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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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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课程重修工作,落实《X工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X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建立良好的学风考风,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课程重修的条件及要求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须选择重修。

  (一)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二)经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者。

  (三)取消考试资格者。

  (四)考试违纪、作弊、无故不参加者。

  (五)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者。

  第二条 考核不合格的公共选修课,不计成绩。

  第三条 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无法重修的必修课程,由开课单位确定课程供学生重修。

  第四条 为保证学习效果,原则上每学期学生重修课程门数不应超过5门或累计不超过15学分。

  第五条 对未能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均可申请重修。

  第六条 已修课程合格,学分成绩未达到理想绩点者,可申请重修。

  第七条 同一门课程,学生申请重修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第二章 课程重修学习申请流程

  第八条 报名。学生重修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第九条 缴费。报名成功的学生需及时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重修学习。收费标准按照《X工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条 学习。开课单位根据学生重修报名缴费情况,统筹组织和管理重修课程学习。

  第三章 课程重修方式

  第十一条 理论课程的重修。采用集中重修、跟班重修方式。网络重修原则上按照《X工学院网课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文件执行,不允许学生个人擅自采用网络重修方式。

  (一)重修人数达到20人的课程,采用集中开班授课。授课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向二级教学单位申请、教务处报备。

  (二)重修人数低于20人的课程,采用跟班重修方式。将重修学生分至教学班级跟班随堂听课。学生原则上应跟班听课,确因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全程参与学习者,在征得授课老师同意后采取面授+自学的形式完成。随堂听课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1/2,低于者则重修无效。

  第十二条 实习类、实训类的重修应统一组织。

  第十三条 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重修。由开课单位安排相关老师重新指导、重新评价。

  第四章 重修课程的考核

  第十四条 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课程考核。

  第十五条 集中开班授课的重修课程授课结束后,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考试。

  第十六条 跟班重修学习的考试课程,学生可随教学班参加期末考试,若是考试有冲突者可参加次学期期初补考;跟班重修学习的考查课程,学生则在学期末随教学班完成考核。

  第十七条 实习类、实训类、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由开课单位组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重修课程授课教师工作量参照《X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计算。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8日起施行。其它有关文件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2:一中课程实施方案

  x城一中课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统筹做好全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校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立足城校战略定位,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教学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与指导性,切实转变育人方式,提高育人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筑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保障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规范实施。在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基础上,加强课程实施的规划与监管,强化教科研专业指导,优化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的评价机制。

  (三)实践创新。尊重学生发展需求,找准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构建特色鲜明的学校课程体系、教学组织形式和学生发展指导机制。

  (四)继承发展。总结提炼已有经验和成功做法,确保课程教学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梳理改革中的重难点问题,并进行协调解决,在继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

  三、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四、课程设置

  (一)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和节假日)11周。每周35课时,原则上每课时按40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每学年分两个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四)科目安排

  必修课程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统一安排,三年内完成必修88学分。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兴趣爱好、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应修满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38学分,余下的不少于4学分由学生选择其他部分学科内容修习,鼓励学生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相关模块修习。

  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不少于14学分。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安排,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在高一、高二年级自主开设。鼓励学校每学年分别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学科中选择一门开设。

  音乐、美术两科的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安排。音乐课程3个必修学分可选择必修模块或必修与选择性必修模块组合进行修习。美术课程3个必修学分由1个必修模块和2个选择性必修模块的学分组成,具体开设模块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自行确定。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为12学分,包括必修必学2个学分(体能和健康教育)和必修选学10个学分(6个运动技能系列)。其中体能模块安排在高一年级,健康教育模块分散在三个学年进行;高中三学年必须持续开设必修选学运动技能系列10个模块供学生选择。课程开设必须遵循体能训练原则,合理安排体能练习,在运动技能课堂教学中每节课安排10分钟左右有针对性的体能练习。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原则上1个学年完成1个课题,其中4学分安排在课内进行,确保每周1个课时,其余2学分可安排在课外进行。党团活动、军训和社会考察等共2学分。

  劳动共6学分,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应以集体劳动为主,适当走向社会,选择服务性岗位和职业体验岗位,以及大型赛事、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应至少在通用技术选择性必修4个系列的11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并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生产劳动技能,劳动所选择的模块不能与通用技术科目所选择的选择性必修模块重复。

  (五)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主体。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完善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科学、规范地加强学分管理,确保学分认定公开、公正、公平和学分认定的权威性、真实性。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

  2.学分认定要求。学生必须全程参加学科类课程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课程修习。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认定考试(考核)的内容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确定;考试(考核)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自主安排。学期末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和补考。认定的学分要记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毕业资格认定

  我校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须达到合格。

  2.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3.学生须参加校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实施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课程设置与管理。普通高中是课程实施的主体,要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科学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高中三年各学科课程,统筹规划开设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可持续性。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充分挖掘其他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调效应,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加强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实验教学和技术课教学,确保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以及劳动课程按课标要求开设,加强劳动教育在各学科课程中的融合渗透。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其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强化选修课程建设。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开发开设有特色、高质量、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通过校际合作、社区合作、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等方式共同研发课程资源,实现校域间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不得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合理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有效推进选课走班教学。优化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完善选课指导制度,为学生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走班指南,优化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让“网上选课、智能管理、走班上课”成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新常态。

  (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深化教与学方式的改革。整体把握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单元或主题教学研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积极推进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充实专兼职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注重指导实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爱好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全面实施导师制,加强选课、选考指导,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七)健全考试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对立德树人的导向作用,强化过程评价,改进结果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将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加强考试评价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篇3:第一小学课程设置方案

  XX区第一小学课程设置方案

  根据省颁课程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学校课程设置如下。

  道德与法治一至四年级每周开设2节,五、六年级每周开设3节;

  科学三至五年级每周开设2节,六年级每周开设3节;

  语文一、二年级每周开设8节,三至六年级每周开设7节;

  数学一年级每周开设4节,二至六年级每周开设5节;

  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三至六年级每周开设2节;

  体育一、二年级每周开设体育及体育活动课5节,三至六年级每周开设体育及体育活动课4节;

  音乐、美术一至四年级每周开设2节,五、六年级每周开设1节;

  少先队活动、劳动课每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主要进行常规教育,开展少先队中队活动;

  信息技术起始年级为三年级,三至六年级每周开设1节。

  学校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安排传统活动、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

  各门课程要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安全等教育渗透在相应课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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