.6%靠前五名。

  二、离职原因分析

  本部门将离职原因统计,以个人发展因素、薪资待遇等离职为主原因。且细分如下:

  1、个人发展原因:1)、公司由生产转向服务,在组织架构及战略愿景的建立、职能部门建设、职责划分上不够完善合理,公司文化氛围亦不符合员工心目中自由、开放、朝气、人性化的理想标准,日常办公氛围普遍低沉缺乏活力激情,一部分原因是公司一些实质性愿景和战略不能够深入员工心扉,员工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蓝图“的勾勒缺乏耐心和信心。

  2)、公司的发展关系到员工的发展,人力资源的建设也是公司的建设,而从各部门用人及良好氛围建设来看,公司部分中高层普遍不予重视,或者战术规划、工作系统整合与分配、骨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全面管理等知识结构、经验资历欠缺,亦或非专业。这直接导致用人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与计划与实际工作开展不匹配,招聘进来员工处于闲置状态。公司部分员工持得过且过的“埋怨”状态:人力资源部没有合理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等不绝于耳。而实质上,人力资源管理及人力资源建设与开发工作不仅仅是HR的工作,也是用人部门的责任。一些业务部门实质性的业绩不突出、骨干精英缺乏,导致部门内部训练、传帮带的机制没有形成,纯粹依靠HR也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因此,难免流于形式。

  2、薪资待遇原因:物质决定意识,在马斯洛五层次需求上物质需求显然是基础,之前也针对薪酬原因做过一些分析和建议,薪酬架构合理与否是需要彻底评估建立。然而,公司的个别“鲶鱼”并没有在公司竞争机制和良好氛围建设中起到理想中的“鲶鱼效应”,反而产生的“羊群效应”,盲目跟风,个人不良言行举止煽动扩大,抱怨、麻木、“骑驴找马”的侥幸心理。种种现象都是需要用人部门带好头,打好仗为基础。

  3、辞退等其他原因则包括员工健康福利、人员繁冗闲散、异地打工返乡发展等。

  三、思考与建议

  1、“希望要大于失望” 。改变“朝令夕改”的头脑风暴制度,流程与依据的缺失、职能职责的划分与配置不合理等不良行为准则、现象,倡导从部门做起,中高层积极引导员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努力改善。

  2、员工不是成www.pmceo.com本,不是企业投资风险的承担者和缩减开支的对象,不论是在薪酬福利、人文环境、制度实施等方面,要开阔人才开发思路,树立与时俱进的人才观念和企业运营管理理念,不僵化、不主观,真正建立起宽松、人性的办公环境。

  3、公司中高层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管理理念的提高。对此,一方面公司加强中高层管理运营等专业培训,另一方面也希望中高管理阶层推陈出新、主动学习提高自己的职业管理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到敬业、专业、职业。以身作则的引导下属员工,作为中流砥柱和标杆为公司尽责。

  4、组织架构与企业愿景的实现都是需要业绩,公司的长效发展也需要利润的良性增长。而这些都是靠实实在在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我们的发展侧重点,主打品牌产品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需要一种作战方案和策略,不论是综合布线产品类、还是智能弱电工程项目,都是需要系统的品牌营销与策划方案,我们每走的一步都是摸索,而这种创新与摸索也是需要智慧筹划。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市场的营销则需要我们围绕着公司的核心愿景去开拓。策略方案可以变、工作方式方法可以变,但是服务的宗旨确是业绩与利润。

篇2:地产置业公司离职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员工(以下称离职人)因各种原因离职的行为。

  3、权责

  离职申请提出:离职人/离职人所在部门主管

  离职面谈:人事部

  离职申请初审:部门负责人

  离职申请复核:项目人事部

  离职申请审核:项目主管人事副总经理

  离职申请批准:项目总经理、主管项目董事

  4、术语

  4.1 离职:离职人因各种原因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的行为总称为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职、劝退、解雇、裁员。

  4.2 自动离职:离职人未提出辞职或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7天以上(含7天),或者在提出辞职后不履行请假手续任意缺勤超过3天,从而自动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行为。

  4.3 辞职:离职人单方面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4 劝退:离职人因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5 解雇:因离职人违法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由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6 裁员:公司因经营状况或管理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等原因,需要压缩部门、裁减人员而由公司单方提出与离职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4.7 部门负责人:本文件中部门负责人定义为部门所属最高行政级。

  批准吴小平审核马 翎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20**.9.15实施日期20**.10.1

  5 内容

  5.1 离职审批流程图

  a.财务部人员;

  b.督导二级以上人员;

  c.月薪3000元以上人员

  属以上情况的,须呈递

  5.2 离职程序说明

  5.2.1 离职申请提出

  5.2.1.1 辞职 试用期内离职人需提前7天, 正式录用之离职人需提前30天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离职调查问卷》,并在填妥后将《离职申请表》递交所属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若督导级人员离职则递交所属部门负责人,行政级人员离职则递交项目总经理。《离职调查问卷》则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交回人事部。

  5.2.1.2 劝退/解雇 部门经理应将离职人的有关情况与人事部门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所在部门最高督导级人员到人事部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负责填写,同时由部门负责提前7天-30天通知离职人。

  5.2.1.3 裁员 由项目总经理提出裁员计划,交人事部,由人事部与其部门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确定裁员名单并提前30天通知离职人。

