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经典物业工作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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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物业工作服管理规定

  1.为了更好的保障职工对劳保的需求,合理发放、使用工作服,特制定本规定。

  2.工作服是指凡在公司工作的聘用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的统一服装。

  3.换季服更换时间:工作服每年进行两次更换,定于六月上旬换领夏装,十月上旬换领冬装(由综合部统一通知具体更换时间)。

  4.更换范围:工作服出现严重缩水,破损较大等无法穿着情况时,确实不符合公司着装要求者,需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方可领用。

  5.如遇特殊情况,如:钮扣脱落、拉链轻度损坏等,应随时修补。如有人为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6.工作服应建立个人帐簿,领用时需由本人签字,且以旧换新。如有丢失者,应及时写明原因,视穿用年限赔偿,领用后个人应爱惜穿着使用。

  7.工作服不许转借本公司以外任何人员,如调离或调岗不需使用时,应先将工作服退回,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8.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齐,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使用,如有违反规定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篇2: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样本6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篇3:供水公司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

  供水公司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着装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服类别

  公司员工工作服分为标准工作服、专业工作服(包括营业生产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监察制服)。

  二、适用对象

  员工标准工作服配发到公司所有在岗人员,专业工作服仅配发到特定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服的配发标准及换发时间

  1、标准工作服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标准工作服使用期限为4年。夏装长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装每人1套。

  2、专业工作服

  (1)营业生产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运行工、供水调度工、收费员、抄表员一线工作人员。

  营业生产工作服使用期限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维修工、电工、安装施工人员、供水管道工、供水维修工、水表检定、拆装一线工作人员。

  施工工作服装使用期限为一年。春秋夏装每年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3)监察制服

  适用范围:供水管网巡检工作人员。

  监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装两年一套,春秋装三年一套,冬装上装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着装及仪表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及分公司、厂、站管理人员每个星期一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2、基层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专业工作服。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标准工作服时,必须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领带、袜子和鞋类,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劳务外聘人员只发专业工作服,用人单位根据外聘员工人数上报党群办统一购买,费用自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领用发放。公司范围内的外聘人员服装样式颜色一致,并与公司正式人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五、工作服配制说明

  1、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装费用。

  3、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装费用;工作不满一年者,收取80%服装费用。

  六、着装管理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党群办定期抽查。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工资,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调出人员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单位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扣罚该单位部门当班负责人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党群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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