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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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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首日10080首日150120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首日150130首日220**0400HK 部门经理级首日250200首日300250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250300600HKD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3040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4050100HKD 部门经理级6080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100150200HKD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

篇2: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为认真贯彻《新会计法》,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报销制度。

  一、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室付款。

  2、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 向财务室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3、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报务室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4、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5、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室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二、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3、 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室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室结算(5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6、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7、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8、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9、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ISO9002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制度

  1、报销标准: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费用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五全天。报销材料货款及工程款不受此时间限制。

  2、工资发放时间:每月五日的下午。

  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3、公司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受权财务室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室。

篇3: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校财务处、集团财务部印制的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和集团内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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