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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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开发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 目的

  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

  3. 职责

  工程部负责建筑装饰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4.1.6 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1.7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4.2. 检查内容

  4.2.1 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4.2.1.1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

  4.2.1.2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4.2.1.3装饰材料的储存运输条件。

  4.2.1.4计量器具的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

  4.2.2 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检查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

  4.2.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4.2.3.1 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它试验报告。

  4.2.3.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2.3.3 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记录。

  4.2.4 工程实物检查

  4.2.4.1 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

  4.2.4.2 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

  4.2.4.3 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

  4.2.4.4 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

  4.2.4.5 是否按图施工。

  4.3 检查要点

  4.3.1 建筑装饰装修队、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4.3.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4.3.3 装饰工程所用得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的规定。

  4.3.4 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损。

  4.3.5 装饰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95规定。

  4.3.5 抹灰工程

  4.3.5.1抹灰用的各种主要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抹灰的等级、种类、构造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冬季施工,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4.3.5.2不同结构相接处基体应先铺钉金属网,应绷紧牢固,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或混合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涂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3.5.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的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3.5.4抹灰分格缝(或条)的宽度、深度要均匀一致,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砂眼,通顺,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滴水线、滴水槽的流水坡向要正确,滴水线应顺直,外墙滴水槽的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要求整齐一致。

  4.3.5.5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尺寸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3.5.6抹灰工程应分层操作,每层厚度水泥砂浆宜为5~7mm,混合砂浆和石灰砂浆宜为7~9mm,基层应清理干净,光滑的基层应斩毛或涂刷界面剂。各抹灰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

  4.3.5.7抹灰层总厚度:平顶板条、现浇混凝土基层15mm,预制混凝土基层18mm,金

  属网20mm;内墙面抹灰层总厚度:普通级18mm,中级20 mm, 高级25 mm;外墙面抹灰层总厚度20 mm,勒脚25 mm,石墙35 mm。

  4.3.6 吊顶工程

  4.3.6.1吊顶工程采用的轻钢龙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若设计无规定,吊顶以上净空高度大于等于400 mm时,上人的吊顶应采用大于CS60系列、壁厚为1.5 mm的轻钢龙骨,承载龙骨和吊杆间距不得大于1200 mm,覆面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

  4.3.6.2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当设计无规定且吊杆长度大于1500 mm时,应使用直径为φ8 mm以上吊杆,暗架吊顶不宜采用铁丝做吊杆。

  4.3.6.3吊顶与结构必须连接牢固,膨胀螺栓严禁打入多孔板中,并不得直接与吊杆焊接。

  4.3.6.4龙骨吊杆不得与其它吊杆共享,并不得与振动设备直接接触。轻型灯具、音响、探头等不得直接搁置、固定在吊顶罩面板上,重型灯具、空调、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吊杆。吊顶应设检修孔,风口、检修孔等周边宜用附加龙骨加强。

  4.3.6.5所有外露在结构外的铁件必须进行防绣处理。

  4.3.6.6采用木质吊顶时,不允许有钉劈裂现象,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达到装饰规范中的防火等级。

  4.3.6.7吊杆距主龙骨端部(含两主龙骨连接处)距离不得超过300 mm,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1/200。

  4.3.6.8明架吊顶纵横向龙骨的间隙和高低差均不得大于1 mm且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4.3.6.9在现浇楼板及预制板的板缝中,应按设计要求在结构施工时预埋吊杆,根据吊顶荷载之不同,吊杆可采用直径为6~10 mm的钢筋。

  4.3.6.10 吊顶内若有通风、水电管线、上人的行走信道、消防管道、重型灯具等,应先行安装完毕及试水试压合格,并要单独挂吊;然后才能进行吊顶工程施工。

  4.3.6.11 较脆易碎的面层材料要防止碰掉棱角,安装时上螺丝或卡入框中时不能硬撬、硬敲而造成裂缝或掉角。

  4.3.6.12 对易收缩材料,在拼缝处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完工后一定时间出现开裂的缝道而造成外观不佳。

  4.3.6.13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猎、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4.3.6.14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见JGJ73-91中5.6.5表格中规定。

  4.3.7 隔断工程

  4.3.7.1隔断不到梁、板底部时,构架顶部应有固定措施。

  4.3.7.2上下沿边龙骨固定的钉距不宜大于600 mm,靠墙、柱龙骨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000 mm,龙骨固定应牢固,边框龙骨与基体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4.3.7.3隔断主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门洞处应设置加强竖向龙骨。

  4.3.7.4在浴厕、厨房等潮湿场所,隔断底部应做相应高度的混凝土墙垫。

  4.3.7.5木质隔断内敷设电器管线时应有防火措施。

  4.3.7.6隔断玻璃应有足够的牢度与稳定性,玻璃不得松动并不得与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璃与槽口两侧和槽底的空隙及玻璃伸入槽口的深度应符合JGJ 113-97第6.1.2条的规定。玻璃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块橡胶或塑料支撑垫块、邵式硬度为80~90A,其位置应在距端部1/4边长处,玻璃四周与框槽交界处应设置定位块。

  4.3.7.7运动健身场所和浴室用隔断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不得小于10 mm厚的钢化玻璃。隔断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直接冲击玻璃,一般可采取在玻璃表面距地面1500 ~1700mm处设置醒目标志或其它防撞措施。

  4.3.7.8空心玻璃砖隔断,应建在有2根直径6~8mm的钢筋增强基础上,基础 高度不得大于150mm,隔断与建筑结构连接处应采用滑缝构造,玻璃砖隔断的高度不得超过4m,玻璃砖之间缝隙应控制在10~30mm之间。

  4.3.7.9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向室内,压花玻璃的花纹宜向室外。

  4.3.7.10 隔断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4.3.7.10.1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4.3.7.10.2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4.3.7.10.3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4.3.7.10.4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紧密、光滑,表面平整;

  4.3.7.10.5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

  4.3.7.10.6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4.3.7.10.7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4.3.7.11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如下:

