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管理部管理制度
一、接管验收制度
房屋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室设施转入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以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有着重要意义。设施管理验收不仅包括对房屋附属设施的验收,还包括房屋设备的验收以及更新设备的验收。物业公司对于设施的接管验收工作具体包括日常以及周养护内容,月维修保养内容,季度、半年、年度维修保养内容等。
二、值班制度
由于配套设施直接关系到业主生活的安定、和谐,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请假,并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替岗,不得擅自离岗,否则,造成的一切以外由值班人员承担。
2.按照设施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密切注意所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3.设备遇到故障时,值班人员必须马上报告管理层,并通知厂家以及维修人员维修。
4.接到业主的报修通知时,应当迅速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5.就餐时间,须做轮值工作,保证岗位有人在岗。
三、交接班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是对值班工作的辅助。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1.交接内容包括:
1)查看设施运行记录。
2)检修设备状况,清点仪表、工具等。
2.出现以下情况不得交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成时,不得交班。
2)交班人员尚未到场或者遇接班人员酒醉、神志不清等情况时,不得交班。
四、报告制度
建立报告制度可以让管理层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维修管理情况,有下列情况需要作出报告:
1.设备出现故障或者需要停机检修。
2.零部件需www.pmceo.com要更换修理。
3.设施操作人员需要暂时离岗。
4.设施操作人员加班、请假、调班等。
5.设施需要开展整改工程。
6.设施运行方式发生改变。
五、工具领用保管制度
1.个人领用工具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工种类别填报申请,经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2.工具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当向管理层说明原因,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工具损坏时,应当按工具价值赔偿。
3.工具老化,可向管理层申请报废,并重新办理工具领用手续。
六、住宅小区工程设施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所有的机电操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在操作人员安全第一的前提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3.配置安全操作用品,并认真保管,不得草率、马虎大意。
4.工作场所禁止抽烟、喝酒以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操作房。
6.设备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设施发生故障,应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检修、检查程序,确认故障排除之后方能送电。
8.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熟悉触电、身体伤害等各种意外事故的急救方法。
篇2:房地产工程管理部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目的
规范施工图纸审查要点,指导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的开展。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必须遵守此项制度;
2.施工图纸审查应根据《施工图纸审查要点》规定,对重点部分进行重点审查;
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4.施工图中各专业图纸之间的协调性审查,作为施工图纸审查的工作要点;
5.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提出会审意见,项目部经理负责整理,形成部门意见;
6.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阅部门意见,报总工和各有关部门审阅,无异议后,形成公司会审意见,抄送设计院和其他有关部门。
实施程序
1.接收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纸;
2.工程管理部经理联系有关部门,安排专业工程师,进行会审前的工作布置;;
3.有关部门和专业工程师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出审查意见;
4.召开图纸会审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研讨,整理出会审意见;
5.项目部经理根据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形成部门意见,抄送总工和有关部门审阅;
6.意见一致后,形成公司施工图纸会审意见按,抄送设计院;
7.资料员将审查文件备案。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附录A 施工图审查要点
篇3: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目的
规范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内容。
基本规定
1.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就有关设计变更,同设计院的具体业务联系;
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核,同时兼顾其经济性,对不合理处,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专业意见;
3.作为重要工程资料,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资料管理制度加以落实;
4.资料员负责对设计变更流程情况的跟踪;
5.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设计变更审查要点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反映的内容是否全面,能否满足估价的要求;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设计变更的说明、图纸是否清楚、完整;
处理程序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院提出专业的设计变更;
(2)资料员收到设计变更后,转发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3)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提出技术审核意见,成本控制部提出经济评估意见;
(4)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下发监理;如有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与设计院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
(5)监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如无异议,下发施工单位;如有异议,则同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设计院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7)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作跟踪签证工程的施工过程;
(8)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9)转交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2.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工程实际和图纸情况,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监理单位对变更要求签署意见后,送交工程项目部;如有异议,则返回进行修改;
(3)工程项目部对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后,转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4)规划设计部对其要求进行技术审核,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经济评估,并对费用变化提出处理意见;
(5)达成一致后,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设计院,并督促其进行设计修改;如由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最终意见;
(6)设计院根据变更要求,提出设计变更;
(7)工程项目部接收设计变更后,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各转发一份;
(8)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对其进行技术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原变更要求;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造价估算;
(9)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由工程项目部下发监理公司;
(10)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11)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12)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同跟踪变更工程的施工过程;
(13)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14)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处理权限
见《现场签证办法》中有关经济权限的规定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4-6-1 设计变更跟踪单 (公司专用表格)
工程联系单 (深圳市建设局统一印制的表格)
设计变更通知单 (采用设计单位印制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