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会馆客房部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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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馆客房部奖惩条例

  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酌情予以表彰和嘉奖。

  1、在重大接待任务时,服务(工作)态度好,出色完成任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创造良好的政治影响者。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并有所发明、创造、改革,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爱会馆如家,工作积极热心,创造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宾客或领导表扬者。

  4、努力拓展市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对会馆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宾客的财产及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有特殊贡献者。

  7、严格控制开支、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8、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9、帮助宾客解决危难,妥善处理客人病、伤,受到客人表扬者。

  10、在服务中受到他人无礼刁难、辱骂,仍耐心服务,为维护会馆荣誉,工作突出者。

  11、在劳动竞赛、技术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会馆赢得声誉者。

  12、年度最佳员工。

  13、其他事迹突出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奖励分为:口头奖励;通报奖励;授予奖品;授予奖金。

  (三)、奖励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整理事迹、事实材料,一般性表扬奖励,由部门执行,重大奖励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处罚条例

  违纪类别按轻重程度分为五种方式,轻微过失;较重过失;严重违纪;失职渎职;即时解除合同。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可对其调换工作岗位,或提出批评。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

  1、上下班迟到、早退者。

  2、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发现苍蝇蚊虫者

  3、在责任的卫生区域内发现烟头、杂物者。

  4、下班后仍在宾馆内逗留者。

  5、员工在服务岗位未着工作装或衣冠不整者。

  6、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号牌者。

  7、工作时间佩带首饰或其他饰物造成影响者。

  8、发型不整,超过规定者。

  9、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造成影响者。

  10、在岗员工不主动与客人、领导问好者。

  11、与客人对话时,态度生硬、面容冷淡者。

  12、仪容、仪表不整者。

  13、上班时间看书报、电视、听音乐、吃零食、喝酒或干私活者。

  14、上下班不走职工指定通道者。

  15、前台值班人员不站立服务者。

  16、员工不在规定时间、地点用餐、洗澡者。

  17、员工将小孩带入工作场所者。

  18、日常卫生清理不彻底者。

  19、计划卫生不能按时完成者。

  20、个人卫生检查时不合格者。

  21、穿工作装出入会馆者。

  22、随地吐痰、丢烟头和纸屑者。

  23、仓库内物品存放不符合标准和安全规定者。

  24、不严格执行仓库备品管理制度者。

  25、在会馆内喧哗制造噪音者。

  26、私自调班或不按规定交接班者。

  27、不遵守倒班宿舍规定者。

  28、浪费水、电、气等能源者。

  29、乱停乱放自行车或车辆管理不到位者。

  30、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和培训者。

  (二)、较重过失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较重过失,可对其调离工作岗位或严肃批评教育,每次罚款人民币20-30元。

  31、无故旷工或工作时间睡觉或躺卧者。

  3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志之间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33、对设备维修、保养不按规定执行,应付了事者。

  34、使用客房电话、电视、浴室者。

  35、不经客人允许,擅自进入客房者。

  36、对住客不按有关规定登记者。

  37、在卫生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会馆造成影响者。

  38、未经许可擅自张贴告示,涂改、涂污或撕毁告示板上的内容者。

  39、随意摆弄挪动消防安全器材者。

  40、不认真检查水、电、气等开关以及不及时关闭造成损失者。

  41、不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不履行责任者。

  42、乱拉电线、私接临时电源者。

  43、未经领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气设备者。

  44、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公共场所者。

  45、工作时间空岗、串岗、闲谈者。

  46、在会馆内勾肩搭背、手拉手行走、无视领导和客人者。

  47、工作时间吃零食、饮酒、嚼口香糖,在服务区域内吸烟者。

  48、工作时间哼小曲、吹口哨、跺脚、抖腿、敲桌子、发出不必要的声响者。

  49、在服务中由于不及时不到位,致使客人产生不满者。

  50、不服从检查人员的检查指导者。

  (三)、严重违纪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纪,可对其调离工作岗位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罚款人民币50-100元。