  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石膏条板

  1表面平整3234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立面垂直3345用2m托线板检查

  3接缝平直33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4压条平直33

  5接缝高低0.50.51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压条间距22用尺检查

  4.3.8 招牌工程

  4.3.8.1构架材质、规格、构造形式、焊接、与主体苗固节点应与图纸相符,构架安装牢固。

  4.3.8.2构架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4.3.8.3招牌防雨水渗漏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3.8.4招牌表面装饰材料(如大型饰面板、金属饰面、玻璃等)应有确保安

  全的技术措施。

  4.3.9 罩面板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9.1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 、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

  4.3.9.2罩面板和龙骨的连接螺钉应选用相应与各种面板的专用配套螺钉,不得混用。

  4.3.9.3吊顶罩面板铺设时,其长边应沿覆面龙骨铺设,短边板缝应错开。隔断罩面板螺钉罩面板边不应小于15mm,板边钉距不大于200mm,板中钉距不应大于300mm,罩面板板缝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4.3.9.4隔断罩面板内外接缝不应在同一根龙骨上,并不得在同一门樘处搭接,当用木踢脚板时,罩面板宜离地20~30mm。

  4.3.9.5纸面石膏板等强度较低的隔墙面板在阳角处应设置金属护角条,离地高度不应小于1.8m。

  4.3.9.6吊顶采用镜面玻璃时,除用粘结剂有效粘结外,还需用安全件与有一定厚度的底板牢固连接,以免松脱伤人,潮湿部位的镜面玻璃应有防潮密封措施。

  4.3.9.7以木质板做踢脚线、护墙板,木台度时,其整板和木筋必须靠实、平整,与墙面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4.3.9.8当采用软包装饰时,其软质铺垫材料应为难燃烧或不燃烧材料,并不得伸入电气管线盒内。

  4.3.9.9对于金属制品、化学建材的成品、半成品装饰品,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式样及其构造、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防止变形、裂缝、翘边、缺损和凹瘪等缺陷产生。

  4.3.9.10 潮湿环境墙面应经防潮处理后再予装饰。

  4.3.10 饰面板(砖)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0.1 饰面板应镶贴在粗糙的基体或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薄板基层应平整;饰面砖应镶帖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光滑的基体或基层表面,镶帖前应处理。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4.3.10.2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湿铺饰面板(砖)严禁空鼓;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

  4.3.10.3 作业时,饰面板(砖)防止暴晒,接缝应填嵌密实不渗水、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半砖使用部位适宜。

  4.3.10.4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必须有正确流水坡度和顺直滴水(线)槽;墙裙、贴脸等突出墙面厚度一致。

  4.3.10.5 以花岗岩、大理石等大饰面板面湿铺贴时,其板背面网格布应予去除后铺贴,板材与墙面拉结点不得少于四点,并用防锈金属丝连接。当采用干挂饰面板且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干挂饰面材不锈钢配件连接,并每块板材不少于四个连接点,不锈钢配件宽度不应小于25mm,厚度不应小于4mm,不锈钢螺栓不应小于M5。

  4.3.10.6 干挂饰面板应采用弹性密封胶嵌缝,用于室外的石材饰面板不宜采用光面的大理石板,接缝填嵌密实均匀。

  4.3.10.7 凡用大理石、花岗石做成的台面、窗台板、踏步等,其外露侧面及棱角宜打磨光亮圆滑,卫生间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4.3.11 涂料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1.1 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3.11.2 涂料干燥前,应防止雨淋、尘土玷污和热空气的侵袭。

  4.3.11.3 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外墙和厨卫间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4.3.11.4 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每一遍涂料应施涂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按涂料要求大气温度进行施工。

  4.3.11.5 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玷污。

  4.3.11.6 外墙涂料应使用具有耐碱和耐光性能的颜料。

  4.3.11.7 混凝土(抹灰)面层施涂前应将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表面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

  4.3.11.8 外墙涂料分段进行时,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或落水管等为分界线。外墙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均匀,颜色一致。

  4.3.11.9 溶剂型涂料表面严禁脱皮、漏刷;水溶性和乳液型涂料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细木装修不得漏漆;金属表面不应漏刷底漆,不得泛锈。门窗扇施涂涂料时,上冒头顶面和下冒头底面不得漏施涂料。

  4.3.12 其它装饰工程

  4.3.12.1 当门框一面需镶门(窗)头线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装饰面层的厚度。

  4.3.12.3 木门窗及其它细木装修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4.3.12.4 中空夹板上下帽头和横楞上应有不少于2个的透气孔。

  4.3.12.5 细木制品必须牢固不松动、不露钉帽、割角整齐、接逢严密,五金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开关灵活。

  4.3.12.6 壁纸、墙布施工基层含水率混凝土(抹灰)层不得大于8%,木制品不得大于12%。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过程中和干燥前,应防止穿堂风劲吹,和温度的突然变化。

  4.3.12.7 壁纸、墙布应顺光搭接,不得在阳角处有搭接缝,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4.3.12.8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斜视时无胶痕;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不得有缝隙。

  4.3.12.9 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距墙面1.5米处正视,不显拼缝;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4.3.12.10 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层等缺陷。

  4.3.12.7 花饰安装必须牢固,条

  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单独花饰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玻璃花饰(扶拦板)不宜外露尖锐角部,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4.3.12.8 刷浆工程的基层干燥,涂抹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裂缝,浆膜干燥前,防止尘土玷污和热空气侵袭。室外浆料应采用耐碱耐光颜料,石灰浆应用块状生石灰或生石灰粉调制。

  4.3.12.9 现场配浆,必须掺用胶粘剂,室外用石灰浆必须掺干性油、食盐明矾等。室外分段刷浆以分格缝、阴角处和水落管为分界线;室外刷浆,同一墙面应用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浆料必须搅拌均匀。带色浆液应经常搅拌,每遍涂层不应过厚,要涂刷均匀、颜色一致。防止门窗玻璃玷污。

