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指导手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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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指导手册(1)

  第一篇关于小区综合管理规定

  一、小区管理处进行居室装修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第十四条“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地、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四)不照章交纳各种费用的”。

  二、如何看待您与物业管理处签署的《住户手册》?其中的“装修管理规定”的法律效力和您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本公司的物业管理处,是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住宅区的房屋设备等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派出机构,与住户签定的《住户手册》是相互之间的民事约定协议,双方都要履行约定权力和义务。

  《住户手册》中的“装修管理规定”是依据《民法通则》、《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作用是维护小区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规范家居装修改建工作。

  您有权利向小区管理处咨询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权在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前提下,按自己的意愿修改居室布局、改换各种饰面、选择装修企业、选择装修材料,并有权参与和监督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您应尽的义务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不妨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三、您购买或租赁的房屋,您可装修、改建的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1、您购买房屋中可装修、改建的范围是房屋的室内部分中不属于公共设施的部位。对与邻里、公共设施有利害或利益关系的部位应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谨慎施工。

  如果您有必要装修、改建租赁的房屋,则房屋中可装修、改建的范围同上述,但应在房屋所有人授权下方可进行施工。

  2、属于公共设施的部位:(1)卫生设备:如排粪主立管、透气管。(2)供水部分:供水主立管、连接供水主立管至水表之间的管道、水表。(3)厨房设备:如烟道、污水管道、管道井、(不包括与之相连的弯管)。(4)供气设施:燃气管网至燃气计量表之间的管道(包括燃气计量表)。(5)供电设施:如电表、供电管网至总开关间的配电线路(不包括总开关、漏电保护设施等)。(6)其它:电控门对讲装置等。

  3、您购买或租赁的房屋与邻里、公共设施有利害或利益、关系的部分:分户墙、楼盖板、屋盖板、分户门、窗等。

  以上公共设施一旦受到破坏将影响其他住户甚至全体住户的利益遭受损失。因此,您在进行家居装修、改建时不要改动上述部位,否则不但会损害公共利益,还需承担修复责任;

  四、您需报管理处批准的装修改建项目有哪些?

  1、改变原设计单元的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容量及位置的;

  2、涉及邻居的本单元天花、地板、间隙墙、外墙、凉台等建筑改变的;

  3、涉及建筑物公共供水、电、消防、给排水、排污、天线通讯、防盗系统安全和可能造成影响的;

  4、煤气改线管、空调特殊位置安装的;

  5、影响本单元水、电、煤气表完好和观察的;

篇2:业户手册装修守则

  业户手册装修守则

  为了加强GHAH城住宅小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管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确保小区外部美观,使楼宇结构不受损坏,根据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章、总则

  1、 物业公司将会协助业主所属单元装修的进行,如果业主对本守则中的内容有疑问,请垂询物业公司。

  2、本守则供业主及业主所雇之设计师/承建商作参考,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务必认真阅读,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守则内所有规则及条款旨在帮助业主/住户更有效而迅速地规划装修,以便入住,请业主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施工监管工作。

  3、业主详阅此份守则后,请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并连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表明业主承诺遵守本守则内所列规则及条款。业主亦有义务知会受雇于业主之设计师及承建商遵守上述规则及条款。

  4、本守则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物业公司或其代表对于内容中诠译的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此而负任何责任。

  5、所有业主/住户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亦必须获取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6、为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所有房屋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政府行政部门对居室装修的有关规定。如有不符合国家规范、物业管理规定的项目,请业户提出变更修改方案,直至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为止。

  7、装修施工期间,物业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进入有关施工现场,以便查验工程是否符合审批设计图纸及是否符合施工规定。

  8、物业公司有权在其认为对相邻住户造成不能接受的工程骚扰时,责令改善或停工。

  9、严禁进行任何影响建筑物结构或外观的更改工程,所有工程必须符合政府规定,并按照物业公司已批准之图纸执行。

  10、所有电力或动火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工执行。

  11、装修承建商必须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常驻工地,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及在装修期间处理联络工作,装修承建商必须将该负责人的基本资料报告物业公司。

