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费用成本的控制,提高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财务部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制定和控制各类费用标准、审核权限、报帐流程。
3.2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各类费用的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的各类费用成本的控制。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成本费用管理原则及核算办法
4.1.1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4.1.2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利息支出、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A.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服务中心人员的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材料消耗、保安部费用、绿化部费用等。
B.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C.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
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D.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F.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J.管理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4.1.3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1.5%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4.1.4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4.1.5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处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处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4.2成本费用支付范围及审批权限
4.2.1**物业属下两公司支票印鉴由**物业总经理负责保管,支票的私人印鉴分别由两个公司的出纳负责保管。
4.2.2**物业个人日常借款每次金额在其工资范围内的,由**物业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借款;**物业各部门日常借款非现金每次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费用,由**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借款;每次借款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费用,经**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必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到财务部借款。
4.2.3凡是合同付款支出金额在50000元以内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凡是合同付款支出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费用,还必须报经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再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才可以支出。
4.2.4物业公司为集团进行有偿服务金额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需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A.工程类合同会签程序:集团项目中心物业公司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集团管线副总裁集团副董事长。
B.营销类合同会签程序:集团营销中心物业公司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集团人力行政法务部集团财务中心集团管线副总裁集团总裁。
4.2.5物业公司为集团进行有偿服务金额20000元以内,不用签订服务合同,凭工作联系单的审批及报销凭据进行报销。
A.工程类审批程序:集团项目中心物业公司集团财务中心集团管线副总裁集团副董事长。
B.营销审批程序:集团营销中心物业公司集团财务中心集团管线副总裁集团总裁。
4.2.6员工当月借款需在下月10日前在财务部报账,否则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上次借款未结清者,原则上不办理再次借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账,需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后,可暂不扣当月工资或再借支。
4.2.7费用的管理及支付标准
A.差旅费用
因公出差将视工作需要,由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其差旅费方可报销,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报销标准如下:
差旅费标准表:单位:元
项目 职 务标准 | 飞机 | 火车 | 汽车 | 轮船 | 住宿费标准 (元/天) | 补助标准 (含膳食及交通) | 其它支出 | ||
一般地区 | 特殊地区 | 一般地区 | 特殊地区 | 取得总裁同意的批复方可报销。 | |||||
总经理级 | 普通仓 | 硬卧 | 视情况 | 二等仓 | 260 | 300 | 80 | 100 | |
主管级 | 普通仓 | 硬卧 | 视情况 | 三等仓 | 160 | 200 | 60 | 80 | |
一般员工级 | 普通仓 | 硬卧 | 视情况 | 三等仓 | 80 | 120 | 50 | 60 |
注:特殊地区是指北京、上海、深圳。境外相关费用的标准另行规定。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视路途远近情况,经服务中心经理审查,财务部审核同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请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可预支人民币1000-3000元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凭单据按《因公出差费用报销的标准》的有关规定报销并返还剩余预支款。
餐费补助:定为早餐10元,中餐和晚餐各20元。出差人员按实际误餐餐数领取补助,如由其他单位接待或以顾问名义接待其他单位并报销业务费等,不再享受餐费补助。
住宿补助:赴外地出差,在亲友家投宿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天人民币100元的住宿补助;由接待单位支付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补助;出差人员在外住宿必须凭旅店、招待所、宾馆、酒店的正式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
B.办公费用
①公司禁止用公款为个人配备交通、通迅工具,员工的交通补贴已包含在工资福利中。对确因工作需要办公事而发生费用的人员,视情给予额定的交通、通讯及相关的补贴。具体人员名单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核准后,由财务部执行,额定范围的补贴,需凭正式票据实报实销。
②办公电话:公司正、副总经理开通国内长途服务功能,公司职能处室、各服务中心及所属部门开通市内通话功能,其中公司正副总经理、职能处室、服务中心的话费按实报销,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的办公话费按150元/月以下金额报销,各类值班电话按100元/月以下金额报销,超额自付。
③文具、宣传、印刷与购书等费用
公司及各服务中心因办公业务需要购买的办公文具、纸张等费用,分别由公司人事行政处、各服务中心事先做计划,写清用途、数量、金额、统一报公司人事行政处经理或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并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统一采购,再由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及报销。
需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做宣传广告,须事先做计划,写清广告内容、版面大小、刊登时间、广告费用等,由服务中心经理申请,人事行政处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其费用由直接受益的服务中心承担或由共同受益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
因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类报表、资料、值班记录登记表等,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统一印刷发放,其印刷费用由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
各服务中心因业务的原因需要购买工具书、业务书籍资料的,必须事先做好计划,报公司人事行政处审核,总经理审批,其发生的费用在各服务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各服务中心购买的图书属公司的资源,应建立图书库,做好登记和借阅手续,并把图书目录定期报公司人事行政处,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经理统一协调,供公司及各服务中心人员借阅,以充分利用公司资源。
④会议费用