  52、不遵守国家外事纪律,泄露国家机密者。

  53、私换外币,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54、无论是谁的责任,与客人发生争吵者。

  55、工作中无理取闹,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服从指挥,顶撞领导者。

  56、会馆销售的食品、酒水、饮料、商品、服务设施等,不按规定收费者。

  57、私自开房留宿者,除罚款外加倍补交宿费。

  58、偷带会馆物品者。

  59、涂改、假造单据、证明者,除不予报销外,并给与处罚。

  60、偷吃、偷喝者。

  61、工作时间下棋、打扑克、玩麻将者和围观者。

  (四)、失职、渎职

  62、由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客人退宿、退餐的,对责任人处以损失额的50%罚款。

  63、对设备、设施、物品等,在保管、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由于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64、员工每月累计受到会馆2次处罚的,如再违反会馆的员工守则,按所违反的条例加倍处罚。

  65、由于工作不到位,使其部门所管辖范围在防火及其它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虽未造成后果,但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66、造成火灾或者安全事故,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后果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解除合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轻者限期劝退,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7、由于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或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者。

  68、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者。

  69、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在会馆内打架斗殴者。

  70、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71、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服用麻醉药物、*者。

  72、组织煽动罢工者,或将犯罪分子带到会馆作案者。

  73、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者。

  74、携带违禁物品如凶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会馆者。

  75、传播淫秽色情书刊、录像带,招接嫖客、介绍暗娼者。

  76、道德败坏、有伤风化或耍流氓者。

  7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害者。

  78、触犯法律,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

  79、经常违反会馆规定屡教不改者。

  80、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1、给会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者。

篇2:酒店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酒店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处罚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工作读到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门的任务,特制定此制度:

  一、坚决执行逐级负责制,即经理发现问题处罚主管,主管发现问题处罚领班,领班发现问题处罚员工;不允许越级管理或越级汇报,越级处罚。

  二、经理(主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或服务中心文员(领班),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经理(主管)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对于既无汇报又无注明者处罚2分。经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检查当日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务给予5分人处罚。

  三、经理(主管)对于头一次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不处罚,对于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给予2分的处罚。

  四、经理(主管)每日根据昨日的工作检查情况安排当日工作,对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对于执行的表格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未按制度执行且主管(领班)又未发现未及时督导的,给予直接领导2分的处罚。如服务员报告表的要求。

  六、经理发现下属员工不讲普通话的,给予主管2.5分的处罚;经理(主管)发现下属员工犯错误,视错误的轻重给予主管(领班)1-5分的督导不利的处罚。

  七、服务中心表格如房态表、维修日统计、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认真填写。特别是房态更改表,应将所有15:00前退房写至上面,若发现退房房号在此表上未显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务中心本班次人员应对各种表格做好监督检查,若发现未签还或未及时催还等现象发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对于某些部位出现积尘,或垃圾较多(垃圾袋5个,或烟头10个),将对主管进行2分的处罚。

  九、服务中心卫生夜班每日打扫,经理将一周内不定期检查,发现卫生不到位,将给予2分处罚。

  十、部门出现客人投诉或不满,给予主管2分的处罚。

  十一、其他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视情况给予2-5分的处罚。

  十二、领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允许将手机带到工作岗位,只有自己做到,员工才能做到),为员工树立榜样。

  奖励制度:

  1.本月所管辖员工未发生一般过失以上的过失,主管(领班)+2分。

  2.得到总经理表扬,主管(领班)+2分

  3.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领班)+2分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诚报上发表文章。+2分

  6.每月优秀干部将考核分数、处罚情况作为参考,15日、29日领班以上会议召开。

  7.PA每天专查扣分不超过5分,主管(领班)+2分

  本规定自20**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篇3:客房部奖惩条例

  客房部奖惩条例

  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暖廊,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中心外人员进入中心。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中心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中心机密,遗失中心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中心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中心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www.pmceo.com私,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中心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宾馆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宾馆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奖励条例)

  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3、优质服务


,受到中心领导或客人好评。

  4、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拾金不昧,为宾馆赢得声誉。

  6、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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