  12、上述规定所称房屋装修是指为使房屋的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房屋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

  13、业主/住户可自选具备装修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但必须注意装修工艺、质量保证、维修保养及价格是否合理等。

  14、凡须由物业公司或政府指定单位施工的项目(如煤气、有线电视、消防等),必须由有关施工单位施工,相关费用须由业户支付。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1、为避免延误进行工程施工,业主/住户应尽早将一切所需图纸、文件及保证金提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会在获取图纸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告知,业户对物业公司的意见须尽早回复,以免延误审图。在补足初审资料后,物业公司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图纸,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审批意见;若图纸不获批准,业户须修订有关图纸再报审批。有关消防等指定工程,业户随后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审批。

  2、在所提交图纸经过审查后,物业公司须将意见反馈给住户。

  3、业户须向物业公司呈交1份其单元比例为1:100的装修图纸、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费用,该装修必须确保并无涉及或影响公共地方设计,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住户并无违反物业公司的规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

  4、在未获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前,业户不可进行装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并不代表业户不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5、物业装修申请手续办理,需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文件,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持:(1)业主的委托书;(2)业主身份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

  6、业户向物业公司申报《装修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

  1)房屋合法权益有效证明;

  2)申报人身份证;

  3)装饰总平面图、隐蔽工程部分施工图。

  7、申请程序图:

  (请详见下页)

  业户/住户

  (提出申请)

  (不符合规定的)

  物业公司

  (出具意见书)

  业户/住户

  (如有需要)

  (不符合规定的)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批准书)

  业户/住户

  (符合规定的)

  物业公司

  批准装修(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工作证,缴

  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等费用)

  第三章、保险

  业户/住户及其承建商有责任对其雇员在工地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建议业主/住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保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

  第四章、装修规则

  1、在进行装修间隔工程期间,业主/住户须充分保护建筑结构及设施不受任何损毁;如因装修而导致任何损毁时,业主/住户须承担修复之费用。

  2、卫生间沉箱回填材料必须使用煤渣或陶粒,以免增加建筑物的负载。

  3、建筑材料及工具的迁入、迁出:

  1)按物业公司指定通道迁入/迁出所有材料及物件;

  2)迁入注意事项:有超重、超高、散装及砂石、水泥等笨重材料或物件迁入/迁出,必先做好运送安排,不准放在大理石面或砖面上拉,不能刮花墙面及墙纸、不得使用电梯运送物料、不得损坏公共地区的设备或装修等。因此损害本小区财产及设备设施的,均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允许迁入大量的易燃物品如:油漆、天拿水(稀料)等;

  3)迁出申请:任何物品之迁出必须由业户本人前往“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经物业公司认可后方可迁出。

  4、装修期间,不得使用公共地方(包括楼梯、梯井、走廊、大堂、行人路等)存放任何物料、设备;若物业公司要求住户清理其装修部分之任何物料或设备时,住户须负责有关清理费用;住户须对其进行装修工程所造成任何第三者伤害负全部责任;任何装修准备工程不得在公共地方进行。

  5、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所有业主/住户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获取物业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2)装修施工期限:一般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需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3)施工时间:上午 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8:00时。节假日施工须按物业公司通知的时间为准。周六日装修施工时间上午为09:00时至 11:30,下 午14:30时至 17:00时。其他时间不得进行敲、凿、锯、钻等产生较大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施工,以免对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4)装修垃圾清运:

  a、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在清运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自行运至服务中心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集中清运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至20:00时;

  b、装修材料运输必须按指定路线运输,电梯内不得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的装修材料。手推车、运货车、自行车、电单车等严禁进入电梯内;

  c、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垃圾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内。

  5)装修施工人员禁止留宿,如需加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前申请;

  6)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施工用电、用水,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由业户负责修复和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损失;

  7)业户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由客户服务中心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业户承担;

