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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主二次装修工作程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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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主二次装修工作程序(7)

  大厦业主二次装修工作程序(七)

  1.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国际大厦业主二次装修手续的办理。

  2.引用文件

  《**国际大厦业户装修手册》

  3.定义

  无

  4.工作程序

  4.1业户向物业部提交装修申请。

  4.1.1《装修申请表》

  4.2装修单位提交以下装修材料至物业部。

  4.2.1营业执照及副本一份

  4.2.2资质等级证书及副本一份

  4.2.3装修人员名单

  4.2.4各专业装修图及材料明细表一式三份

  4.2.5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4.2.6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3审图

  4.3.1工程部对图纸进行审批,合格后由保安部发放安全施工许可证。

  4.3.2施工单位从物业部领取施工许可证。

  4.4装修方开始施工,施工时要接受管理处管理和遵守装修须知内的管理办法。

  4.5装修期间物业部/保安部职责

  4.5.1监督装修工人施工现场情况

  4.5.2审批《动火申请表》

  4.5.3审批《大件货物出入放行/货梯使用申请表》

  4.6装修期间工程部职责

  4.6.1监督工程必需依图施工

  4.6.2检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政府及大厦总体设施相关标准

  4.7施工完毕装修方可申报完工验收

  4.7.1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进行验收

  4.7.2装修方提供竣工图

  4.8以上程序完成后,所有文件资料经物业主管审阅无误后存档。

  5.记录和保存

  5.1物业部保存

  5.1.1二装施工各类申请表格-永久保存

  5.2工程部保存

  5.2.1装修方施工图纸

  6.附录

  6.1《装修手册》6.2《二装违规通知单》

  6.3《二装违章施工整改通知单》6.4《装修单位清场通知》

  6.5《装修单位复工申请》6.6《二次装修申请表》

  6.7《二次装修收费标准》6.8《二次装修流程图》

  6.9《钥匙借用登记表》6.10《押金结算审批表》

  6.11《装修开工许可证》

  6.12《二次装修验收申请表》

  6.13《二次装修验收单》6.14《施工延期申请表》

  6.15《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表》

  6.16《大件货物出入放行/货梯使用申请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小区业主使用手册:装修管理

  小区业主使用手册:装修管理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房屋的完好性、安全性和装修施工期间的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凡进入本小区范围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以下施工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1.1凡装修业主(使用人)应将《装修许可证》及《动火证》张贴于房屋分户门上。

  1.2装饰装修工程之时间为上午7:00时至下午19:00时,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限制施工。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但不得从事使用电动工具和影响他人的施工。装饰装修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

  1.3小区禁止夜间施工,业主(使用人)须要求装修公司、装修人员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特殊情况需由业主(使用人)提前一天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征得相关邻居理解首肯后,方可延长作业时间。

  1.4所有的装修施工都应在业主(使用人)房屋室内进行,所有工具、垃圾及杂物都应存放在业主(使用人)房屋室内,禁止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部位及消防通道上。如确需临时占用室内外公共部位,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按期搬离。施工人员须自行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至管理处指定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由管理处负责集中清运处置。

  1.5装修期内所有建筑材料运输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行。所有建筑材料运输只可使用指定电梯,水泥、沙子等必须二次包装运输。建筑材料搬运时应对公共部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给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

  1.6搬运货物、家具须事先向管理处进行申请,并按指定路线及时间进行。搬运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对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

  1.7携出大件、整批或贵重物品,须由业主(使用人)、装修单位负责人填写《物品出门放行申请单》,经安保部主管签批后方可被放行。

  1.8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需大量使用香蕉水、油漆及其它化学物品等,需提前向管理处如实登记,并应采取必要保护及防范措施。

  1.9装修期间内要做好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每套房屋灭火器不得少于两具,如不配备灭火器管理处将责令停止施工。装修过程中如需使用明火,需提前办理《动火证》,操作者需持有效的操作证,并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动火证》当天有效。

  1.10施工期间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以及超出设计负荷用电或直接将电线输入插座的违章危险用电行为。

