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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上学期物理实验室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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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20**年上学期物理实验室教学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学校有物理实验室一个,可以一次供48人实验;有8个教学班级,其中八年级有2个教学班,九年级有2个教学班。

学校实验仪器不怎么配套,加之仪器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对一些实验没办法完成。

二、实验任务

物理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是物理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观察和实验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发展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在教学过程中,改变物理课脱离学生生活的情形,引导学生“从生活走向物理,从物理走向社会”。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领略自然现象的美妙与和谐,通过探索物理现象,揭示隐藏其中的物理规律,并将其应用于生产生活实际;培养学生终身的探索兴趣、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初步的科学实践能力。在教学中改变过去充分强调知识传承的倾向,让学生经历科学探究的过程,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科学探究应渗透在教学过程的各个部分。通过科学探究,使学生经历基本的科学探究过程,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形成尊重事实、探索真理的科学态度。改革过去以书本为主、实验为辅的教学模式,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方式,特别鼓励研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

三、实验目的

1、培养学生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

3、培养学生初步的观察和实验能力。

4、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实验重点

本学期实验教学的重点是部分演示实验分组实验。

五、实验难点

1.将探究方法和创新精神用于教学中。

2.将演示实验变为分组实验。

六、实验措施

1.对所有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都要填写实验通知单和实验记录。2.严格要求,按程序进行操作。

3.认真组织,精心辅导。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实验竞赛活动。

5.积极组织并指导物理课外兴趣小组开展实验活动。

七、物理实践活动

每学期1~2次,每次2课时。由学生自选课题,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其内容可以是物理知识的应用,也可以是与物理有关的问题。其形式可以是社会调查、查阅资料、参观访问或实地测量等。

八、考察

本期对学生实验教学的考察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方面,主要考查学生是否会正确使用实验仪器,是否会对实验仪器进行调整,是否能按正确步骤进行实验,能否在实验中正确测出实验数据等。二是对实验理论方面。主要考查学生对实验中涉及到的原理、规律及公式的推导和论证,还可以考查学生的创造能力。

九、本期实验安排

八年级探究实验:1、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2、水的沸腾

3、电流和电路

4、串、并联电路电流的规律

八年级教师演示实验:1、停止沸腾的水浇上冷水后会怎样

2、用放大镜看物体

3、乒乓球会下落吗

4、光是怎样传播的

5、光的折射

6、光的色散

7、透镜对光的作用

8、凸透镜使光会聚

9、投影仪成像

10、凸透镜成实像

11、凸透镜成虚像

12、自制温度计

13、电荷间的相互作用

14、电荷在导体中定向移动

15、串联和并联

九年级探究实验:1、测物体的质量

2、用量筒和天平测量液体和固体的密度

3、如何使用刻度尺

4、弹簧测力计的使用

5、重力的大小与什么因素有关

6、杠杆的平衡条件

7、比较定滑轮与动滑轮的特点

8、浮力的大小等于什么

九年级演示实验:1、钟表

2、阻力对物体运动的影响

3、二力平衡的条件

4、模拟引力

5、摩擦力的大小与什么因素有关

6、压力的作用效果跟什么因素有关

7、液体压强的特点

8、托里拆利实验

9、空气流速与压强的关系

10、金属箔漂浮水面

李连侠

篇2:实验室学生损害教学仪器赔偿规定(上墙)

  实验室关于学生损害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上墙)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篇3: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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