篇2:房产建筑楼地面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房产开发公司建筑楼地面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 目的

  确保建筑楼地面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楼地面工程。

  3. 职责

  工程部负责建筑楼地面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9-95)

  4.2 控制要点

  4.2.1 一般规定

  4.2.1.1位于建筑地面工程下部的沟槽、暗管等,应待该项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工程记录后,方可进行上部工程的施工。下层符合规范要求方可进行上部材料铺设。

  4.2.1.2建筑地面构造层组成为基土、垫层、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结合层、面层。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应抽样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2.1.3各层施工要求环境及材料温度:水泥拌和料施工各层、沥青胶结料作结合层填缝料铺设面层、掺石灰拌合料铺垫层,环境温度≥50;采用粘接剂粘贴塑料、木和硬质纤维板面层,环境温度≥100;砂石垫层和砂结合层上铺设块料、料石面层、当铺设碎石、碎砖垫层时,环境温度≥00。当低于上述温度施工时,应采取相应冬施措施。

  4.2.1.4混凝土(水泥砂浆)地面试块制作组数,同配合比每一层(不大于1000m2建筑地面工程不做一组,每增加1000m2各增做一组。

  4.2.2 基层工程

  4.2.2.1基土

  4.2.2.1.1 压实的基土表面应平整,2m直尺检查偏差控制在15mm以内。

  4.2.2.1.2 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50mm。

  4.2.2.1.3 在墙柱基础处的填土时,应重叠夯填密实。在填土与墙柱相连处,亦可采取设缝进行技术处理。

  4.2.2.1.4 当基土下为非湿陷性土层,其填土为砂土时可随浇水随压(夯)实,每层虚铺厚度应不大于200 mm。

  4.2.2.1.5 基土质应纯净,淤泥、腐植土、冻土、耕填土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均不得用作地面下的填土;膨胀土用作填土,应进行技术处理。工程量较大及较重要的填土在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率。

  4.2.2.1.6 用碎石、卵石或碎砖等做基土表层加强,应均匀铺成一层,粒径宜为40mm,并应压(夯)入湿润的土层中。

  4.2.2.1.7 不得在冻土上进行压实工作。如在长期处于0℃以下地点施工,必须做好防止土冻胀的措施,方可施工。

  4.2.2.1.8 填土粒径不应大于50mm,每层虚铺厚度:机械压实时≤300mm、蛙式打夯机夯实时≤250mm。填土前宜取样用击实实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与相应最大干密度。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小于0.9。

  4.2.2.2 垫层

  4.2.2.2.1 灰土垫层

  4.2.2.2.1.1 灰土拌和料拌合均匀,颜色一致,并保持一定湿度,加水量宜为拌和料总重量的16%,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距离不得小于500 mm。

  4.2.2.2.1.2 随铺随夯不得隔日夯实和雨淋,每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50 mm。夯实后表面平整,晾干后进行后道工序。

  4.2.2.2.1.3灰土垫层的密实度可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土质量密度,夯实的干密度最低值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1.55g/cm3。

  4.2.2.2.1.4灰土表面平整度2m直尺检查偏差应控制在10 mm以内。

  4.2.2.2.1.5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10 mm以内。

  4.2.2.2.2 三合土垫层

  4.2.2.2.2.1垫层的厚度应不小于100 mm。硬化期间避免受水浸湿。

  4.2.2.2.2.2 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 mm以内。

  4.2.2.2.2.3 熟石灰、砂和碎砖体积比1:3:6(或按设计)配料加水搅拌均匀后,每层虚铺厚度为150mm,铺平夯实后宜为120mm厚。垫层表面应平整,搭接处夯实。

  4.2.2.2.3 炉渣垫层

  4.2.2.2.3.1炉渣不含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煤块,粒径小于40mm且5mm以下所占

  体积小于40%。炉渣使用前浇水闷透,时间不少于5d,炉渣垫层厚度又不应小于80 mm。

  4.2.2.2.3.2拌合均匀,控制加水量,铺设时垫层表面不得呈现泌水。铺前基层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垫层厚度≥120mm时分层铺设,每层压实后厚度≤3/4虚铺厚度。埋设管道宜用细石混凝土予以固定。

  4.2.2.2.3.3炉渣垫层施工完毕应养护,并应待其凝固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2.2.3.4炉渣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 mm以内。

  4.2.2.2.4 砂和砂石垫层

  4.2.2.2.4.1砂石垫层应摊铺均匀,不得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实前洒水表面保持湿润,压实不少3遍,并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4.2.2.2.4.2砂、砂石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5 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20 mm以内。

  4.2.2.2.4.3检查砂垫层环刀试验记录,砂垫层干密度以不小于该砂料在中密度状态时的干密度数值为合格。

  4.2.2.2.4.4砂垫层厚最少应有60 mm,砂石垫层厚最少应有100 mm,砂宜采用质地坚实的中砂或中粗砂,宜用机械振实。其石子粒径最大为垫层厚度的2/3,不含草根、冰冻块等杂物。

  4.2.2.2.5 碎石(砖)垫层

  4.2.2.2.5.1碎石垫层厚最少应有60 mm,碎砖垫层厚最少应有100 mm。

  4.2.2.2.5.2压实后垫层表面平整度偏差应控制在15 mm以内。

  4.2.2.2.5.3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20 mm

  4.2.2.2.5.4碎石垫层铺设时应粗细均匀,虚铺厚度均匀,表面有空隙可撒粒径为5~15 mm的小石子夯压填实。

  4.2.2.2.6 水泥混凝土垫层

  4.2.2.2.6.1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得小于60 mm,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0,所用石子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4.2.2.2.6.2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 mm以内。

  4.2.2.2.6.3垫层找坡坡度偏差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1/500,且不大于30mm。

  4.2.2.2.6.4待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4.2.2.2.6.5应分段进行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

