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处办公用品(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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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处办公用品(设备)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管理处办公用品(设备)管理办法,确保办公用品(设备)功能正常,使用安全、可靠。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管理处对公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空调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办公室及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使用和管理。

  3.2凡使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处理公文、资料,须由专管人员进行操作。

  3.3办公用品(设备)发生故障,应报告主管领导,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得强行启动和自行拆装。

  4.0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办公用品(设备)是管理处工作和处理公文、资料的工具,凡与工作和公务无关的事项不得使用办公设备。

  4.2外部人员要求使用本公司办公设备,须经管理处领导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应详细予以登记。

  4.3办公用品(设备)中电话和空调机由设备设置岗位确定专人管理,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由各部门文员或电脑操作员管理、使用。

  4.4复印、传真、打印文件、资料,由管理该设备的文员或电脑操作员进行,其他人不得动用办公设备。

  5.0引用文件和相关表格

  5.1《复印资料登记表》

  5.2《传真文件、资料登记表》

篇2:药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药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办公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发放,实行采购与保管"人员分开、责任分开"的原则。

  4.办公用品的界定:本规定中办公用品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纸杯等。

  5.办公用品的采购:

  5.1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设置最低库存线,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根据最低库存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5.2办公用品由总经办安排专人进行采购,但总经办应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及办公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筛选、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5.3办公用品购回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5.4办公用品采购责任人要遵循"量足质优、开支适当"的原则。

  6.办公用品的保管

  6.1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准确记录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量、单价及金额。

  6.2每月5日前管理员应提供上月办公用品月报表,月报表内容包括:上期库存余额、入库总额、出库总额、本期库存余额、各部门领用种类及金额等。

  6.3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天,由总经办组织办公用品盘点,填写办公用品季报表和盘点表等,并对盘点情况作出说明。

  6.4如办公用品帐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6.5办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7.办公用品的领用

  7.1 领用时应按保管责任人的要求进行签收。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

  7.2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总经办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发放办公用品,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7.3超过本规定界定范畴的办公用品,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领用。

  8.附则

  8.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篇3:某集团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物品分类

  (一)按资产的价值大小和摊销方式,将办公用品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资产类: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2.低值易耗品类:如办公桌椅、计算器、台灯、电话机等。

  3.机物料消耗类:

  (1)纯消耗类,如打印纸、便笺、信封等;

  (2)可以旧换新类,如笔芯、水彩笔、透明胶带、修正液、胶水等。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请购

  (一)请购要求:采购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经该部门总经理、供应部总经理、库房采购管理中管理员三方签字后交供应部采购。

  (二)审批权限:

  1.集团总部:价值在300元(含)以下的办公用品请购由部门总经理审批;3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须报董事长审批;

  2.分(子)公司:价值在2000元(含)以下的办公用品请购由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库管人员根据一般需求状况及时补充库存物品以保持最适宜库存量。

  (二)库管人员遵循先入先出法,即先入库的办公用品先出库使用。

  (三)库管人员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对数量及金额。

  第四条 出库

  (一)各部门于每月预算批准后第二天方可领用本部门办公用品。

  (二)各部门凭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经由库管人员审核及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所需物品。

  (三)库管人员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标准严格把好领用关,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四)为控制成本,笔芯、水彩笔、透明胶带、修正液、胶水等物资的领用,执行以旧换新的制度,请各部门保管好相应的废旧物资。

  (五)出库物品的费用划归各部门。财务部与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各项物资。一旦发现有不合理使用的情况,责任人按物资原价赔偿;同时,总经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五条 办公设备的维护

  (一)明确每台设备的具体用途,熟悉掌握其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所有设备必须明确专人专责专管,严禁任何人随意使用。。

  (三)注意办公设备的安全、卫生、定期保养及每次使用的极限。

  (四)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与行政部或办公室人员联系。若设备需维修,由行政部或办公室人员联系专业维修商上门修理。如需将设备外移修理,必须派专人全程陪护监控直至原设备返回办公室。重要办公设备,不得任意外修。

  (五)严禁将办公设备用于处理私人事务。

  第六条 资产的借出

  (一)资产借出经办人须凭《资产借用申请单》至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借用资产。《资产借出申请单》须注明借用资产名称、借用事由、借用周期、经办人,经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二) 资产借用经办人征得资产所有部门同意并填写《资产借出登记表》后方可借出资产,《资产借出登记表》包括借用部门,借用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状况,借用日期,计划归还时间及经办人。

  (三)借用资产应在计划归还时间内归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计划归还时间内归还,须及时与借出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经资产借出部门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在备注栏中加以注明续借时间。

  (四)资产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未经借出同意不得转借其他部门或人员。

  (五) 资产使用结束后须至资产借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归还手续,在《资产借出登记表》中填写归还日期、资产状况及经办人。

  (六)借出资产发生损坏或遗失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九条 物品分类

  (一)按资产的价值大小和摊销方式,将办公用品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资产类: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2.低值易耗品类:如办公桌椅、计算器、台灯、电话机等。

  3.机物料消耗类:

  (1)纯消耗类,如打印纸、便笺、信封等;

  (2)可以旧换新类,如笔芯、水彩笔、透明胶带、修正液、胶水等。

  第十条 办公用品的请购

  (一)请购要求:采购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经该部门总经理、供应部总经理、库房采购管理中管理员三方签字后交供应部采购。

  (二)审批权限:

  1.集团总部:价值在300元(含)以下的办公用品请购由部门总经理审批;3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须报董事长审批;

  2.分(子)公司:价值在2000元(含)以下的办公用品请购由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库管人员根据一般需求状况及时补充库存物品以保持最适宜库存量。

  (二)库管人员遵循先入先出法,即先入库的办公用品先出库使用。

  (三)库管人员定

  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对数量及金额。

  第十二条 出库

  (一)各部门于每月预算批准后第二天方可领用本部门办公用品。

  (二)各部门凭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经由库管人员审核及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所需物品。

  (三)库管人员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标准严格把好领用关,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四)为控制成本,笔芯、水彩笔、透明胶带、修正液、胶水等物资的领用,执行以旧换新的制度,请各部门保管好相应的废旧物资。

  (五)出库物品的费用划归各部门。财务部与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各项物资。一旦发现有不合理使用的情况,责任人按物资原价赔偿;同时,总经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办公设备的维护

  (一)明确每台设备的具体用途,熟悉掌握其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所有设备必须明确专人专责专管,严禁任何人随意使用。。

  (三)注意办公设备的安全、卫生、定期保养及每次使用的极限。

  (四)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与行政部或办公室人员联系。若设备需维修,由行政部或办公室人员联系专业维修商上门修理。如需将设备外移修理,必须派专人全程陪护监控直至原设备返回办公室。重要办公设备,不得任意外修。

  (五)严禁将办公设备用于处理私人事务。

  第十四条 资产的借出

  (一)资产借出经办人须凭《资产借用申请单》至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借用资产。《资产借出申请单》须注明借用资产名称、借用事由、借用周期、经办人,经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二) 资产借用经办人征得资产所有部门同意并填写《资产借出登记表》后方可借出资产,《资产借出登记表》包括借用部门,借用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状况,借用日期,计划归还时间及经办人。

  (三)借用资产应在计划归还时间内归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计划归还时间内归还,须及时与借出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经资产借出部门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在备注栏中加以注明续借时间。

  (四)资产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未经借出同意不得转借其他部门或人员。

  (五) 资产使用结束后须至资产借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归还手续,在《资产借出登记表》中填写归还日期、资产状况及经办人。

  (六)借出资产发生损坏或遗失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或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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