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工作证管理规定
一、工作证只作内部管理使用,对外无效;
二、工作证不得伪造、涂改及转借;
三、工作证可以旧换新,室外工作人员3个月及室内工作人员6个月可更换一次,不到月份更新;则需扣除工本费5元;
四、员工调职或调整职位时,须及时更换工作证;
五、工作证不得遗失,否则在职人员扣款10元,离职员工扣款20元。
采编:www.pmceo.cOm篇2: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 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 10元。
第六条 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
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 休假
7.l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 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 .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 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 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8.6制度办理。
第九条 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一、目的
u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时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u本制度适用于*********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规定
1、基本原则
1)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无需打卡。
2)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需要休有薪的各类假,需要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办理手续。
3)长期驻外员工(销售人员、售后服务等人员)的考勤,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展,来支持驻外员工的考勤。
4)部门考勤负责人要把部门的考勤张贴在部门显著位置,考勤要表如有涂改需要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涂改处签字确认。
2、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
*各控股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时间调整,经公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2)公司根据业务生产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批后,公司有权对批复的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3)公司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个别员工的工作时间作暂时或长期的调整。
3、考勤记录
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每天由专人考勤,考勤于每月6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考勤周期为自然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3)考勤的方式:
*员工打卡考勤(根据公司考勤系统进展确定),部门考勤为辅;生产一线员工考勤公司将采用部门考勤为主,打卡记录为辅。
4)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照口头警告处理。
*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视作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以上的,不足4个小时的,按照旷工半天计算。
*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含)以上的,不足8个小时的,按照旷工一天计算。
5)员工因不可抗力或是公司班车晚点的、遇到恶劣天气的、遇到交通事故的产生的迟到,公司可以不视作旷工。
6)不视作旷工的情况,除班车晚点外,员工迟到超过一小时的,员工要按照假期管理规定办理。
7)员工因出现以下情形,将视同为旷工:
*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或是未完成办理的。
*未请假而在指定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
*虽请假但未获得部门管理层准许,也未获得人力资源部批准的。
*虽请假但经查实后确定为虚报病假等有薪假者。
*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不得以补请的事假、病假、年假等假期充抵。
*休假假期届满时(如事假、产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仍未续假且未返回指定工作岗位者。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已递交辞职申请,但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
*无故不到工作岗位的。
*无故不刷卡(无记录)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岗工作的。
*考勤弄虚作假视为旷工。
*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
*公司其它规定或是认可的行为。
4、请假、加班和出差与考勤关系
1)各类请假手续,依据公司的假期管理规定执行。
2)加班管理
*正常工作日和周六末加班
u部门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应提前半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u岗位属于《标准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当给予调休,在规定范围内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当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u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u如果员工在出差或是参加培训时如遇周六末,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u原则上公司不支持法定工作日加班。
u因为工作需要(如值班、参加展销会、紧急订单生产等),应提前三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创力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在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u通过申请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u如果员工在出差如遇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所有加班时间核算,都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加班批准后,员工加班考勤和各项要求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和违纪处罚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公司视情况加重处罚。
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基本工资÷21.75÷8×1.5
*周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2.0
*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3.0
4)出差管理
*长距离差旅
u长距离差旅主要指非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
u员工因公事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应注明离开时间、到何地、办理何事、回厂时间等。
u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果未按照程序审批的或是未办理出差申请的,否则按事假处理。
u出差过程中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用电话或邮件告知原因和返回时间。返回公司的第一工作日内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事假
处理。
*短距离差旅
u短距离差旅主要指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一般当日可以返回的公差。
u短距离差旅时出门时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相关事项(坐公司班车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的除外),门卫人员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审核审批权限
u普通员工公差一般由部长级以上人员批准方为有效。部门领导不在时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部长级别员工公差一般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总监/副总以上人员公出应由总经理批准。
u未经审批的出差,按照事假处理。
四、考核标准
1、凡被界定为无故旷工的行为,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用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经济处罚:按照下述方法以旷工小时数为单位,停发缺勤工资,并扣发200%的标准。工资:旷工扣款工资=标准工资/月标准工作日*旷工天数*200%。
2)行政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将视情形被处以书面警告。
*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解聘。
3)考勤(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请假、加班)弄虚作假,除了要扣回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4)其他因旷工而受影响的条目:
*因旷工被处以书面警告的员工,其任何一次的记录都将影响本年度内的绩效考核、升转职评估、奖金计算及年度调薪等。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一旦出现因旷工而自动离职的行为,公司按综合工时计算办法确定其离职月出勤天,发放离职工资。对于出勤天最终核算为负的,公司保留追回员工所欠工资的权利。
五、生效和解释
1、本制度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3、之前公司内其他与本制度相悖之规定,均以本制度为准。
篇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但各单位自定的地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每周六、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131-2898-4993德荣QQ262599032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上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当月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l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131-2898-4993德荣QQ262599032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元。
篇5: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规定(5)
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五)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考勤
1. 考勤内容
①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④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 考勤须知
①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数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表一
旷工天数 0.5 1天 1.5天 2天 一年累计10天 一年累计15天
扣工资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金 除名
3. 请假办法
① 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② 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因要处理个人琐事给一天公假。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但必须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因工作不能补休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平日加班:工资÷26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工资÷26天×2×加班天数计算。
(二) 休假
1. 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 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送交部门主管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别人或电话告假,回来上班后再补请假条。
3.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条件: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领先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过世,给予有薪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给假。
5. 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 女员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发基本工资)
表二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明
产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 15天 年满25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② 临时工产假56天,发60%的工资。
③ 产妇如遇实妹困难,可请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75%发给,其他补贴照给。
④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 经计划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7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 病假
①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② 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表三
连续工龄 不满一年 不满二年 满二年不满四年 满四年以上
三个月内病假工资 50% 60% 80% 100%
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 建议离职并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7.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无超过两天者按无薪处理。
8. 探亲假
① 探亲假是给予加入公司满一年,在职期间没有请过探亲假、回家假等;
② 员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③ 探亲假给予基本工资。(以提供路程票为准,否则以事假论)
④ 在本公司休过年假者,不再适用此条。
9. 年假
① 凡加入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规定。
② 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3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旷工累计两日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 受过各种公司处分、警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10. 说明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上级领导新的指示、规定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