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客服中心回访要求及注意事项

7366

  物业客服中心回访要求及注意事项

  客服中心把对客人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客服中心对散客、团队客人等潜在顾客应做到在客人离店第二日进行回访,回访率达,对于客人或进行过投诉的客人三日内回访率达100。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回访中,对客人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回复时间。

  回访后对客人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由相关部门经理反馈客人处理结果并在回访单上签字,防止出现类似的事件发生。

  对于回访中的散客应及时告知客服电话,回访人员的姓名,入店的优惠,散客再次入住时的消费算是客服人员的销售,可以做为销售员的本月的业绩提成奖。

  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能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主动向来访客人问好,待人彬彬有礼,笑容可掬,举止文雅,讲话清楚,用词准确,不含糊其词,不用不雅之词。

  当客人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客人发生争致。

  大型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定期对在客人生日时寄送贺卡,加强与客人的交流,密切与客人的感情,争取客人的参与与支持

篇2:SY物业投诉处理回访管理办法

  SY物业投诉处理回访管理办法

  1.0目的

  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者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使每位员工都能够严格认真地对待客户反馈的每一条信息。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项目

  3.0 方法和控制过程

  3.1 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收集、上报来自客户的关于小区管理的看法、建议、意见等;

  3.2 每一位员工都有受理投诉或向客户讲明投诉途径的责任;

  3.3 当被投诉者受理投诉时,受理者必须如实记录,或提出回避;

  3.4 受理投拆时,必须态度诚恳,热情礼貌,妥善解答,不狡辩,不推托责任,认真做好客户投诉记录,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处理投诉过程中应严格为客户保密;

  3.5 由于市政设施如水、电、气、道路、邮电、通讯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应努力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同市政有关部门办理交涉,尽早为客户排忧解难,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决不允许推托了事;

  3.6 属于内部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或维修不及时等引起客户投诉的,必须查出原因和责任人,认真处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做好回访工作;

  3.7 被投诉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必须诚恳地向客户道歉,情节严重者要通报批评,有关领导要及时回访客户,以了解客户对改进后的服务的反映;

  3.8 违反制度任何一款者,都将受到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者,可作辞退处理。

篇3:物业项目客服回访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项目客服回访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处服务工作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0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3.2 客服部主管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 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具体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 客服部主管制定回访计划,安排回访

  4.1.1 回访时间安排:

  a)投诉时间的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天内进行;

  b)维修工程的回访,应在完成维修工程一个月后,两个月内进行;

  c)特约工程的回访,应安排在合同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

  d)急救病人的回访,应安排在急救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e)管理处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应当在组织、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进行;

  f)其他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应安排在完成管理服务工作后的一周内进行。

  4.1.2回访率:

  a)投诉时间的回访率要求达到100%;

  b)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服务的回访率要求达到10%;

  c)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率按当时情况由客服部主管确定。

  4.1.3回访人员的安排:

  a)重大投诉的回访由管理处经理组织进行;

  b)一般投诉的回访由被投诉部门主管与客服部管理员共同进行;

  c)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的回访由管理员进行。

  4.1.4回访内容

  a)质量评价;

  b)服务效果的评价;

  c)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

  d)确定与不足评价;

  e)住户建议的征集。

  4.2客服主管依照回访计划,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访,回访人员应到客服部领取《回访记录表》,并在《回访记录签收表》上签收。

  4.3回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回访,回访工作一般采取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综合进行,将回访内容扼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认。

  4.4回访人员在《回访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客服部。

  4.5客服部主管对处理完毕的《回访记录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回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管理处经理,按《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

  4.6管理员每季度末对回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3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客服部主管审核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是否按照《不合格纠正、预防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7《回访记录表》于下一季度10号前统一交由管理处存档保管两年。

  4.8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 《回访记录签收表》

  5.2 《回访记录表》

  5.3 《回访统计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回访记录签收表

  序 号 回访表格

  编号 领取人签收 回访事项 回访

  人数 备注

  回访统计表

  年 月 日 NO:

  类别

  依据 投 诉 维 修 项目 特 约 服 务

  处理宗数

  回访宗数

  回访率

  回 访 结 果 分 析 投 诉

  维 修项目

  特约服务

  回访记录表

  NO:

  单位 住户

  姓名 回访

  方式 预约

  时间

  回访内容:

  住户签名/日期: 回访人签名/日期

  主管审核

  经理意见

  备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