  1.1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核检。

  1.12管理处对违规装修单位或施工者,可根据情节处理:责令停工、恢复原状,扣留违章工具、要求赔偿损失,注销《施工人员出入证》、清场、拒绝再次进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等。

  2.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管理规定

  1.1装修单位须在施工前为所有施工人员分别办妥《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材料: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每证工本费人民币5元。

  1.2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主动出示《施工人员出入证》,凡超期使用或转借冒用的,一经发现将没收该证。

  1.3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应将《施工人员出入证》佩带在上身明显部位,以便管理处工作人员识别。不按规定佩证,将给予警告、记录在案,再被发现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4装修人员仅限在其装修范围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区域,违者将受到严格盘查,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

  1.5装修人员在小区内必须按规定通道通行,乘坐指定电梯,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内随意闲逛、逗留。

  1.6装修人员需文明施工,不得有大声喧哗、污言秽语、赤身裸露等不文明举动。经劝阻无效者,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7装修人员严禁在本小区内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8小区禁止装修人员私自留宿,做饭开伙。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由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1.9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需积极配合保安和工程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安全和装修监督工作。

  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以下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酒精、醇、酸、酮等液体;液化石油气、烷、炔、烯、氧化剂等气体;弹药、雷管、鞭炮、黄磷、成包火柴等固体。上述危险品均应按本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

  3.1要使用加盖密封的金属容器存放,气态物品要防止漏气。

  3.2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严禁烟火,注意通风。

  3.3特许部位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化学反应分别存放使用。对遇水自燃,高温爆炸的化学物品要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4二次装修施工单位带入小区的危险品,在进入小区之前必须出示由物业工程部开具的《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申请表》,由安保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3.5二次装修施工单位携带的危险品,如稀料、汽油、酒精等,每日仅限带入一桶(15公斤以内),供当日施工使用。未用完应带走,不准过夜存放。施工现场不准作为库房使用。

  3.6凡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物业公司将立即责令停工,对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报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篇3:小区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小区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时每户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2、建筑垃圾须装袋放入指定垃圾池。

  3、按照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材料封闭阳台。

  4、水泥和沙袋装进入小区,散装沙石堆放在马路上不得超过4小时,散装沙石请勿必堆放在油布上,不得阻碍道路畅通。

  5、请到客户中心向您的客户关系经理领取电费缴费卡。

  6、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报装请咨询客户服务中心。

  7、为了您的长治久安,所有卫生间、露台一定要做二次防水。

  8、卫生间剔槽时应在防水层上铺垫纸壳或其他保护层,以免破坏防水层。

  9、公共楼道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及装修垃圾。

  10、装修公司广告标志在窗户以内展示,不得超出外檐。

  11、进出装修人员需办理出入证,进出小区相关材料及设备须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2、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和开伙。

  13、为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装修公司所交施工押金1000元自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可办理退款手续。

  zz物业管理中心

篇4:大厦住宅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

  大厦住宅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含施工办法和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概念解说】

  制定装修管理规定主要适用于楼字的二次装修。其作用是规范用户的装修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楼字的安全,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及住居环境的卫生宁静。

  【范例参考】

  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湾业主(住户)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规范,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严格按照《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为配合管理处对装修的管理,业主(住户)装修应尽量选择管理处推荐的施工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供业主选择),这几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经培训对本大厦房屋结构了解并在其承诺遵守本办法和其他装修规定后,在管理处监督管理下提供装修服务。

  2.业主有选择上述施工队和自聘有广州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队的自由,但必须经管理处资格审查后按《×××湾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详见附一)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装修申请

  业主(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住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关7天携带

  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安金1∞0元,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按每项工程150~300元计收,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2.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评见附件一)。

  五、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业主(住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准装修工人在大厦内住宿。逾期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并交纳逾期金每天50元,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于施工队的违章装修除按《广州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违章装修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业主(住户)处以相当于施工队罚款额30%的罚款。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三次验收不合格者,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和施工队。

  附件一 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为确保×××湾住宅大厦业主的根本利益及大厦外部形象,并使其内部结构不受破坏,同时也为业主申报装修时对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和大厦管理处制定的《×××湾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大厦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提供:

  1.广州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广州市建设局发的执业许可证;