  8)装修若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明火动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在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方可作业;

  9)装修期间,请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噪音等影响他人;

  10)装修负责人在装修施工期对单元的安全负责,并按消防局有关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

  11)业户及其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须按物业管理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等,以及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1寸彩照3张给客户服务中心,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更改;

  12)业户对单元施工结果负责,装修完工后若出现单元内设备、设施、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客户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13)客户服务中心的审批意见不代表对装修方案技术参数的认可,且不保证方案所选设备、材料的性能及实际效果;

  14)客户服务中心在必要时有权要求业户对已审批或已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动,且业户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15)自施工之日起,业户须张贴由客户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

  16)业户在单元内进行刺激性气味、异味较强的项目或其他施工项目时,如可能对其他业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业户投诉时,施工单位应停止在单元内作业,必须在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

  17)业户必须对其所聘用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之行为加以约束,并对其在本社区内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18)业户聘用的装修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允许赤足,不允许穿背心、拖鞋,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在公共地方吸烟扔烟蒂,不允许高声喧哗,打闹,不允许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允许使用任何音像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严禁赌博、饮酒、斗殴。严禁威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9)业户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由双方协商解决。

  6、消防措施:

  1)必须每天清理装修垃圾,以便减低火灾隐患,装修商须(按每50平方米一个不少于3kg)自备有效灭火器;

  2)装修单元内严禁吸烟、煮食,违者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严禁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必须按每日用量存货;

  4)动火工程必须提前提出申请;

  5)须按规范架设临时线路;

  6)木屑等易燃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7)在离开前确定没有留下火种;

  8)必须按消防规定保持火警出口及公共地方畅通无阻。

  7、施工人员管制

  1)所有工人必须佩戴物业公司签发的有效证件,违者禁入小区;

  2)工人只能沿指定通道出入,严禁使用客梯上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游荡;

  3)工人须使用指定之卫生间;

  4)每天完成工程后必须马上离开小区;

  5)不准在公共地方就餐或睡觉;

  6)严禁工人在工地现场煮食或留宿。所有工程须在8:00-12:00,14:00-18:00期间进行;住户或装修商必须事前获得物业公司批准,方可进行任何超时工作。不得于单元内或其他公共地方赌博、流连或作出其他骚扰的活动;

  7)为维持良好形象及防止工地发生意外,工人必须穿着适当衣服及鞋具。

  8、除用于火灾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消防用水作任何用途。如有违反规定者,装修保证金将予没收,并终止装修工程。

  9、基于安全理由,在搬移建筑机械、设备或物料前,必须通知物业公司,住户及装修商须对其建筑机械、设备或物料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物业公司不负责装修承建商任何财产损失或损毁;

  10、装修承建商所有雇员,均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装修管理规定。

  11、装修商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运送规定,运送车辆在装、卸完物料后,须立即离开本小区。

  第五章、装修期限

  单元室内装修一般期限批准为60天;超过60天尚未完工之装修单元,必须提前至少三天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延期手续,并缴交相应的费用,方可继续施工。

  第六章、装修服务收费

  1、甲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提前五天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饰、装修的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及施工队伍名称,经乙方批准并交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办理出入证后,方能进场施工;

  2、为维护社区公共设备、设施,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甲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余泥等的清理工作由乙方统一组织负责,甲方须向乙方交纳本单元装饰、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为 3元/㎡(按建筑面积计收)(甲方须将建筑垃圾、余泥等袋装后从本单元搬运到乙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3、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

  第七章、工程进行

  1、前期准备

  在进行工程前,装修商应确保具备下列条件:

  1)物业公司发出的动工及图纸的书面批准。

  2)获业户委任为装修商的函件。

  3)缴清所有费用及保证金。

  4)已与物业公司办理楼宇交接的相关手续。

  5)领取《施工许可证》

  6)填妥装修指引内规定之所有表格,并交回物业公司,有关表格包括:

