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X物业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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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物业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员工的岗位轮换和交流工作,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人才交流和共享,不断完善**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定义

  1、**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属下公司系指**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参股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局物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物管中心系指属下公司下设的物业管理中心。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培养型岗位轮换和支持型岗位交流,不包含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内部的人员岗位轮换由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自行安排。

  第二章 岗位轮换

  第四条 岗位轮换为建立XX物业一体化人才战略和培养体系,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安排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到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保证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全面、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岗位轮换程序1、培养单位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拟派出员工到公司总部或其它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

  (1)拟派出进行岗位人员的履历;

  (2)拟派出人员在现有岗位工作业绩,以及该员工培养方向、培养计划和本次岗位轮换时间;

  (3)通过岗位轮换希望达到的目标;

  (4)培养单位拟订派出人员派驻单位及工作岗位;

  (5)岗位轮换所产生的成本预算。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养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同时与拟订派驻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和评估岗位轮换的可行性。

  3、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评估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并书面批复培养单位。

  第六条 派驻单位须积极落实公司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培养目标、意图和计划,为岗位轮换人员的培养、锻炼创造条件,并实施严格管理和考核;岗位轮换人员须服从派驻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提升相关的能力和素质。

  第七条 岗位轮换产生的费用分摊

  (一)公司总部派出员工到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

  1、员工在公司总部的职务保持不变,公司总部按照派驻属下公司相应级别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由派驻属下公司负责发放;

  2、派驻属下公司的工资标准与公司总部员工派出前的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公司总部负责发放。

  3、由公司总部按照员工派出前的标准发放其福利,按第九条有关标准(详见表1)的规定发放生活费补贴,按第十条有关规定(详见表2)享受探亲假并报销探亲假产生的交通费(详见表3);

  4、公司总部按照员工派出前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5、由派驻单位安排岗位轮换员工的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6、派出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公司总部承担。

  (二)属下公司(派出单位)派出员工到公司总部或其它属下公司(派驻单位)岗位轮换

  1、员工在派出单位职务保持不变,并由派出单位按照员工派出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2、由派出属下公司按第九条有关标准(详见表1)的规定发放生活费补贴,按第十条有关规定(详见表2)享受探亲假并报销探亲假产生的交通费(详见表3);

  3、由派出属下公司按照员工派出前标准办理社会保险或发放医疗补贴;

  4、由派驻单位安排岗位轮换员工的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5、派出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派出属下公司承担。

  第八条 岗位轮换人员考核

  1、由派驻单位对岗位轮换员工在岗位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2、结合派驻单位的工作考核,由派出单位根据岗位轮换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 岗位轮换人员

  在岗位轮换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含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补贴):表1派出地与派驻地的距离 适用人员范围(派出前工作岗位)100-500公里 500公里或以上1200元/月 1800元/月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900元/月 1500元/月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600元/月 1200元/月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

  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500元/月 900元/月

  1、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十条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探亲假及探亲假交通费报销

  1、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享受探亲假。

  2、岗位轮换人员在异地工作满三个月,开始享受探亲假。乘坐火车探亲的员工,其探亲的路途时间不计在探亲假内,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探亲假具体标准如下:表2序号 每年休假次数 每次休假天数 适用人员范围1 4次 8天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2 3次 8天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 2次 10天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4 2次 10天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4、探亲假交通费补贴标准表3派出地与派驻地的距离 100-500公里 500公里或以上 适用人员范围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3个月一次)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3个月一次)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4个月一次)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4个月一次)

  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第三章 岗位交流

  第十一条岗位交流为实现XX物业系统内人力资源共享,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调动合适人员进行岗位支援。

  第十二条岗位交流程序

  1、需求单位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拟从支援岗位需求,并提供交流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XX物业系统内人才状况进行分析后,向申请单位推荐两名或以上的候选人供需求单位选择,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推荐的人员须事先知会候选人所在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全力予以配合支持。

  3、需求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后,向公司总部出具书面评估结果;当公司总部推荐的后备人员不符合需求单位要求时,公司总部将另行推荐。

  4、需求单位挑选出合适人选后,公司总部将向需求单位选中的候选人所在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须予以全力配合,确定离岗时间。

  5、岗位交流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遵照《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岗位交流人员考核由需求单位对岗位交流人员在岗位交流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岗位交流人员度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岗位交流人员派出单位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予以全力支持配合,并及时遴选接替人员,安排工作交接,保证岗位交流人员及时到位。

  2、岗位交流人员须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公司的调遣,全力以赴协助需求单位按质按量完成有关工作。

  3、需求单位须积极为岗位交流人员的生活、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岗位交流人员派出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要关心岗位交流人员的家庭及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确保岗位交流人员在异地能安心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对于在岗位轮换、岗位交流中有突出贡献的属下公司及员工,公司总部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和表彰。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篇2:地产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及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合理调配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并向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促进骨干员工的成长,培育中高级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调配及岗位轮换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员工调配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围内适时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员工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可主动申请调职、调岗。

  第五条公司部门之间的员工调配,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的人员需求或员工的申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 公司安排调动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向相关部门及个人签发《员工调配通知书》并备案。

  第七条调动人员在接到《员工调配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般员工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任职部门报到。

  第八条调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新职级套靠薪酬福利标准。

  第三章员工岗位轮换资格及时间

  第九条轮岗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原则上可以安排进行轮岗:

  1.经过资格认证已获得经理资格或预备资格的人员;

  2.通过选拔拟担任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3.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轮岗锻炼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轮岗时间根据具体人员和岗位的实际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为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轮岗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

  第四章轮岗管理及程序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组织拟定公司轮岗计划和方案,明确本年度轮岗锻炼的人员名单、岗位及轮岗时间安排等,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在制定轮岗方案时,应根据初步确定的轮岗人员名单事先了解员工的轮岗意愿意,并与员工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协商。员工轮岗计划和方案由公司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由总经理审定。

  第十三条根据批准的轮岗计划和方案,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适时进行轮岗,具体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填报《岗位轮换调动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原则上不作调整(明确需要调整职务和薪酬的除外)。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若考核周期内同时经历了2个及以上部门的岗位工作,则由其任职过的部门分段考核,并由综合管理部提交公司考核班子或公司领导审定其最终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在轮岗期间,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直接指导轮岗人员的工作,并尽可能让轮岗人员直接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应尽可能让轮岗人员有会接触、参与或了解本部门的所有工作,扩大其知识面。

  第十六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应服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应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并随时保持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沟通、交流。

  第十七条在轮岗期间,没有特殊原因,轮岗人员不得中途中止轮岗。

  第十八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撰写轮岗总结,汇报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及轮岗锻炼的心得和收获等,轮岗所在的部门负责人须填写《轮岗鉴定表》,对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的工作业绩与表现进行评价和鉴定,并报其原部门负责人审阅后,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其中,部门经理及以上任职人员轮岗结束后,其鉴定材料还须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原则上返回原部门工作,或由公司调配至新岗位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篇3:学院(校)后勤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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