  3.广州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大厦装修

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大厦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人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元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现令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接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1000元;

  2.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20元;

  3.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1000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湾装修管理规定》之附件二和《×××湾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人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罚款500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100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一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附件二 违章装修项目及处罚办法

  一、业主(用户)装修动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除应补办审报手续外,罚款1000元。

  二、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查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2000元。

  三、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100~500元。

  四、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处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2000元。

  五、擅自拆改和部分破踩原户墙、柱、梁、楼板的,除应恢复原状及加强承重外,罚款1000~5000元。

  六、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并按《大厦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八、凿除楼面、地面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款1000~2000元。

  九、改变门窗、型号、规格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元。

  十、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十一、楼、地面、墙增设厚度超过10毫米的地砖,花岗岩以及其他超重材料的,除应采取纠正措施外,罚款500元;在外墙和玻璃上打洞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0元。

  十二、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厅间墙壁的,除应按《大厦招牌、广告及公共场地、墙壁、屋面管理规定》办理外,罚款2000~5000元。

  十三、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除按统一规定处理外,罚款200元。

  十四、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

  十五、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罚款500~1000元。

  十六、装修环境不整洁、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及时清理。

  十七、造成上、下水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通外,罚款300~500元。

  十八、防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罚。

  十九、搞工现场借用自炉.煤气,以茂吸烟的.榕右类消防规定处罚。

  二十、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二十一、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派警戒和向公共走道排放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二十二、动用和移动消防设施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对违反者,管理处将扣押保证金,同时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篇5:花园小区业主装修承诺书范本(3)

  花园小区业主装修承诺书范本(三)

  为维护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优美、整洁、有序的环境,本人承诺在小区幢室装修施工期间遵守及承诺以下事项:

  一、总则

  1、在房屋装修前,仔细阅读小区《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及用户手册》中有关装修管理的规定,并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施工。

  2、在房屋装修前,详细了解房屋水、电等施工图。

  3、有权利与义务监督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对装修施工单位因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责任。

  4、积极配合管理处的装修巡查。

  5、如果发现违章现象,管理处有权制止施工,并要求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24小时内恢复。

  二、空调安装

  1、空调安装时通知管理处(联系电话:),在管理处的指导下规范安装空调。

  2、购买空调时参考管理处提供的空调室外机的尺寸(仅供参考)。

  三、消防管理

  1、负责在装修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3、杜绝施工区域的吸烟行为。

  4、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易燃品的存放工作,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5、保证施工区域当日装修废料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6、施工废料或垃圾及时清理至管理处指定区域,不阻塞消防通道。

  7、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

  8、熟悉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其他事项

  1、遵守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按照装修流程办理装修手续。

  2、遵守小区装修施工时间规定,晚间18:00至次日上午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

  3、不拆除(或部分拆除)承重墙,没有在承重墙、梁及柱子挖槽、切割及开孔等有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4、装修时,不封闭阳台。

  5、不改变玻璃窗的颜色和结构,不安装卷帘门。

  6、户内楼宇对讲机、家庭安防控制箱和户内智能化设备箱不自行拆卸及移位,如自行拆卸,责任自负。

  7、厨房、卫生间吊顶时,为保证管道检修孔的正常维修,吊顶上应留有修理人员的操作孔(50×50cm),以便今后检修。

  8、不安装卫星天线。

  9、不在阳台上安装超出外墙面的任何物品,如晾衣架、花架、遮阳蓬等。

  10、装修期间,督促装修施工单位:下水管道内严禁倒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浆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则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11、建筑垃圾、材料不与生活垃圾混装,不随意堆放在公共部位,以免影响他人和消防安全。建筑垃圾清运须袋装化,及时清运至管理处指定堆放地点。

  12、进户箱50CM以内不穿墙打孔,以免打穿原有管线。

  13、有义务阻止装修施工单位张贴广告,以免影响小区景观。

  14、装修时做好防水工作(管理处建议做二次防水)。

  15、装修完成后,至管理处来办理户内智能化系统开通手续。

  16、在对门、窗装修时注意施工,以免破坏智能化管线及设施(一、二层业主)。

  承诺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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