  4.2.2.3找平层

  4.2.2.3.1 找平层所用石子其粒径不应大于找平层厚度的2/3,其混凝土标号一般不宜低于C15,水泥砂浆找平层配合比不小于1:3。

  4.2.2.3.2 找平层其下层应清扫干净,松散填充料应铺平振实,混凝土板应事先预润湿,然后以水灰比为0.3~0.4的水泥浆先刷一遍,并随刷随铺

  ,切勿浆干再铺,以免起壳。表面光滑还应凿毛,如表面松散应预先补平振实。

  4.2.2.3.3 防水部位铺设找平层,应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接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在管四周留出8~10mm的沟槽,采用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裹住管口和地漏。

  4.2.2.3.4 在水泥砂浆(砼)找平层上铺涂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隔离层时,找平层表面应清洁、干燥,其含水率小于9%,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4.2.2.3.3 找平层的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1/500,且不大于30mm。

  4.2.2.4 隔离层和填充层

  4.2.2.4.1 当铺设隔离层和填充层时,其下一层的表面应平整、洁净和干燥,并不得有空鼓、裂缝和起砂现象。

  4.2.2.4.2 当采用松散材料做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150mm,拍实后不得直接在保温层上行车或堆重物。完工后的填充层厚度偏差应控制在+10%~-5%之间。

  4.2.2.4.3 当采用板、块状材料做填充层时,应分层错缝铺贴,每层应选用同一厚度的板、块料,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且不超过4mm。

  4.2.2.4.4 用沥青黏结板块时,应边刷、边贴、边压实;要求板块相互之间、与基层之间的沥青饱满、粘牢,防止板块材料翘曲。

  4.2.2.4.5 用水泥砂浆黏贴板块时,板块缝隙应用填充灰浆填实并勾缝。

  4.2.2.4.6 铺设防水类材料时,在穿过楼板面管道四周处,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墙面处铺涂应高出面层220~300mm。阴阳角和穿过板面管道的根部尚应增加铺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宜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应作记录。

  4.2.2.4.7 在沥青类隔离层上铺设水泥类面层或结合层前,其表面应洁净干燥,并应涂刷同类沥青结合料,其厚度宜为1.5~2.0mm,结合料温度大于1600,并随即均匀撒入干净预热绿豆砂。

  4.2.3 整体地面工程

  4.2.3.1水泥混凝土面层

  4.2.3.1.1 基层应修整,清扫干净后用水冲洗晾干,不得有积水现象。

  4.2.3.1.2 有坡度、地漏房间,检查放射状标筋的标高,以保证流水坡向。

  4.2.3.1.3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浇筑水泥混凝土面层时,其塌落度不宜大于30mm并应振捣密实。

  4.2.3.1.4 水泥混凝土面层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终凝前完成。

  4.2.3.1.5 面层压光一昼夜后必须覆盖草包,每天浇水2~3次,养护时间不少于7d,使其在湿润的条件下硬化。待面层强度达到5Mpa时方可准许人行走。

  4.2.3.1.6 施工温度不应低于5℃,当低于其温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冬施措施。

  4.2.3.1.7 细石混凝土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4.2.3.1.8 细石混凝土面层表面密实压光;无明显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的为符合规范要求。

  4.2.3.1.9 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细石混凝土面层,坡度应能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4.2.3.1.10 细石混凝土面层的踢脚线高度应基本一致,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虽有空鼓,但其长度不大于400mm,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两处。

  4.2.3.1.11 细石混凝土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4.2.3.1.12 细石混凝土面层的踢脚线上口平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4mm。

  4.2.3.1.13 细石混凝土面层的缝格平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3mm。

  4.2.3.2水泥砂浆面层

  4.2.3.2.1 地面和楼面的标高与找平、控制线应统一弹到房间的墙上,高度一般比设计地面高500mm。有地漏等带有坡度的面层,标筋坡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4.2.3.2.2 基层应清理干净,表面应粗糙。如光滑应凿毛处理。

  4.2.3.2.3 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应不小于20mm,其体积比宜为1:2(水泥:砂),其稠度不应大于35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水泥标号不小于425号,不同规格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含泥量小于3% 。

  4.2.3.2.4 水泥砂浆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终凝前完成,且养护不得小于7d。

  4.2.3.2.5 当水泥砂浆面层内埋设管线等出现局部厚度减薄时,应按设计要求做防止面层开裂处理后方可施工。

  4.2.3.2.6 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4.2.3.2.7 水泥砂浆面层表面无明显脱皮、起砂等缺陷;局部虽有少量细小收缩裂纹和轻微麻面,但其面积不大于800cm2,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两处,为符合规范要求。

  4.2.3.2.8 面层坡度、踢脚线质量要求详见细石混凝土面层质量要求。

  4.2.3.2.9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2.3.2.10 踢脚线上口平直度与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4mm和3mm。

  4.2.3.3水磨石面层

  4.2.3.3.1 面层标高按房间四周墙上500mm水平线控制。有坡度的地面应在垫层或找平层上找坡,其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4.2.3.3.2 基层应洁净、湿润,不得有积水,表面应粗糙,如表面光滑应斩毛。

  4.2.3.3.3 面层的颜色、图案或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3.4 踢脚线的用料如设计未规定,一般采用1:3水泥砂浆打底,用1:1.25~1.5水泥石粒砂浆罩面,凸出墙面8mm。特别注意阴阳角交界处不要漏磨。

  4.2.3.3.5 面层表面应基本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4.2.3.3.6 水磨石面层坡度要求参见细石混凝土面层坡度要求。

  4.2.3.3.7 高级水磨石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mm。

  4.2.3.3.8 踢脚线上口平直度,高级水磨石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mm以内。

  4.2.3.3.9 缝格平直度,高级水磨石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mm。

  4.2.3.4 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面层

  4.2.3.4.1 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前,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涂刷冷底子油,并防止铺设表面被沾污。

  4.2.3.4.2 沥青类面层拌合料应分段分层铺平后,进行揉压拍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30mm。