公司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统一由人事行政处策划组织,策划方案应包括会议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及费用预算,交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其发生的费用由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各服务中心召开会议的费用,需由各服务中心另行上报审批,其费用在各服务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
各种会议原则上不发咨询费,不发纪念品、礼品,与会者不发任何补贴。
⑤职工培训费
经公司批准的员工脱产、半脱产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毕(结)业证书,并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者,学费、书费予以全额报销。原则上每人每年累计培训费不得超过2000元。
未经批准或不签培训合同的,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⑥业务招待费
公司正副总经理及服务中心经理因业务需要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任何业务接待费不设饭店、酒楼与餐厅签单记帐。
公司正副总经理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业务接待费按实报销;服务中心经理确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事先请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经财务部审核,方可报销。
报销单需注明接待事宜,附合法的发票并具完善的签批手续,即经办人、证明人、服务中心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全公司年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年营业收入的3‰~5‰以内,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允许突破。
⑦医疗费
所有聘用员工的医疗费按公司医疗保险之有关规定执行。各服务中心自行招聘的临时工不属此规定范围。
⑧加班费
公司实行定员工作制,确因工作需要,每次时间加班在4小时以内的补贴10元,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每次补贴20元。假日加班原则上以轮休形式由各单位自行消化,个别确实不能安排轮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篇2:物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范例
物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物业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〇〇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根据问题大小及性质的严重性,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一〇一条非我方因素,而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中止的合同,由承办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一〇二条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纠纷的,承办部门应及时寻找法律依据,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通过法律程序妥善解决。
第六节合同的管理
第一〇三条合同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后按合同的流程规定签字、盖章和归档。合同文本在两页及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第一〇四条合同文本正本经双方签约后存办公室壹份,承办部门、财务等执副本若干份。
第一〇五条公司财务要做好合同收、付款统计和汇总与各业务部门进行对帐。每季度及年度付款情况须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七节责任及附则
第一〇六条公司不允许部门或个人以部门或私人名义(职务技术成果)对外签订业务合同,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一〇七条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单位利益而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L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
L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
GT-BF-ZHGL-012-20**(A/0)
1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L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良好的公众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适用于集团管理员及以上人员(试用期除外)。秩序维护队员、保洁绿化员、工程人员、会所服务、案场服务等专职岗位人员的服装的管理,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另行制作,自行管理。
3职责
3.1 集团综合管理部或下属单位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工作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采购、发放、回收、调配、保管、统计等工作。
3.2 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员工工作服管理。
3.3 各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工作服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工作配置标准
4.1.1男装:
服装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短袖
衬衫西装裤长袖
衬衫西装
上衣西装裤领带羽绒服
件数2222211
4.1.2女装:
服装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短袖西装裤/裙长袖
衬衫西装上衣西装裤/裙马甲羽绒服
件数2222211
备注:其中物业服务中心女装夏装短袖衬衫可改为1件短袖、1件长袖衬衫。
4.2 员工工作服的采购
4.2.1 员工工作服的供货单位、款式、面料、价格由集团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在杭区域、省内分子公司的服装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向供货单位采购;省内分子公司如自行选择购货单位,需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省外分子公司自行选择当地的供货单位。
4.2.2 自行选择供货单位的分子公司均需明确供货单位、数量、金额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4.3 工作服着装要求
4.3.1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统一着标准工作服,员工着装需保证整洁、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3.2 出于人性化管理需要,按照集团规定,每周星期五为集团职能部门员工自由着装日;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的职能部门,其不直接面对业主(客户)服务岗位的员工可以参照集团职能部门员工着装(包括个性化着装日)规定执行。
4.3.3 员工在星期五工作日自由着装,其中女员工可着职业套装或者休闲套装上班,但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裤)、低胸衫、吊带衫、拖鞋等有碍观瞻的服饰上班;男员工个性化着装日可着职业装或者休闲装上班,但不得穿无领T恤、汗衫、背心、西装短裤、拖鞋、或穿皮鞋而不穿袜等有碍观瞻的服饰上班。
4.3.4 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中直接服务业主(客户)的部门,所有工作日员工须着集团规定的标准工作服上班。
4.3.5 新入司员工原则上不直接定制、发放工作服,可向集团借用旧工作服或着与公司工作服款式、颜色相近的服装,试用期满后,再行定制、发放工作服。试用期结束后、工作服尚未定制完成的,应着相近款式、颜色的职业正装上班或可至综合管理部借取旧制工作服;遇工作服更换,一时未能定制到位的,员工可着原有款式的工作服上班。
4.3.6 季节性换装时,各单位应按集团通知统一换装,避免出现春秋装和夏装混穿现象。
4.3.7 员工着夏装时,女士着短袖套装,男士着短袖衬衣、束腰。
4.3.8员工着春秋装时,男士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扣袖扣。
4.4 工作服管理
4.4.1本单位综合管理部需于每月25日将本单位工作服制作需求清单上报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下单,完成夏装、春秋装的统一制作(自行选择供货单位的分子公司除外)。
4.4.2 工作服所有权归集团所有,新制工作服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如有员工离职(辞退)时须退还工作服。
4.4.3 员工在归还工作服时应先行清洗干净,再予以归还,否则将收取清洗费。
4.4.4 员工辞职(辞退)时,未归还工作服者,照价赔偿;如工作服有破损的,需予以适当赔偿。
4.4.5 员工损坏工作服的,集团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4.5 工作服更换
4.5.1 员工工作服原则上三年更换一次,如员工工作服在三年内出现破损、无法穿着的,集团可视具体情况进行更换,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集团可进行补发,费用由个人承担。
4.5.2 根据时令,原则上每年5月份完成春装与夏装的换装;10月份完成夏装与秋装换装;11月份视天气情况加穿冬装。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6.1 《工作服发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