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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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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考勤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时间、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的审批工作;

  3.2中心经理负责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的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的审批;

  3.3中心经理助理负责员工考勤复核、统计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时间。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日安排值班,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值班人员安排轮休。

  4.2员工打卡。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否则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均作旷工处理。无打卡钟的管家服务中心由管家服务中心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作为考勤记录人,在《员工考勤签到表》上作记录。

  4.3假期

  4.3.1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

  元旦:1天(元月1日);

  春节:3天(阴历正月初一、二、三);

  劳动节:3天(5月1-3日);

  国庆节:3天(10月1-3日);

  4.3.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如双方达到国家法定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申请婚假须在结婚后半年之内,提前一周持结婚证书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才可予休息,结婚半年之后申请不予批准。

  b)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公司女工委员会批准生育,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薪产假60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二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

  c)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享有有薪假3天,申请丧假须经批准,如特殊原因未能提前申请的,须电话征得同意,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公司核实。

  d)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交管家服务中心核实;

  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

  e)公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管家服务中心须在于2小时间内口头向总经理报告,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报告报总经理,并附合同医院住院单。

  f)年休假:连续在公司服务1-3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有薪假5天;4-5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假7天;5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假10天。

  4.3.3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全年累计不能超过5天,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累计不能超过8天。

  4.4签卡及签卡权限

  4.4.1签卡。员工因公或忘记不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予以签名确认,不同意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a)因公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

  b)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4次以内的,可以签卡,4次以上的不予签卡;

  4.4.2签卡权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公司总经理为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签卡;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4.5请休假及权限。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三天的以上的请、休假须报总经理审批)。

  4.5.1正常休假。员工依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管在每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申请单》,部门主管审核,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批准。

  4.5.2请假。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以上申请,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4.5.3请(休)假审批权限

  a)班长可批准二小时以内的假期。

  b)部门主管可批准二小时以上一天以内的假期,并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备案。

  c)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可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假期。

  d)所有人员三天以上的请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4.5.4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不得超过2天,否则予以辞退。

  4.6加班

  4.6.1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6.2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合理提出。

  4.6.3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数等栏目。

  4.6.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批准。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于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批准。

  4.7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的,管理员级(含班长)以上每次扣20元,其他员工每次扣10元,累计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5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的,扣除当天工资;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四次至六次按旷工两天处理,六次以上的给予解雇。

  4.8旷工。当月旷工一天的,记小过处分,并扣发2天工资,当月旷工两天的,记大过处分,并扣发4天工资;累计旷工3天的,给予解雇。

  4.9考勤统计。

  4.9.1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将员工的出勤情况登记在《员工考勤表》内,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栏目,检查无误后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

  4.9.2审核的内容:

  a)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早退(分钟)、休息(部门主管签名)、旷工(部门主管签名)等栏目;

  b)根据《请(休)假申请表》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d)加班单与考勤卡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早的,以加班单为准。

  4.9.3管家服务中心须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员工考勤表》交行政人事部,同时随附批准的《请假单》、《加班申请单》。行政人事部每月3日前将上月《员工考勤表》审核后报财务部。

  4.10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假未办续假手续或假满未销假者,视为旷工;伪造出勤记录者,每伪造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病假未能出具有效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5.0相关支持文件

  无

  6.0记录

  6.1QP-01-04-F001员工考勤表

  6.2QP-01-04-F002员工考勤签到表

  6.3QP-01-04-F003请(休)假申请单

  6.4QP-01-04-F004加班申请单

篇2:公寓中心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规定

>  学生公寓中心关于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和《关于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寓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考勤办法

  1.公寓中心全体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包括节假日);

  2.各楼长负责本楼临时员工的考勤登记,并在每月26-28日将考勤统计结果报中心办公室。

  二、迟到、早退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视为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下(校车因天气或机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时间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时间超过1小时,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4次均按旷工半天论处。旷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坚守岗位,有事临时外出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楼长要向分管领导请假,批准离开后须在自己工作岗位的显要位置标明去向。每月只允许临时请假4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请假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论处;

