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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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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S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有限公司全体职员。

  三、 档案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档案工作由行政部统一领导,实行档案工作三级管理。行政部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二)公司行政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一名,负责公司文书类与科技类档案等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根据归档范围负责区分鉴别本公司应向集团归档的文件资料并整理立卷,建立目录,其分类方法和原则与集团保持一致性,对上年度形成的档案文件资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由行政部正式向集团档案室移交。集团财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会计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三)各部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基础处理工作。对准备存档的文件应检查其纸质,字迹,折叠方式等是否规范。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文件进行归卷整理,注意查漏补缺,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和案卷的质量,负责建立本部门目录,定期向本公司档案管理员移交,保留移交记录。

  (四)公司行政部须将本公司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单报集团办公室综合行政部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综合行政部。

  (五)公司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在岗位异动或辞职时务必将手中资料照目录全数移交,并作好移交记录。

  (六)公司所有职员均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四、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类目名称基本内容保管期限

  文书类理类公司工商登记及工商变更系列文件永久

  有关股份制改造、股权变更文件永久

  董事会及公司正式行文、重要通知长期或永久

  公司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与变更永久

  各公司年度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人力资源工作的有关文件如公司的人事变动、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长期或永久

  重要事件的记录及来往信函长期或永久

  内部出版物长期永久

  事务性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短期或长期

  生活方式与社区文明建设有关文件短期或长期

  公司有关质量体系及运行的相关文件短期或长期

  对外关系及往来的文书、文件短期

  营销类本公司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永久

  经营模式的选择、更改及运行情况总结长期

  项目与品牌的策划及营销方案(含市场调查报告)长期或永久

  新闻媒介发布的有关公司的各种记录短期或长期

  销售及连锁营运业务的统计分析报表、报告等短期

  经营活动中的大宗采购合同、协议,与厂家或代理商的代理合同或供货协议,相关的授权文书短期或长期

  培训教类上级针对培训学校学科设置、培训要求的文件长期

  教学改革、培养目标等方面的规定、办法、报告、批复;永久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训总结及评估长期

  课程建设要求及安排、典型教案及重要备课记录长期

  财会类财会类财务工作管理性文件、财务状况分析、财务审计等长期或永久

  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十五年

  日记帐、总帐、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十五年

  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二十五年

  会计月、季报表五年

  年终决算报表永久

  会计移交清册十五年

  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二十五年

  科技类房地产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和批复永久

  计划任务书永久

  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审批文件永久

  征地批文及红线图、拆迁补偿文件永久

篇2: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门的主要户档案管理任务

  本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客户档案才能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服务。

  2.0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2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跟进;

  3.0客户档案管理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3.1收集客户资料

  3.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押金

  3.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3.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3.5客户资料补充

  3.5.1客户证件资料

  3.5.2客户联络资料

  3.5.3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3.5.4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客户人事变迁资料

  3.6客户与物业公司往来文件

  3.7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3.8客户报修记录

篇3: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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