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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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办公物品分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两大类。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碎纸机、电话、办公桌椅、保险柜、文件柜、电脑、扫描仪及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包括纸、笔、笔记本、各种表格、计算器、直尺、文件夹、文件筐等。

  二、办公设备由财务登记固定资产,各部门建立明细帐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查。所有办公设备的责任人为该设备所在部门的部门主管。如该部门主管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填写设备清单移交给接任者签收,财务监督。

  三、各部门要爱护公共财产,如有遗失或损坏,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该部门主管或使用人负责折价赔偿。

  四、各部门应在每月末将下月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并指定一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和文件资料的复印。凡领用价值达100元以上的文具,必须登记个人卡片,辞工或被辞退时要交还文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办公用品领用本着节约的原则。行政人事部按季度将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和文件资料复印情况报送财务,以便财务核算。

  六、本公司电话、传真及复印机,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工作,为业主服务,不提倡员工在公司打私人电话、擅自使用传真机、复印机。

  七、使用办公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简洁、明确,需处理的事务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有关人员处理。

  八、传真机、复印机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使用;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由办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九、不经许申请、擅自使用长途电话、传真、复印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资中扣除相应电话、传真、复印机的损耗、纸张费。

篇2: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一、本着加强劳保、办公用品使用管理、促进节约使用的原则和理念,养成个人良好习惯而制订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站劳保及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

  三、污水处理站在月初3天内根据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配额,向后勤仓库领取。

  四、污水处理站运营主管负责劳保及办公用品在部门内配发,并登记存档,每月上报核对。

  五、临时增加的劳保、办公用品需临时申报,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六、各人员领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应妥善使用与保管,不可浪费,秉持以坏(旧)换新的更换原则。

  七、劳保用品配额和办公用品配额见本办法附表一。

篇3:D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D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为培养师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的良好习惯,更好利用学校资源,学校特制定《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学生注意保护好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不得损坏和调换,注意防腐、防尘、防潮。并由科室及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后,张贴。

  一、范围:校园内一切学校财产,包括科室、班级内的多媒体、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门窗、玻璃、窗帘、插座开关、照明、等教育教学辅助用具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照明、水管、消防、墙壁、楼梯道、栏杆、安全指示标志、花木草坪等。

  二、要求:

  l、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办公用品,节约水电。

  2、所有办公用品自然损坏,应携带损坏物品到总务处或经总务处人员检验后, 方可更换新的或能使用的。

  3、办公用品按照要求和标准统一发放后,一般不再单独申领,单独领取要写明理由和用途以备检查。

  4、学生损坏公物,一般是自行维修,不能自行修理的,报学校总务处后,按学校规定赔偿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5、全校桌凳,办公桌椅采取逐套编号,每一套桌凳与学生一一对应,由学生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

  1、桌凳等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安排调配使用,教职工无权挪作他用或私用。

  2、每学期检查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3、各科室、班级用的办公用品、宿舍,有各责任人负责保护(含墙面、门窗、办公桌椅、空调、教学辅助品等)。学校与责任人鉴定责任书。除自然损坏由学校统一维修外,责任人不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相关人员的量化分数。

  4、各科室、班级内设施由负责人落实维护,确保电、空调、门窗、办公用具的正常使用。电工应经常检查科室电路、电器,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用电安全。自然损坏的报请校长批准后维修或更换;故意损坏的一律由个人赔偿。

  5、各班内的多媒体设备、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窗帘等辅助用具由各科室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不当丢失或无故砸坏由各科室自己负责更换。

  6、学生用课桌凳谁使用谁负责,班主任具体负责班内桌凳的使用维护。属于学生故意损坏,班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赔偿。未落实的由班主任赔偿。赔偿费用从班主任补贴中扣除。

  7、各班内的插座、开关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等,由相应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使用保护,损坏或砸烂的由各班负责赔偿。

  8、各班的灯具由班主任负责,属于自然损坏的灯具由学校及时更换。如管理不善学生弄断电线、砸坏灯具的由班主任落实学生赔偿。

  9、洗刷的水龙头由落实负责的班级保护,学生自主拧去或拧坏的水咀由损坏人赔偿。

  10、各科室、各班级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由电工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操作。否则出现触电事故,后果一律由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11、楼上用于灭火的消防箱,走廊灯各责任班级负责保护。

  12、楼上的护栏由分工班级负责定期擦洗,学生无故损坏,抓住的由该生负责赔偿,抓不住的由责任班级负责赔偿维修费。

  13、各实验室、微机室内的实验桌凳、水咀,由实验室(或实验教师)负责保护,学生损坏的落实赔偿。

  四、校财产赔偿

  1 、非故意损坏的,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赔偿;教职工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学生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2 、班级使用的财产赔偿:

  ① 开学初一周内,由各科室和班级将存在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检查确认后,做记录。统计后,班级财产由各班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无法查实,由负责班级集体赔偿。总务处随时进行检查。

  附:城南中学公共财产赔偿标准:

  1、2、3、4、5、7、

  注: (1)未列明的按照维修价格另行通知。

  (2)情节恶劣的,由学校研究后,另定。

  (3)综合楼及实验楼参照执行或另行通知。

  城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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