  3.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执行,同时不享受部门劳务补贴;

  三、请假规定

  1.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因病、因事请假本人必须事前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请假单。请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凡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先提出口头请假,返岗后,及时补办手续,其中病假应出具相应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期限与相应待遇

  请假期限

  岗位津贴

  部门考核奖或劳务补贴

  病假15天内;事假7天内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0天

  0-50%

  四、旷工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不归者视为旷工。根据旷工的天数,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旷工期限

  岗位津贴

  部门考核奖或劳务补贴

  连续1天;累计3天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当月或半年奖为0

  连续3天;累计5天

  全年奖0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篇3:镇干部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带班值班规定

  镇干部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及带班值班规定

  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现就规范镇干部职工(含大学生村干部和协理员)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及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一)上下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按照《20**年镇干部带班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做到上班有人受理、有人办事,值班有人接待、有人告知;提倡良好的会风和会场秩序,参加会议应当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前按通知时间准时点名、开会。

  (二)各类请假不得影响各线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由书记或镇长安排顶岗人员。各类请假必须书面申请,报镇长审批,并及时送党政办备案。

  (三)党政办负责考勤管理,做好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每月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二、日常考勤

  (一)日常考勤内容包括:工作日考勤,值班考勤,会议考勤,集中应急处突考勤。

  (二)工作日考勤实行书面签到制度,在岗职工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上午8:30—8:50、下午14:30—14:5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迟到;上午11:40—12:00、下午17:10—17:3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早退。

  (三)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上班时间至次日上班时间,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纪律,准时到岗到位,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做到无脱岗,不离人。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会同处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同时向书记、镇长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

  (四)会议考勤实行点名制度,会议提前5分钟点名,做到准时点名,按时开会。无任何理由和点名5分钟后不到会场的即为迟到,会议未结束未经批准离开的即为早退。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和负责值班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即为旷工。

  (六)集中应急处突根据应急任务,通知出勤而无故不出勤的即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销假制度

  请假一般应提前,事后应销假,如遇急事应先口头或电话告知主要领导,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请假1天(含)以上均要填写书面请假条,并经党务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条必须交党政办存档备查。具体规定如下:

  (一)因私请假:凡因私请假1天以内的,由党务书记审批,1天(不含)以上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镇长审批(下同)。一年内病休累计超过45天,病假、事假相加达40天或事假达本人休假天数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

  (二)因病请假:凭书面请假条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请假条后必须附乡镇(含)以上医院正规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证明),并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急病者可过后补办)。

  (三)婚假:干部职工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可按规定享受婚假7天,晚婚的可延长到15天,本人应事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

  (四)产假:凡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一胎或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生育者,凭乡镇(含)以上医院正规证明顺产假期为4个半月,剖腹产为6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

  (五)年休假: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内。请年休假,本人必须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年休假分上、下半年两次均衡安排。

  (六)因公告假:凡是因公事当天到同级或上级机关开会或联系公务工作,必须告知有关领导:工作员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告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告知书记和镇长,以上均需同时告知党政办登记备查。

  (七)值班请假: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请假,值班人员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换班交接工作;带班领导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向书记和镇长请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换班交接工作。

  (八)到期销假:所有请假到期,均要在应该上班第一天到党政办报到销假,由党政办主任在《请假条》上注明到假回单位上班日期,党务书记监督按时销假;请假时间结束未归,又无任何理由和领导批准的,从假期结束时间起执行考勤相关规定。

  四、结果运用

  全体镇干部(含大学生村干部和协理员)考勤和请销假的所有结果纳入镇干部绩效考核,按照镇党委、政府《20**年度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上下班、请销假、值班、会议在绩效考核中所占比值,与镇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和评先评优挂钩。

  另外,考勤和请销假的结果除党政办的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外,还包括书记、镇长和党务书记、纪委书记日常督查和抽查的结果。

  z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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