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业公司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员工招聘 录用、调配及解聘工作流程,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一切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活动。
3.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3.1 组织架构调整
属下公司及各物业管理中心每年12月上旬须根据业务发展要求,结合人力资源配置需要,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的组织架构调整计划.属下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业管理中心组织架构调整经属下公司审核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3.2 定岗定编
(1)公司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中旬根据部门规划提出本部门下年度定岗定编计划,经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批准.
(2)属下公司及各物业管理中心每年12月上旬根据调整的组织架构提出本单位下年度的人员规划、定岗定编计划 属下公司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业管理中心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经属下公司审核,报公司总部审批.
(3)属下公司及各物业管理中心须在批准的岗位编制内依据任职资格要求和工作说明书进行招聘,未履行岗位增编审批手续的, 不得进行编制外的招聘 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编制,须按有关审批程序展行增加岗位编制报批手续。
(4)每年7月属下公司及各物业管理中心须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当年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计划进行检讨和修订,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3.3 增加编制
3.3.1公司总部各部门增加编制
各职能部门如需增加岗位编制,须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审核后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书面申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预测,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3)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3.3.2 属下公司增加岗位编制
属下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灭置配 用辰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属下公司实际情况对增加岗位编制报告进行初审和核实,提出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
3.3.3 属下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增加岗位编制
物业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向属下公司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属下公司根据物业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中心增加岗位编制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总部审批.
4招聘
4.1 招聘原则
4.1.1 计划原则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及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填写《招聘申请表》,提交拟增加岗位人员工作说明书,经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如属于岗位编制外增加人员,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须同时履行增加编制审批手续
(3)所有管理人员的引聘须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执行.
4.1.2 本地化原则
(1)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充分利用和发挥各地区人力资源优势 稳定员工队伍和便于管理,如无特殊情况,各属下公司原则上在当地招聘员工,尽量实现人员本地化。
(2)在实行人才本地化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轮换、岗位交流等形式实现
(1)当公司总部,属下公司及各物业管理中心产生招聘需求时,各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首先应进行内部筛选,考核现有员工中是否有合适人员进行调配, 当内部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即组织进行外部招聘
(2)在现有人员进行配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达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因人设岗,保证配置合适人选到合适岗位上工作
4.1.4 公正原则
(1)招聘中应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做到任人唯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招聘制度,不得有任何徇私行为,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因人设岗,保证配置合适人选到合适岗位上工作
(2)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关系强行推荐不合格人选,或对正常的招聘工作施加影响.
4.1.5 回避原则
(1)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家属,同学 ,亲友或以前同事时, 须主动回避, 做到举贤避亲,为公司招聘创造公平 公正的竞争环境。
(2)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内如有配偶 亲属,子女等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岗位,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4.2招聘方式和途径
(1)公司内部选拔、 晋升和竞聘.
(2)组织社会公开招聘
(3)招聘应届毕业生
(3)公司内部员工举荐等。
4.3 内部招聘程序
4.3.1 内部招聘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实现内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做到人尽其才,充分挖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和企业的凝聚力, 在必要时可通过内部调配来满足部分人员需求,内部调配须事先征得员工本人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同意 内部招聘分公开竞聘和直接调配两种.
4.3.2 公开竞聘
(1)根据审批后的招聘计划,当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有新增或空缺岗位时,在公司系统内或所在公司范围内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员工可根据自身条件参与竞聘。
(2)参加竞聘人员要求如下。
D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愿和所在公司推荐的形式,即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公司填写推荐意见,体现员工具有主动向上,不断接受挑战的勇气和信心,同时由所在公司推荐可以保证不影响竞聘上岗者所在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2参与竞聘上岗人员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但不受原所在公司,工作部门和岗位限制
3参与竞聘者在原工作岗位表现良好
(3)根据竞聘要求, 由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成立临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所在单位领导、竞聘岗位部门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4)内部招聘流程
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要求公布内部招聘的岗位、任职资格以及竞聘时间安排。
2有意参与竞聘的员工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部门及公司履行推荐手续后报名.
3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竞聘岗位任职资格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竟聘者推荐给竞聘岗位主管领导,同时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竞聘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4竞聘岗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每个岗位挑选三个候选人向考核小组推荐,由考枝小组组织考核工作.