  4.2.3.4.3 在沥青类面层施工间歇后继续铺设前,应将已压实的面层边缘加热,接茬处应碾压至不显接缝为止。

  4.2.3.4.4 不得用热沥青做表面处理。

  4.2.3.4.5 如面层局部强度不符合要求或局部出现裂缝、蜂窝、脱层等处必须挖去,仔细清扫,并以热沥青砂浆或热沥青混凝土拌合料修补。

  4.2.3.4.6 沥青砂浆合沥青混凝土面层应表面密实,无裂缝。

  4.2.3.4.7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 mm以内。

  4.2.3.4.8 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 mm以内。

  4.2.3.4.9 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 mm以内。

  4.2.3.5水泥钢(铁)屑面层

  4.2.3.5.1 铺设水泥钢(铁)屑面层时,应先在洁净的基层上刷一度水泥浆面层。

  4.2.3.5.2 水泥钢(铁)屑面层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40,稠度不应大于10mm,必须拌合均匀。

  4.2.3.5.3 铺设水泥钢(铁)屑面层时,应先铺厚20mm的水泥砂浆结合层。

  4.2.3.5.4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 mm以内。

  4.2.3.5.5 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 mm以内。

  4.2.4 块状地面工程

  4.2.4.1 砖面层

  4.2.4.1.1 基层应清除干净,用水冲洗、晾干。

  4.2.4.1.2 弹好地面水平标高线,在墙四周做灰饼,每隔1.5米冲好标筋。标筋表面应比地面水平标高线低一块所铺设的厚度。

  4.2.4.1.3 铺砂浆前基层应浇水湿润,刷一道水泥素浆,随刷随铺水泥:砂=1:3(体积比)的干硬性砂浆,根据标筋标高拍实刮平。

  4.2.4.1.4 水泥砂浆结合层10~15mm厚,沥青胶结料2~5mm厚,胶粘剂2~3mm厚。宜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如缝隙设计无要求,紧密铺贴缝隙宽度不宜大于1mm,虚缝铺贴缝隙宽度宜为5~10mm。

  4.2.4.1.5 地砖铺贴完成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擦缝、勾缝和压缝。缝的深度宜为砖厚的1/3,擦缝和勾缝应采用同品种、同标号和同颜色的水泥,随做随清理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4.2.4.1.6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时,结合层和陶瓷锦砖应分段同时铺贴,在铺贴前应刷水泥浆,其厚度宜为2~2.5mm,并应随刷随铺贴,用抹子拍实。

  4.2.4.1.7 缸砖地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接缝高低差、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地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4mm,3mm,1.5mm,4mm以内,板块间隙宽度不大于2mm;陶瓷锦砖地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接缝高低差、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地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2mm,3mm,0.5mm,3mm以内,板块间隙宽度不大于2mm。

  4.2.4.1.8 楼梯踏步和台阶地铺贴,缝隙宽度应基本一致;相邻两步高差不超过15mm防滑条顺直。

  4.2.4.2大理石和花岗岩面层

  4.2.4.2.1 根据墙面水平基准线,在墙四周弹出地面面层标高线和结合线。当结合层未水泥砂(1:4~1:6体积比)时,其厚度应为20~30mm;当结合层为水泥砂浆时,其厚度应为10~15 mm。

  4.2.4.2.2 铺贴板块面层时,结合层与板块应分段同时铺贴,且宜采用水泥砂浆或干铺水泥洒水做黏结。铺贴的板块应平整、线路顺直、镶嵌正确。

  4.2.4.2.3 大理石、花岗岩面层缝隙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大于1mm。

  4.2.4.2.4 铺贴完后,次日用素水泥浆灌缝2/3高度,再用同色水泥浆擦缝,并用干锯末覆盖保护2~3d。待结合层的水泥浆强度达到1.2Mpa后,方可打蜡、行走。

  4.2.4.2.5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的表面质量要求同砖面层。

  4.2.4.2.6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的坡度质量要求,踢脚线铺设以及楼梯踏步和台阶的铺贴质量要求同砖面层。

  4.2.4.3 塑料地板面层

  4.2.4.3.1 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缝纹、四边应顺直,不得翘边和鼓泡。

  4.2.4.3.2 色泽应一致,接茬应严密。脱胶处面积不得大于20cm2,且相隔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4.2.4.3.3 与管道接合处应严密、牢固、平整。

  4.2.4.3.4 焊缝应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斑点、焊瘤和起鳞等缺陷。

  4.2.4.3.5 踢脚板上口应平直,拉5M直线检查(不足5m的要拉通线),允许偏 差为±3mm。

  4.2.4.3.6 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mm,相邻板块拼缝高差不应大于0.5mm。

  4.2.5 木质楼板地面工程

  4.2.5.1 硬木地板面层

  4.2.5.1.1 木板面层搁栅下的砖、石地垅墙、墩地砌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2.5.1.2 面层地侧面带有企口的木板宽度不应大于120mm,且双层木板面层下的毛地板以及木板面层下木搁栅和垫木等用材均需做防腐处理。

  4.2.5.1.3 在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有木搁栅的木板面层,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1.4 木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其两端应垫实、钉牢、搁栅间应加钉剪刀撑或横撑。木搁栅与墙之间宜留出30mm的间隙。木搁栅的表面平整度不得超过3mm。

  4.2.5.1.5 木搁栅和木板应做防腐处理,木板的底部应满涂沥青或木材防腐油。

  4.2.5.1.6 双层木地板面层下的毛地板其宽度不宜大于120mm。在铺设毛地板时应与搁栅成30°或45°,并应斜向钉牢,且髓心向上。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毛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20mm缝隙。每块毛地板在每根搁栅上各钉两个钉子固定,钉长应为板厚的2.5倍。

