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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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一、适用范围: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包括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当日员工签到签退的监督。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考勤表采集汇总及月度员工考勤公布。

  (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每月24日之前将本部门员工签字的月度汇总表报行政人事部。

  (四)公司各部门均有权对全体员工考勤进行监督。

  三、出勤时间(特殊上班人员除外):

  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 ;

  夏季(4──9月)工作时间: 冬季(10──03月)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下午下班时间:16:30(冬季)17:30(夏季)

  四、考勤管理: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签到,做好上班前准备,共同清理办公区卫生。时间以公司时刻为准,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在8:00将考勤本及时收回。

  2、员工每日上、下班,由本人在指定地点签到、签退。签到签退点为唯一考勤有效点,员工有事不能按时签到签退,应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之后,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做好记录。事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填《考勤异常申请表》经直接上级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未依规定办理者均以旷工半天论处。忘记签到签退者虽经主管确认,但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以事假论处。

  3、凡托人或代人签到签退者,经查明属实,对代签人给予20元经济处罚,委托代签人以旷工一日论处。

  4、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后(误差不得超过五分钟),三十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半天论处。

  6、员工提前下班者三十分钟(含)以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以旷工半天论处。

  7、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五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双方自愿中止劳动合同关系,且无任何补偿。

  8、按照排班上班、考勤的部门,均需在每月26日下班前交《排班表》和《考勤表》到行政人事部。

  五、因公外出:

  (一)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在当日考勤签到签退表中以做备注。

  (二)因公外出人员提前1天填写《因公外出单》经直接上级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因公外出单》,经上级核准后,最晚于第2日转行政人事部;

  (三)乘坐总公司班车上下班人员,如遇天气、交通等人为不可预测的原因而不能及时签到签退,需写明原因及乘坐人员姓名,经上级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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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M商场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本文提要: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www.pmceo.com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篇3: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 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 10元。

  第六条 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

  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 休假

  7.l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 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 .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 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 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8.6制度办理。

  第九条 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篇4:公司(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人事考勤管理,使员工养成遵纪守时之习惯,勤于职务,勉于工作,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刷卡规定

  第一款 上班应准时打卡,并严守秩序。

  第二款 正常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考勤时间为19:00,下班时间不得超21:00。

  第三款 刷卡有效时间为上班前或下班后半小时,不得提前或逾时刷卡,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上下班,由保安看守刷卡情况,须亲自刷卡,严禁代人刷卡。

  2)考勤卡每人一张,卡号和工号相对应,不得损坏或转借他人。

  3)干员遗失或损坏考勤卡,须知会部门助理,重新申领卡须交成本费。

  4)刷卡时,将考勤贴近刷卡钟,听到"滴滴"声即完成刷卡,如未有反应,请检查刷卡方式或考勤卡是否损坏。

  第四款 干员离厂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事。

  第五款 考勤卡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款 特殊情况单位临时加班,应及时将加班申请表上报,获准后方可加班,于当日21:30前送到保卫室,食堂值班人员每日在22:00从保卫室知悉加班就餐人数以便操作。

  第七款 工作时间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及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 请假

  第一款 员工请假先填写请假单,逐级干部签核同意后,由部门助理报送人事处。

  第二款 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将厂证,考勤卡交给人事,到期上班时凭请假单到人事处取回厂证。

  第三款 工伤假

  1)因公受伤者,视其实际情况,凡符合劳动法规定方可享受公伤待遇皆给予公伤假。

  2)凡故意自残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皆不享受公伤假。

  3)受工伤的员工,工伤假期间,工厂按其底薪支付工资。

  第四款 事假

  1)请假须于1天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十五天旷工或年旷工屡计达三十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请事假不得事后补请假手续。

  第五款 病假

  1)有公司医务室的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证明,超过一天以上者须附一定等级的医院证明方予请假。

  2)病假者必须在宿舍内静休,不得在公司内四处走动。

  3)有传染疾病的病假者,应隔离病休。

  第六款 产假

  1)产假的女士应提前二十天申请,并经各级主管签字核准后方可享有九十天的产假。

  2)对于属多胎的女工,每多一胎可在九十天的产假基础上多享有十五天的产假。

  第七款 婚丧假

  1)适龄男女青年均可请婚假,婚姻假时间为往返7天时间加上婚假三天。

  2)男青年满25周岁或女青年满23周岁者属晚婚,婚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晚婚假13天。

  3)丧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丧假三天。

  第八款 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干部,可享有三天的带薪年休假。

  2)在工厂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干部,可享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3)年休期间,工厂按该干部当年至休假日期之底薪支付工资。

篇5: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十三)

