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文化大厦消防中心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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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厦消防中心工作守则

  1.严禁在消防中心内有吸烟、吃喝、聊天、睡觉、高声喧哗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2.搞好消防中心环境、设备的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3.确保专线报警电话畅通,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使用专线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4.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

  5.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大厦和保安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锻炼,保证身体素质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篇2: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守则

  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守则

  机关大院为消防重点单位,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请机关办公人员做到以下事项:

  一、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掌握报警、灭火、逃生等知识技能。

  二、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更换、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三、办公楼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煤气灶、电炉。严禁将易爆、易燃物品带入办公楼,不得私自拉设电线,增用200W以上电器要请示相关负责人,以备掌握用电负荷。

  四、离开办公室请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自觉维护办公楼道通畅,提倡不吸烟。

  五、晚办公人员请在22:00前结束,确因需要延长须提前与保安联系,以便及时切断总电源,或进行安全巡查。

  六、人人关心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保安或单位分管负责人。一旦发生事故,务必听从现场指挥。

  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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