  4.2.5.1.7 在毛地板上铺设长条木板或拼花木板时,宜先铺设一层沥青纸(或油纸)以隔声和防潮。

  4.2.5.1.8 在铺设木板面层时木板端头接缝应错开并在搁栅上,且面层与墙之间应留10~20mm缝隙,并用踢脚板盖缝。

  4.2.5.2 硬质纤维板面层

  4.2.5.2.1 铺贴硬质纤维板面层的下一层基层表面应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含水率不应大于9%。

  4.2.5.2.2 水泥木屑砂浆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终凝前完成。养护7~10d方可铺贴面层。

  4.2.5.2.3 硬质纤维板黏结应牢固,防止翘边、空鼓。

  4.2.5.2.4 硬质纤维板相邻高差不应高于铺贴面1.5mm或低于铺贴面0.5mm;过高或过低的应重铺。

  4.2.5.2.5 硬质纤维板间的缝隙宽度宜为1~2mm,相邻两块板的高差不宜大于1mm,板面与基层之间不得有空鼓现象,板面应 平整。

篇3:房产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房产开发公司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 目的

  确保门窗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及防火门工程。

  3. 职责

  工程部负责门窗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73--91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门》 GB 8478--87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窗》 GB 8479--87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门》 GB 8480--87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窗》 GB 8481--87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铝合金地弹簧门》 GB 8482--87

  4.1.8 国家建筑设计标准《铝合金门窗》 JSJT--242、243、244、247、248

  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 103-96

  4.1.10 建筑工业行业标准《PVC塑料窗》JG/T 3018-94、《PVC塑料门》JG/T 3017-94

  4.1.11 防火门...GBT5824

  4.1.12 地方规定、标准和条例等

  4.1.13 设计施工图纸文件、资料

  4.2. 检查内容

  4.2.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2.1.1门窗制作和安装企业资质;

  4.2.1.2门窗安装时和安装后的防护措施。

  4.2.2 设计图纸的检查

  查看门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弄清采用的门窗的规格、构造、性能要求、安装节点等。

  4.2.3 质保资料检查

  4.2.3.1门窗产品的《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料的合格证;

  4.2.3.2铝合金和塑钢门窗三性检测报告;

  4.2.3.3门窗外观检验记录;

  4.2.3.4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4.2.3.4.1 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

  4.2.3.4.2 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

  4.2.3.4.3 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

  4.2.3.5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喷淋试验记录;

  4.2.3.6防火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4.2.4 门窗工程实物检查

  4.2.4.1门窗材料及产品

  4.2.4.4.1 铝型材厚度和表面处理;

  4.2.4.4.2 五金附件的材质和装配质量;

  4.2.4.4.3 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及玻璃的材质和装配质量。

  4.2.4.2安装质量

  4.2.4.2.1 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

  4.2.4.2.2 门框与结构间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

  4.2.4.2.3 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

  4.3. 检查要点

  通过选择经济合理的门窗型材、配件和节点密封形式,通过防排结合,保证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安全和防水能力,保证防火门防火性能的可靠耐久性。

  4.3.1 事前控制要点:

  4.3.1.1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防火门窗的防火等级、主要材质、铰链和闭门器等配件技术性能要求;明确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部分关键技术性能要求。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方面要求例如:

  4.3.1.1.1 框料型材品牌型号、门窗壁厚、加强金属的规格和形式、玻璃厚度、胶条规格及密封形式、密封胶品牌及密封范围、铰链、门锁、滑轮、执手、铆钉打胶、框边塞缝、防水密封要求等;

  4.3.1.1.2 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计算和设计大样施工图;

  >

  4.3.1.2.3 明确发生渗漏的维修范围和赔偿责任;

  4.3.1.2.4 对门窗的水密性、气密性及风压强度试验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并在招标文件中对试验要求予以明确。以免施工中发生费用争议,而让施工单位逃避试验责任。

  4.3.1.2在评标中检查投标单位的计算书及计算程式,仔细审核节点详图。投标单位一般会根据***要求的型材品牌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提出投标单位认为最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报价。我司要对各施工方案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进行评审。

  4.3.1.3防火门厂的资质在投标前必须审核通过。

  4.3.2 事中控制要点

  4.3.2.1一般要求

  4.3.2.1.1 门窗的堆放地点应洁净、平整,以免砂石、灰尘等杂物进入玻璃槽、排水孔内,不得堆放在露天,避免日晒雨淋,避免高空堕物破坏铝合金框料,并不得与腐蚀物质接触,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用方木垫,且应立放,立放的角度不应小于70 ,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4.3.2.1.2 在窗洞口划好中线和水平标高线,检查上下边的位置及其内外的朝向,按设计要求及现场施工情况统一确定门窗在墙体厚度方向的位置。

  4.3.2.1.3 门窗框底部水泥砂浆塞缝上口与窗台的宜有2CM的高差,窗台的坡度必须大于20%,加速雨水的排放,减少停水时间,严格规定硅胶的嵌缝位置、 断面尺寸,保证其密实性。

  4.3.2.1.4 框料拼缝处、节点及锚钉处全部打胶密封,不得留缝,以免进水。

  4.3.2.1.5 泄水孔必须设置档风板,泄水孔的标高必须比框料型材的底部略低,以便排水。

  4.3.2.1.6 外墙为涂料饰面时,窗楣设置双滴水线(滴水槽)形式;外墙为面砖饰面时,窗楣设置滴水线形式。

  4.3.2.1.7 凸窗遮阳板在墙根必须设置导流槽,以免遮阳板上的水停留时间太长,导致砌体外墙渗漏;或者在外墙挑檐位置在外墙设置混凝土止水坎,高度约100高。

  4.3.2.1.8 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及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横平竖直,洞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3.2.1.9 门窗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十分重要: 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验收前,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污损。 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应防止电、热和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门窗框的上槛及两侧用胶带纸、薄膜保护好,下槛用九夹板制成马蹄形盖板保护。主要通道、施工电梯口的门框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后装。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

  4.3.2.2铝合金门窗安装

  4.3.2.2.1 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和安装,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承担,重要部位应提供设计大样图,同时施工图纸必须盖有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

