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花园小区装修规定(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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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小区装修规定(十二)

  用户必需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用户可进行装修工程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凡这类工程都应在管理处指定时间内或地点进行。

  2、后加设备、物件等

  在未得到管理处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蓬等物件在小区外墙、窗户及阳台上。

  3、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县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及宣传之招牌或标语。

  4、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小区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

  管理公司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此等工程要求并负责一切之费用。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用户承担。

  5、小区设施

  用户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及消防设施都不得封死以致不能维修和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叶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垃圾/废料之清理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存放在用户单元内。小区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件。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管理处将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离小区。

  6、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之承造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不能停泊在上落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及扶手梯不能用作载货。运送大量物件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电梯使用。用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小区设施与装修破坏负责修补费用。

  7、排水系统

  用户不得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用户不得倾倒废物于排水系统内,并需对此行为所作出之有关破坏而赔偿。

  8、预防火灾

  施工场所消防安全需符合市政府消防规定,不得吸烟、做饭;承建商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并以每50平方米2个4公升1211火器为标准配备灭火器。结构地面/分隔墙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此等工程会对原先铺设之防水材料破坏。用户需为此等行为造成之破坏负责。

  9、政府法例

  用户需对其装修设计中涉及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

  10、保险

  用户及其聘用之承造商需购买管理处认为足够之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提交管理公司检查备案后,才可展开装修工作。

  11、施工人员之操守

  用户需对其聘请之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之行为而负责。用户需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之电力供应或将有关人员逐出小区外。管理公司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他后果负责。

  12、守则之实施

  用户部分或全部实施此装修手册者等于此手册之条款全部接受。

  13、管道煤气系统

  用户切不可随意改移喉管位置或干扰供应系统,改移位置须先向管理处咨询并向燃气公司申办,并须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

  **用户须遵守以上手册之内容,一切违反手册之行为均由客户自行负责。

篇2:安管部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安管部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施工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服务中心发施工工作证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岗亭检查登记进出小区,凭A证进入园区施工,B证留在车辆出入口安管值班岗亭处备查,出小区时凭A证领取B证出场;

  2、装修施工人员凭服务中心发施工工作证件出入,无证人员严禁出入小区。

  二、施工时间:

  1、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时段施工,必须预先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获书面许可后凭施工单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只能从事无燥音施工,不得从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电锯,电钻,钉枪等),违者将被驱逐离场;

  2、每日19:00安管部对装修单位进行清场,要求其自行检查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队伍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佩戴出入证,以便工作人员的检查(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违者罚款50元);

  2、装修施工队不得占用小区任何公共地方摆放储存装修材料、工具、废物及进行装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须在所属单元之内进行;

  3、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踩草皮等,违者罚款50元-200元,并赔偿相应设施的修复费用;

  4、未经服务中心同意的不得进入首层、天面及非工作场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楼层、单元;违者罚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抽烟、拖鞋、赤背、随地吐痰、高空掷物、骑单车、公共区域就餐、聚集、睡觉、留宿等不良行为,违者罚款50元-100元;

  6、严禁将装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间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违者罚款50元-200元;

  7、装修施工人员上厕所须到6栋1座车库出入口左侧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0元;

  8、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入户门关闭但不得反锁,以减少噪音;严禁煮食及烧水,违者将被驱逐离场;

  9、临时施工(3天内)须到安管部办公室办理有效期为三天的临时出入证,连续三天以上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每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金50元,退证时此按金一并退还,遗失此证,按金不予退还。

  四、材料运送:

  1、施工人员只可使用施工电梯,在运送货料时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人为阻力(用货物或身体挡住电梯门)控制电梯的正常运行,不得损坏电梯及其包装,违者罚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设施损坏须赔偿修复费用;

  2、运送材料(运送中不得损坏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墙面、地板、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的推车必须是橡胶轮的,以免压坏大理石地面)、工具须按服务中心指定路线、货梯进入,所有材料必须从地下停车场施工通道出入,搬运的物品需轻拿轻放;

  3、散装施工材料、垃圾必须袋装方可使用电梯,超长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4、装修材料、工具搬离小区时,必须持服务中心开具的物品放行条。

  五、垃圾清运:

  1、装修垃圾应装袋,必须及时堆放到车库指定垃圾存放点;

  2、垃圾清运过程中应保持电梯、通道、公共区域清洁。

  六、消防管理:

  1、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小区内任何消防设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对损坏消防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罚款500元-1000元;

  2、装修现场注意防火,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500元罚款;

  3、装修场地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按50m2(实用)以下配2个4Kg干粉灭火器,51m2─100m2配4个4Kg干粉灭火器的配置标准,依此类推;

  4、需要进行动火烧焊等作业,需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做好现场防护,方可作业,违者罚款500--1000元;

  5、小区内防火卷帘下落位严禁占用或封堵,玻璃报警器、消防电话插座、烟感、喷淋等严禁被封堵阻隔。

  七、违章处理:

  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服务中心将依情节轻重和后果作出相应的处理:责令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维修费、管理费)、罚款等,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户应当清偿。

  2、敬请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做好现场监管工作,我司对不服从施工管理者将取消在小区施工权限;

篇3:装修管理规定知识问答

  装修管理规定知识问答

  问:禁止夜间几时至次日几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答:禁止夜间 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问:住宅装修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门进行投诉?

  答: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建设 (房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住宅使用人应当委托什么样单位进行住宅装修?

  答:应当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住宅装修。

  问:住宅装修禁止哪些行为?

  答:

  (1)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

  (2)拆除窗间墙;

  (3)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4)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5)改变外立面格局;

  (6)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7)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问:当住宅的装修造成毗邻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财产损害的,受损害人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受损害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问:所谓的住宅装修是什么?

  答: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问: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怎么样的程序进行?

  答: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规定?

  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问: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是否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答: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进申报登记。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须提交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六)其它应当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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