  5.2.2 初审签批

  由部门经理在接到《离职申请表》后应根据原因和部门状况认真进行审查,并注明意见,签批后递交人事部。

  5.2.3 面谈与复核

  5.2.3.1面谈组织者:人事部相关工作人员

  5.2.3.2面谈对象:a. 对劝退/解雇/裁员持有异议的离职人;

  b. 在《离职调查问卷》上提出较为突出的管理问题的离职人;

  c. 人事部酌情安排面谈的离职人。

  5.2.3.3操作程序:由人事部负责人指派专人与离职人面谈,根据面谈结果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由人事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人事部意见"一栏中加签意见。

  5.2.4 审核与审批

  人事部在《离职申请表》加签意见后,按权限逐级报批。

  5.2.5 离职手续办理

  5.2.5.1 办理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

  5.2.5.2 办理手续

  人事部收到经审核批准后的《离职申请表》后应立即通知离职人,离职人向人事部劳资管理员提交制服押金收据及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考勤记录,人事部在结算后直接将《离职申请表》交至财务部。同时,离职人必须将已填写完整的《离职调查问卷》交回人事部,凭此在人事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并依照以下流程到各个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a.所在部门 (按《离职手续办理表》所列内容办理工作交结手续);

  b.制服房(须到制服房办理退工服手续的部门有:餐饮部、运作部、市场&销售部;须到部门指定的服装保管员处办理退工服手续的部门:物业公司、售楼部);

  c.秘书室(须到秘书室办理手续的岗位包括:行政级人员、行政办人员、行政办车队主管、物业客运中心主管、售楼部办证员、业务部办证员、工程部资料员、物业住户中心主管);

  d.人事部(办理退《员工

  手册》及工牌手续);

  e.后勤部(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f.后勤部(办理伙食费结算手续、退宿及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g.财务部(办理结算)。

  5.2.6 工资结算及退社保

  a. 工资结算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人将《离职手续办理表》第一联交回所属部门文员处,凭第二联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 退社保 人事部开具加盖公司印章的退社保证明,离职人员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

  5.2.7办结期限

  5.2.7.1 辞职/劝退/裁员 离职人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办理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各项交结及工资结算手续,凡在员工宿舍住宿员工若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按25元/天收取住宿费,超过7天不办理者,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

  5.2.7.2 解雇 人事部应在收到《离职申请表》后,在"批准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为离职人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天。

  5.2.7.3 自动离职 由所在部门主管/主任提出申请,按离职程序办理,但财务部不予结算工资,同时不予办理其它任何手续。

  6.附则

  6.1本《管理规定》中所提及之"特殊情况"是指:

  a. 审核人或批准人休假或出差;

  b. 离职人怠于办理离职手续;

  c. 离职人向人事部提出复议;

  d. 其他。

  6.2 本《管理规定》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7. 相关文件 (暂无)

  8. 使用表单

  《离职申请表》

  《离职调查问卷》

  《离职手续办理表》

篇3:地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地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1总则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竞争机制,维护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2.1本制度适用范围是公司全体员工。

  2.2员工离职的主要内容:

  2.2.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2.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因公司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2.3违纪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2.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其离职自动生效;

  2.2.5除名:按有关法律规定达到除名条件的,作除名处理。

  2.2.6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到期或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

  3离职程序

  3.1辞职:

  3.1.1辞职者到人力资源部索取《辞职报告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申请。

  3.1.2对于辞职者,若平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工作部门主管加以挽留,进行离职面谈,如员工仍坚持辞职再批准其申请。

  3.1.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1.4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1.5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

  3.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辞退书面报告,并附事实材料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意。

  3.2.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

  3.2.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2.4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3违纪辞退

  3.3.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违纪辞退书面报告,并附员工严重违纪事实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3.3.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3.3.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3.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违纪辞退者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违纪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4自动离职

  3.4.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旷工的事实书面材料;

  3.4.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4.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员工作出自动离职的处理。

  3.5除名:

  3.5.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除名的书面材料;

  3.5.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5.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符合除名条件的员工作出除名处理;

  3.5.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除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除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6劳动合同终止:

  3.6.1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对方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之前的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3.6.2合同期满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4.1员工持《离职员工交接表》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2移交内容和期限:

  4.2.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规章、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离职员工交接表》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应办而未办的事项交代清楚(技术资料、图样等交由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4.2.2物品移交:餐卡、职员卡、文具等物品交相关部门人员;

  4.2.3移交期限2天;

  4.3离职人员办理离职移交时应由直属负责人指定接替人员接收,如未定接替人员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办理接收工作,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部门负责人自行接收。

  4.4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其直属负责人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务、资料未交还或对外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索。

  4.5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4.5.1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至离职批准日期的工资,无补助费。合同违约金,培训费等应扣款项按合同规定处理。

  4.5.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辞职者,按未提前的天数根据日工资总额赔偿给公司作为代通知费;

  4.5.3自动离职者及未按规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者,不进行薪金结算。对公司财务交接不清而自动离职者,视情节轻重公司考虑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5.4正常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4.5.5被违纪辞退、除名者,不予经济赔偿。

  5离职责任

  5.1部门交接人与离职者办理移交手续时,由于移交不清楚,而对公司或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交接部门负担。

  5.2离职者由于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公司有对离职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6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公司给予出具《离职证明》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30天内为员工安排办理停交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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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离职公告:

  7.1员工离职前,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通告,告知员工将要离职的时间、交接安排、离

  职原因。

  8本规定自20**年5月份起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附:《辞职报告》

  《离职员工交接表》

  人力资源部

  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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