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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包裹单投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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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的投送规定

  程序适用于现居住及工作在**内客户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的日常投送;

  接收到的快件由每日早班物业助理指定专人负责,通常情况下,该人员负责日常信件的分拣及投送;

  挂号信、快件、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均为紧急物件,要在联系到客户的第一时间内送出;

  快件到达后,应由前台人员迅速确认该快件的收件人是否为**内的客户,当确认为**内的客户后,方可接收,否则由送件人员收回;

  所有由政府邮政部门投送到**的邮政快件(仅限于EMS)、汇款单、包裹单一律由前台接收,接收时应加盖**“邮件收发章”(在暂时没有邮件收发章时,可由前台收件人员签收);

  对于DHL、FD*、UPS等非国家邮政部门的速递邮件,应由前台人员协助送信人员联系客户,如客户在家,可由送快件的人员直接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

  如果当时客户不在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客户或其公司,由客户告诉送信人员该如何处理;如客户明确表示可由前台人员代替接收后,方可代替客户进行签收工作;

  通知客户领取快件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客户,如客户暂时不在,则每日19:00之前,每隔1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晚22:00之前,每隔半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也可以手写快件通知单的形式投送到客户的信箱内,通知客户速到前台领取快件;

  任何投递给客户邮政的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私藏或销毁;

  所有要客户领取的转交物均要在《邮件投送记录表》中登记,在客户领取时由客户进行签收;

  对于不能当日送出的快件,应注明原因,并于次日继续联系客户,直至送出为止。

  值班经理/物业助理随时监督前台人员递送物件情况,保证所有物件递交的安全及准确性。

篇2:小区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包裹单投送规定

  小区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的投送规定

  程序适用于现居住及工作在**内客户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的日常投送;

  接收到的快件由每日早班物业助理指定专人负责,通常情况下,该人员负责日常信件的分拣及投送;

  挂号信、快件、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均为紧急物件,要在联系到客户的第一时间内送出;

  快件到达后,应由前台人员迅速确认该快件的收件人是否为**内的客户,当确认为**内的客户后,方可接收,否则由送件人员收回;

  所有由政府邮政部门投送到**的邮政快件(仅限于EMS)、汇款单、包裹单一律由前台接收,接收时应加盖**“邮件收发章”(在暂时没有邮件收发章时,可由前台收件人员签收);

  对于DHL、FD*、UPS等非国家邮政部门的速递邮件,应由前台人员协助送信人员联系客户,如客户在家,可由送快件的人员直接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

  如果当时客户不在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客户或其公司,由客户告诉送信人员该如何处理;如客户明确表示可由前台人员代替接收后,方可代替客户进行签收工作;

  通知客户领取快件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客户,如客户暂时不在,则每日19:00之前,每隔1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晚22:00之前,每隔半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也可以手写快件通知单的形式投送到客户的信箱内,通知客户速到前台领取快件;

  任何投递给客户邮政的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私藏或销毁;

  所有要客户领取的转交物均要在《邮件投送记录表》中登记,在客户领取时由客户进行签收;

  对于不能当日送出的快件,应注明原因,并于次日继续联系客户,直至送出为止。

  值班经理/物业助理随时监督前台人员递送物件情况,保证所有物件递交的安全及准确性。

篇3:小区普通信件投送规定(1)

  小区普通信件投送规定(一)

  规定适用于现居住在**内客户信件的日常投送;

  由政府邮政部门投送到**的信件一律由前台接收;

  任何投递给客户的信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私藏或销毁;

  收到的信件由每日早班物业助理指定专人负责信件的分拣及投送,通常情况下,此工作应由管理部员工完成。今后将每日固定一名人员负责信件的分拣及投递工作;

  一封信件在投递前均应在《邮件投送记录表》上完成登记工作,分拣人员应先仔细核对收件人的姓名及单元号,再检查该名客户是否对邮件有特殊的要求(如放前台等);登记的同时在信件上用铅笔标注清楚单元号;

  完成登记工作后,应再检查一遍信封上的客户姓名是否与当前居住在该单元的客户姓名相符,之后再按客户的邮箱位置进行投送;

  如有单元号,但收信人姓名标注不清楚,或不能确认收信人是否仍居住在该单元的,可通过检查客户档案来确认,如仍不能确认,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与客户联系,或通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如招商部人员等;

  如已确认不是投送到**内客户的信件,可在信件上贴上退信条并标注“退”字,加盖**邮件“收发章”后,在第二天交还邮局送信人员;

  能够确认以前曾居住在**内客户的信件,如果原客户留有联系方式,可以通过电话通知原客户到**取信,如无任何联系方式,可按本规定第“H”条做退信处理;

  递件的人员在投递信件时,应同时检查客户的信箱是否完好,信箱破损或信箱锁损坏时,应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同意维修后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需要更换信箱锁时,应提前告之客户,并将更换后的信箱锁一把交客户,由客户签收,并将客户手中的旧钥匙收回,剩余的存物业部,为避免混乱将原存底钥匙销毁;

  发现客户长时间未取信件,可先检查客户的档案是否已退房或外出渡假,如客户未退房,可将放不下的信件暂存前台,并于每日联系客户电话,及时通知客户领取信件;

  长期在**的客户要退租时,应主动询问客户离开后的信件该如何投递,通常情况下,可请客户留下联系电话,当有客户信件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客户或客户的委托人来前台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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