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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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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实验机房是学生学习应用计算机的重要场所,实验机房运转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计算机类课程的教学。为加强实验机房的管理工作,确实保证实验机房正常运行,保障教学顺利进行,学生作为机房设备的直接使用者,必须要遵循机房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此,特制相关制度。

  1、任何食物、饮料、饭盒、水壶等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严禁带进机房。

  2、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3、在机房内,不得丢弃纸屑及废弃物等,以保证机房的清洁卫生。

  4、学生必须按学号就坐,未经老师批准,不得任意调换位置。

  5、严禁学生擅自拆装机器,包括:键盘、鼠标、耳机、机箱等,造成硬件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6、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突发故障,应先请示老师,严禁擅自处理,以确保硬件损坏到最小程度。若擅自处理,并造成硬件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7、在机房内,严禁私自使用光盘、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避免通过这些存储介质传播病毒。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必须先征得老师同意。

  8、计算机发生异响或过大的震动、冒烟等情况,要立即停机关闭电源并告知实验室老师。

  9、请勿带与教学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10、在没有指导老师情况下,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11、在没有指导老师情况下,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需要填写相关实验记录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11、课程结束后,不能带走机房内的物品,而是需要将自己的物品全部带走,若因使用者自己的物品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自行承担责任。

篇2: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建设实验室安全文化,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拟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学校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所有人员需按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或相关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如发现Ⅰ级安全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取消相关人员的准入资格,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获得准入资格方可再次进入实验室。

  第四条 关于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工作人员等的安全教育与考试,按照国家要求,必须接受特殊岗位培训,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

  第二章 适用对象与实施程序

  第五条 拟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新入职教职工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程序:

  第一阶段:报送考试方案,各单位拟定考试时间、需考试专业,提前3周将考试方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方案格式参照《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方案(模板)》(附件)。

  第二阶段: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方案、安排考试时间、下发考试通知。

  第三阶段:考生根据要求登陆系统完成线上培训。

  第四阶段:各单位根据考试方案线上组题,设计试卷。

  第五阶段:考生完成考试,导出并打印《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及《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及实验室存档。

  第六条 实验室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 组织各单位完成线上培训和考试;

  2. 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试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

  3. 安全考试题类及安全教育资料的充实、完善。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管理,负责监督本单位实验室严格遵守安全准入制度,尚未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学生,严禁进入实验室。

  第九条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负责协助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 制订考试方案,传达考试通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线上组题,设计试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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