5考核小组通过组织笔试和面试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初步人选,笔试由综合素质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组成,面试将由竞聘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估。
6招聘单位经营班子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确定最终上岗人员(如果没有合造人选将另行组织面试考核)
(5)竞聘岗位试用期考核
竞聘上岗获选者将有1个月的岗位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为原工作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接受考核小组的集中评议,试用合格后公司将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将回原岗位工作
4.3.3 直接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按照“6.调配"中的要求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
4.4 外部招聘程序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审批后的招聘计划,依据岗位任职资格和工作说明书,结合岗位特点,选择适当的招聘方式和途径,从公司外部组织招聘活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资料初步筛选后,再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推荐,共同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填写《求职申请表》.
(3)为了确保招聘人员符合用人部门的基本要求,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并核实其有关资料和证件的真实性,若初试合格,通知用人部门进一步面试,
(1)主管以下岗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初试后,对符合燕本驱表的应聘人员,资料提供给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2)主管,主任岗位,除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外,还须由分管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3)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分管领导面试合格后,须由总经理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或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由经营班子集体面试,决定是否录用
(4)将对应聘人员的评价及意见填写在《面试考评表》上,用人部门负责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评,所有干部聘任须遵守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的有关条款。
(5)对于一线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和临时工的招聘,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聘程序,
4.5 招聘效果反馈
(1)为了解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使得新员工更快熟悉公司 ,了解公司、融入公司,同时也便于公司不断评估招聘的效果,健全招聘制度,完善招聘流程,有必要建立招聘效果反馈机制,
(2)招聘效果反馈包括三部分.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定期与用人部门沟通,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表现.
2)用人部门负责人或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定期与新员工面谈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定期与新员工进行面谈.
5.录用
5.1 外部招聘人员录用
(1)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聘用情况,与用人部门协商新进员工到岗时间后,向录用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并要求其在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暂住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近期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
6一寸及二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5张.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个人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严重隐瞒者.
2曾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搜自离职者.
3体检报告不合格者.
4尚未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5在以前所任职单位出现过职业道德问题者,
6年龄未满18周岁者.
5.2 新员工报到
(1)录用员工带齐相应资料和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交相关个人资料,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相关资料或物品
(2)签订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持一份,公司正式员工的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返聘人员和临时工视具体情况而定。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专人对新入职员工的《员工登记表)<(求职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等资科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当员工的姓名,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健康状况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等
(4)与用人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领人见面.
5.3 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 在试用期内,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培训部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3)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1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并提交试用期个人总结.
(4)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市批
(5)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1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5.4 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6.调配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在公司总部和属下公司范围内的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2)公司内部调配。
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内部调配.
a.如公司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
b.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核表》,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
c.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由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市核后,报分管领导和总理审批执行.
d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以下员工由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e.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岭实财育 讨意工侧营郊牌集小
2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调配.
具体流程参照 《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7.解聘
7.1 解聘的种类
员工与公司聘用关系的解除分为员工主动辞职,公司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员工退休等
7.2 员工主动辞职
(1)员工主动辞职,应填写《辞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辞职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确保工作交接无误,否则公司有权追宄其责任.
(3)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含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或以1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经济补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未能提前30天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以1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经济补偿外,还应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员工辞职获得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 《离职交接单》,做好工作交接;在工作未交接完成前,员工不得先行离职,否则须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由员工提出辞职的,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否则,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公司辞退员工
(1)公司辞退员工,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审批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
(含主管)以上员工的辞退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辞退员工获得批准后,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给被辞退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被辞退员工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离职交接单》,做好工作交接:在工作未交接完成前,员工不得先行离职,否则须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或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天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公司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6员工在下列情形下,如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c.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员工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而被辞退,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7.4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1)员工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者,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如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及所在部门负责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如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由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市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辞职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市批.
7.5 员工退休
参照国家及所在地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6 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办理完高职手续而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离职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交接事宜,
2)交还公司所有资料,档案,合同,各种文件及其他物品,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和备用金,待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后,领取实际出勤天数工资
4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档案,人事,组织关系转离公司: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6如员工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或协议,将按照其他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办理.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除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外,公司将根据情况安排离职审计
(3)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程序办妥离职手续后,可向公司申请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篇2:房地产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
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
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
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
篇3: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
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