  一、目的

  u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时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u本制度适用于*********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规定

  1、基本原则

  1)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无需打卡。

  2)总监和副总以上人员需要休有薪的各类假,需要按照相关请假流程办理手续。

  3)长期驻外员工(销售人员、售后服务等人员)的考勤,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展,来支持驻外员工的考勤。

  4)部门考勤负责人要把部门的考勤张贴在部门显著位置,考勤要表如有涂改需要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涂改处签字确认。

  2、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

  *各控股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时间调整,经公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2)公司根据业务生产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批后,公司有权对批复的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3)公司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个别员工的工作时间作暂时或长期的调整。

  3、考勤记录

  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每天由专人考勤,考勤于每月6号前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考勤周期为自然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3)考勤的方式:

  *员工打卡考勤(根据公司考勤系统进展确定),部门考勤为辅;生产一线员工考勤公司将采用部门考勤为主,打卡记录为辅。

  4)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照口头警告处理。

  *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视作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以上的,不足4个小时的,按照旷工半天计算。

  *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含)以上的,不足8个小时的,按照旷工一天计算。

  5)员工因不可抗力或是公司班车晚点的、遇到恶劣天气的、遇到交通事故的产生的迟到,公司可以不视作旷工。

  6)不视作旷工的情况,除班车晚点外,员工迟到超过一小时的,员工要按照假期管理规定办理。

  7)员工因出现以下情形,将视同为旷工:

  *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或是未完成办理的。

  *未请假而在指定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工作岗位。

  *虽请假但未获得部门管理层准许,也未获得人力资源部批准的。

  *虽请假但经查实后确定为虚报病假等有薪假者。

  *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不得以补请的事假、病假、年假等假期充抵。

  *休假假期届满时(如事假、产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仍未续假且未返回指定工作岗位者。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已递交辞职申请,但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

  *无故不到工作岗位的。

  *无故不刷卡(无记录)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岗工作的。

  *考勤弄虚作假视为旷工。

  *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

  *公司其它规定或是认可的行为。

  4、请假、加班和出差与考勤关系

  1)各类请假手续,依据公司的假期管理规定执行。

  2)加班管理

  *正常工作日和周六末加班

  u部门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应提前半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u岗位属于《标准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当给予调休,在规定范围内不能给予补休的应当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u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u如果员工在出差或是参加培训时如遇周六末,公司不支持部门提报加班申请。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u原则上公司不支持法定工作日加班。

  u因为工作需要(如值班、参加展销会、紧急订单生产等),应提前三天申请(手续到人力资源部),手续完备后方可加班。

  u加班申请由部门主管提请《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或副总审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创力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在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u通过申请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u如果员工在出差如遇法定节假日,公司支付加班费。

  *所有加班时间核算,都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加班批准后,员工加班考勤和各项要求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和违纪处罚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公司视情况加重处罚。

  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基本工资÷21.75÷8×1.5

  *周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2.0

  *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3.0

  4)出差管理

  *长距离差旅

  u长距离差旅主要指非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

  u员工因公事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应注明离开时间、到何地、办理何事、回厂时间等。

  u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果未按照程序审批的或是未办理出差申请的,否则按事假处理。

  u出差过程中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用电话或邮件告知原因和返回时间。返回公司的第一工作日内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事假


处理。

  *短距离差旅

  u短距离差旅主要指上海地区和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之间的差旅,一般当日可以返回的公差。

  u短距离差旅时出门时应填写出门证并注明相关事项(坐公司班车往返苏州、无锡控股公司的除外),门卫人员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审核审批权限

  u普通员工公差一般由部长级以上人员批准方为有效。部门领导不在时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部长级别员工公差一般由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u总监/副总以上人员公出应由总经理批准。

  u未经审批的出差,按照事假处理。

  四、考核标准

  1、凡被界定为无故旷工的行为,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用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经济处罚:按照下述方法以旷工小时数为单位,停发缺勤工资,并扣发200%的标准。工资:旷工扣款工资=标准工资/月标准工作日*旷工天数*200%。

  2)行政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将视情形被处以书面警告。

  *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解聘。

  3)考勤(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请假、加班)弄虚作假,除了要扣回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4)其他因旷工而受影响的条目:

  *因旷工被处以书面警告的员工,其任何一次的记录都将影响本年度内的绩效考核、升转职评估、奖金计算及年度调薪等。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一旦出现因旷工而自动离职的行为,公司按综合工时计算办法确定其离职月出勤天,发放离职工资。对于出勤天最终核算为负的,公司保留追回员工所欠工资的权利。

  五、生效和解释

  1、本制度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3、之前公司内其他与本制度相悖之规定,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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