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酒店工程部装饰工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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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工程部装饰工工作程序

  1、装修工向督导汇报工作,工作中有关问题或有疑虑及时请示督导。

  2、接受督导下达的计划性维修工作指令。

  3、接受督导、值班工程师下达的日常维修工作指令。

  4、在执行维修及改造工程时如:影响对客服务,或在公共区域施工,必须通知值班工程师,由值班工程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在公共区域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树立告示牌,如在施工中需临时拆除某种设施而影响对客服务,必须请示督导、值班工程师。

  5、在执行大修和改造中,必须深入现场,对施工的安全、质量、文明作业等进行现场监督,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每日填写施工日记。

  6、每天必须对酒店的装修区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7、每月下旬配合督导填报下月的维修材料计划。

  8、在维修改造工程中,对更换下来的材料或余下来的材料及备品备件应收集登记,并办理退库手续。

  9、参加工程部工作例会,接受督导布置的工作,并认真完成。

  10、参加工程部安排的技术业务培训。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篇2: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合同包括: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的起草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字除标准用二号黑体外,其余文字内容统一用小二号宋体。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所有合同的签定,均应具备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生效的时间和条件;约定的联系方式;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审查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定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

  包括: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业务合同的审查,由市场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工程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条款齐备、完整;文字准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合同签定的形式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另一方各保存一份。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合同的保管与客户签定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与合作单位签定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合同,行政部统一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合同的借阅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签字登记后方可借阅。

  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本制度自二O**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3:装饰工程公司书籍管理办法

  装饰工程公司书籍管理办法

  本公司书籍,泛指设计,工程,策划,财经管理,杂志刊物及其它由公司出资购买的书籍。

  一、购买

  ①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部提出购买申请,并填写《书籍购买申请表》。行政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部门经理方可购买。应急购买,至少应征得行政部经理口头同意。《书籍购买申请表》一式二份,行政部留存一份,购买部门经理处留存一份。

  二、报销

  书籍购回后,购买人将收银条、发票、收据等相关票据交行政部书籍管理员。行政部书籍管理员根据收银条金额,清点实际购买数量,填写《入库单》,并输入电脑备份,将《入库单》返回购买人。购买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持《入库单》、收银条、发票、收据等相关票据,经行政总监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三、借阅

  借阅程序公司员工借阅,需在《书籍借阅登记表》上签字,认真填写借阅细目。归还时,履行销借手续。

  非公司员工借阅,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必须打借条,并征得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借阅制度按时归还书籍刊物,不得无故延期归还。所有书籍借阅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不得损坏书籍刊物。归还时发现书籍有破裂、缺页等情况,处以罚款10元/次。

  不得在书籍上乱作标记,随意涂画。违者处以罚款10元/次。不得故意弄脏书籍刊物。违者处以罚款5元/次。

  不得在书籍借回家后,又转借他人。因复制、拷贝等引起的版权争议,将由借阅者承担责任,公司概不负责。

  本办法自二O**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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