  4.3.2.2.2铝合金窗产品应具备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三项基本物理性能的检测报告(标准窗可由厂家提供的两年一次的型式检验报告,非标窗应提供专用检测报告),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3.2.2.3铝合金门窗产品进场后应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对门窗固定节点等隐蔽部位,监理应进行验收,并办理签证。

  4.3.2.2.4工程项目有代表性的各类外门窗安装后应进行喷淋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每种类型不少于三樘。

  4.3.2.2.5铝合金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2.5.1铝合金门窗型材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和《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 3190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窗的铝型材壁厚不小于1.2mm,门的铝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

  4.3.2.2.5.2 铝合金门窗料表面阳极氧化膜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应达到AAl0级以上(平均厚度不少于10μm)。

  4.3.2.2.5.3公共出入口处的铝合金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4.3.2.2.5.4五金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应标准的规定,露面的零件应采用不

  锈钢或经镀锌处理。

  4.3.2.2.5.5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以及玻璃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关标准的规定。

  4.3.2.2.5.6铝合金窗框下槛应开设泄水孔,其位置和数量应保证雨天下槛排水通

  畅不积水。

  4.3.2.2.5.7铝合金门窗框侧边不准随意钻孔。孔洞应用铜帽或塑料帽覆盖,并在洞口处用密封胶密封,铝合金门窗型材拼接处、紧团螺栓孔处也应用密封胶密封。

  4.3.2.2.6 铝合金门窗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2.6.1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和连接件应是不锈钢件或经防锈处理金属件,连接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5mm。连接件应两端均伸出铝框予以内外锚固,混凝土剪力墙可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砖砌墙体可采用预埋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固定点的位置为框边角180mm处设一点,然后以此点为起始,间距不大于500mm,其他墙体的固定方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4.3.2.2.6.2门窗平面位置、标高、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2.2.6.3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隙应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填充料应符合弹性连接设计要求,如设计未规定时,应采用PU聚氢酯发泡材料、矿棉、玻璃棉毡条等软质保温材料分层填塞缝隙,外表面留5-8mm深的槽口填嵌防水密封胶。严禁粉刷砂浆直接接触铝合金框,外墙的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双面打胶。

  4.3.2.2.6.4横向或竖向组合门窗的组合构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成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mm,并用密封膏密封。

  4.3.2.2.6.5中空玻璃和面积大于0.65m2的单面安全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玻璃垫块。玻璃入槽后,用通长镶锯条固定,入槽深度不小于6mm,玻璃安装时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2.6.6平开门窗的安装:门窗扇铰链与门窗框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缝隙应不大于2mm。门窗框、扇四周搭接宽度应均匀,允

  许偏差不大于l mm。门窗装配后,不应有妨碍启闭的下垂、翘曲或扭曲变形。

  4.3.2.2.6.7推拉门窗安装门窗框、扇配合严密,间隙均匀,其扇与框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l mm,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扇面积≤1.5m2时用小于40N的力进行启闭,>1.5m2时用小于60N的力进行启闭。

  4.3.2.2.6.8弹簧门安装:严格控制地弹簧安装的轴孔中心线,必须在同一直线上,并与门扇底面垂直。门扇垂直应在门樘的中心线,垂直平行偏差不大于1.5mm。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框的缝隙应均匀,应控制在2-4mm。门扇与地面的间隙在开启范围内,如无特殊要求时,应为2-7mm。双扇门关闭时,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其平整度不大于2mm。启闭门窗的力矩不大于50N/m (近似10kg/m)。门扇关闭速度适宜,应在3-15s之间,开启为900±30的角度,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

  4.3.2.2.6.9门窗安装时,执手、撑挡、插销、门窗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齐全、安装牢固,使用灵活可靠。玻璃密封条镶嵌紧密,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所注的防水密封胶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

  4.3.2.2.6.10铝合金门窗安装时,应注意产品保护,窗槛严禁搁置脚手板,校正严禁用金属锤敲击,以防其击伤或变形,保护膜应待安装完成和无污染后才能清除。

  4.3.2.2.6.11高层建筑外墙铝合金窗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并做到有可靠的防雷接地。

  4.3.2.3塑料门窗安装

  4.3.2.3.1 塑料门窗前部分要求同铝合金门窗4.3.2.1.1~4.3.2.1.4的要求。

  4.3.2.3.2 塑料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3.2.1门窗采用的异型材、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 8814和《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l20**的有关规定。

  4.3.2.3.2.2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固定片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

  4.3.2.3.2.2.1 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除不锈钢外,其表面均应经耐腐蚀镀膜处理;采用热镀锌的低碳钢增强型材、紧固件,其镀膜厚度应不小于12μm。

  4.3.2.3.2.2.2 增强型钢材质应符合GB 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壁厚应不小于l.2mm。

  4.3.2.3.2.2.3 五金件型号、规格、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4.3.2.3.2.2.4 固定片材质应采用Q235一A冷轧钢板,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15mm。

  4.3.2.3.2.3玻璃四周的抗震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硬PVC塑料或ABS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材料。

  4.3.2.3.2.4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嵌缝膏等材料,其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应由厂家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容性报告。

  4.3.2.3.2.5. 门窗产品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3.2.5.1. 门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3017、JG/T 3018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

  4.3.2.3.2.5.2 . 当门窗构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其内脏必须加衬增强型钢。

  4.3.2.3.2.5.2.1. 平开窗:

  4.3.2.3.2.5.2.1.1 大于50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窗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小于50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窗扇构件长度大于900mm。

  4.3.2.3.2.5.2 .1.2 中横框和中坚框构件长度不小于900mm。

  4.3.2.3.2.5.2.2. 推拉窗:

  4.3.2.3.2.5.2.2.1 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

  4.3.2.3.2.5.2 2.2 窗扇下框构件长度不小于700mm。

  4.3.2.3.2.5.2.2.3 窗扇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

  4.3.2.3.2.5.2.3. 平开门:门框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

  4.3.2.3.2.5.2.4. 推拉门:

  4.3.2.3.2.5.2.4.1 门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

  4.3.2.3.2.5.2.4.2 门窗上、中、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门窗下框构件长度等于或大于600mm。当门窗构件安装五金配件时,其内腔也应加衬钢板。

  4.3.2.3.2.5.2.4.2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4.3.2.3.3 门窗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3.3.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4.3.2.3.3.2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墙体大面和地坪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用保护措施。

  4.3.2.3.3.3门窗框安装固定应按规范规定,根据不同的墙体材料选用适合的固定方法,要求如下:

  4.3.2.3.3.3.1 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钉固定。

  4.3.2.3.3.3.2 多孔砖墙洞口应在砌筑时埋入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3.2.3.3.3.3 加气混凝土洞口应采用木螺钉将固定片固定在胶粘圆木上或用塑料膨胀螺钉固定,也可埋人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3.2.3.3.3.4 混凝土空心小砌块洞口两侧砌块空心应将细石混凝土灌实,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3.2.3.3.3.5 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

  用焊接的方法固定,也可先在预埋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

  4.3.2.3.3.3.6 其余新型墙体材料洞口的连接方式,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

  4.3.2.3.3.3.7 对于旧房改建项目的洞口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固定片与塑料门窗的连接应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M4×20mm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固定片的位置应距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200mm,固定片之间的间距应不大于600mm。

  4.3.2.3.3.4安装组合窗和连门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不大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与混凝土过梁或柱子应采用预埋铁件的方法固定;与砖墙连接时,应先将拼樘料两端插入预留洞中,插入深度不小于30mm,然后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灌固定。

  4.3.2.3.3.5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缝隙均匀。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侧边缝隙应采用聚氨脂发泡剂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填塞饱满密实但不宜过紧,洞口内外侧与窗框之间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抹平,洞口外侧应留设5-8mm槽口,待水泥砂浆硬化后,采用防水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保温隔声等级要求较高的工程,洞口内侧也应采用嵌缝膏密封

  4.3.2.3.3.6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有玻璃垫块起承重、抗震作用,采用聚氯乙烯胶加以定位。玻璃入槽后用压条固定。对采用镀膜玻璃的外门、外窗、双层玻璃的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单面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4.3.2.3.3.7平开门窗的安装

  门窗扇与框的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门窗扇不许有倒翘、下吊,同樘门窗相邻扇角高低差不大于2mm;上悬窗关闭时应平整。

  4.3.2.3.3.8推拉门窗安装

  门窗扇与门窗扇之间的高度应一致,中缝及企口搭接缝隙应垂直上下一致,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在任何位置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开启或关闭时门窗扇面积<1.5m2时推拉力应小于40N,窗扇面积>1.5m2的推拉力应小于60N。

  4.3.2.3.3.9弹簧门安装

  弹簧门安装的轴孔中心线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门立框的缝隙应均匀。控制在2-4mm。门扇与上横框的缝隙应为2-4mm,两扇门上缝隙的平行差不大于lmm,门扇不应有下垂对角差。门扇与地面的间隙一般应为2一"mm(特殊要求者除外),双门扇关闭时,应在同一的垂直平面内,其扇与扇对口缝的扇与框的平整度应不大于2mm。门扇关闭速度应适宜,应在3-15s之间,开启角度为900士30,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

  4.3.2.3.3.10门窗安装时,执手、撑挡、插销、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玻璃密封条应顺直,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所嵌注的防水嵌缝膏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

  4.3.2.3.3.11安装塑料门窗时,应注意成品保护,保护膜应完整,以防止水泥、石灰、涂料等污染门窗框、扇的表面,待安装完成后并在竣工预验前方可清除保护膜。其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表面外观不得有划痕、碰伤,型材无开焊、断裂或弯曲等现象。

  4.3.2.4防火门安装: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

  4.3.2.4.1 在主体浇筑过程中应在门洞口处加埋预埋铁,防火门预埋铁位置,门框底部节点在地面土0.000往上20cm为准,上框从门上口往下15cm,中间节点从上下两节点位置分中,中间位置为准。便于防火门的安装,保证安装节点牢固性。(节点位置允许偏差5cm )。若采用其他形式,必须确保其安全牢固。

  4.3.2.4.2 防火门出厂合格证和防盗安全门生产许可证及配件锁的出厂合格证要符合规定和要求。

  4.3.2.4.2.1防火门作入户门时有防盗要求,防火门材料、钢门框的制作钢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栓)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各种防盗门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下,按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平开全封闭式防盗安全门A级为15秒。防火门的金属和结构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漆层应有防锈底漆,漆表面无气泡和漆渣,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

  4.3.2.4.2.2门扇、门框外形尺寸符合规范的规定,门扇断面结构符合设计规定。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

  4.3.2.4.2.3门进出位安装以内墙为标准,避免出现进出位处地面贴砖不方正。

  4.3.2.4.3 严格检查防火门的外观质量有无损坏、变形。

  4.3.2.4.4 在进场时要检查队伍的资质,安装必须由专业队伍操作,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位置准确,节点必须焊牢开启灵活。

  4.3.2.4.5 检查门与扇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mm;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4mm;门扇与门框铰链边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2mm;门扇与地平面的缝隙应不大于5mm;门扇表面平整度不大于3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3mm。

  4.3.2.4.6 要密切注意铰链、执手、闭门器等配件的质量;

  4.3.3 事后控制要点

  4.3.3.1在外粉刷及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安装完成后,用消防水喷淋墙面,每个冲淋面持续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或用塑料管制做专门的淋水管进行淋水试验,一般对凸窗进行重点试验,一般平窗的渗漏较少。

  4.3.3.2大雨时,雨后及时到房间逐一检查门窗有无渗水现象,对有渗漏的门窗及其部位进行书面记录,形成质量记录文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逐一整改。

  4.3.3.3防火门防火标签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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