  --装修申请书

  --装修协议书(业户及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一章、装修范围

  1、装修范围

  1)不允许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允许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地面、内墙面、天棚装修时,禁止凿出结构层;

  2)为保证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允许改变入户门及门洞的位置及设计,不可更换原设计的入户防盗门;

  3)不允许改变卫生间的结构和位置,严禁将生活用水排入雨水管道;

  4)装修时,厨房的油烟必须经油烟机排入设计预留的垂直烟道中,严禁直接向室外排放。不得改变垂直烟道及排水立管的设计位置,禁止有可能使上述设施造成损害的行为;

  5)不允许改动外门窗、拆除阳台之间的分隔墙;

  6)安装空调之户外设备,须按物业设计预留或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施工安装;

  7)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8)不允许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及粘贴反光膜;不得在外墙上粘贴标语广告;

  9)甲方如需将入户花园、超限板等部位进行封闭时,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小区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位置进行制作安装,并承担全部质量、安全等责任。乙方的审批不代表乙方承担改变规划的责任;

  10)不允许改变外墙颜色及在窗外侧安装防盗网及纱窗;

  11)不允许擅自改变或损坏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电梯前室、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允许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第九章、工程完成

  1、业户装修完毕应提前三天向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初检申请,并预约初检时间。

  2、装修验收及保证金的退还

  1)如果在初检中发现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不符合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的装修内容,业户或装修负责人必须按物业公司的意见进行整改。

  2)经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初检之日起入住满三个月后进行复检,但必须提前三天预约。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完毕方可申请复检。

  3)复检合格后,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退还装修保证金手续。

  4)如该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有违章装修的,GHAH城客户服务中心将按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装修保证金。

  3、验收流程图:

篇3:业主管理手册:业主入住装修控制工作程序

  业主管理手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业主入住及装修过程进行控制,使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入住,并确保业主对房屋的装修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管辖区内业主入住过程及房屋装修的管理。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业主入住、装修过程的策划、组织和协调。

  3.2客服主管负责业主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和装修监管。

  3.3维修人员协同客服主管负责对业主装修的有关工程技术问题进行监督、协调控制。

  4、程序

  4.1入住准备

  4.1.1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应做好下列工作:

  4.1.1.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业主入住、装修需用的相关资料,报管理部审核备档,保证入住前必要的文字资料齐备。

  4.1.1.2对新竣工的物业,如需办理入住典礼仪式,由管理部负责安排和组织,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1.1.3入住手续的办理要尽量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业主节约时间,保证办理入住手续简洁、方便。

  4.2入住过程的控制

  4.2.1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流程:

  验证收件、业主登记、物品交接、费用收取、交验房、入住。

  4.2.2验证收件

  入住通知单、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集团或项目财务领钥匙单、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购房者请持单位分房证明、委托人请持业主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业主登记

  填写《业主名册一览表》、《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4.2.2验证收件存档。

  4.2.4物品交接

  与业主当面清点所有房间钥匙、所有设备资料、说明书,填写《物品发放登记表》,由业主签字认可,并陪同业主现场核对。

  4.2.5验房

  管理员随业主一同登记水、电、气表底数,检查房屋设施设备状况,填写《验房表》并由业主签字认可;如房屋存在问题,填写《业主验房情况流转单》,由客服主管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4.2.6入住

  业主入住后,客服主管应将交房有关资料存入业主档案并随时补充。

  4.3对房屋装修的控制

  4.3.1装修时,应执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业主应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申请表》、《装饰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保证书》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档。

  4.3.2装修人员凭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装饰装修资质证明等有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缴纳有关费用,按期开工。对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照片一张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中心做好《装修情况登记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装修监管记录》的记录工作。

  4.3.3装修中,若改动室内设施由业主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协调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4.3.4物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发现违章应下发《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恢复,并做好装修监管记录。

  4.3.5装修后的验收:业主装修完毕,物业服务中心应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对房屋内装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违章现象。

  5、相关文件

  5.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相关记录

  6.1《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JW/JL-7.5.1-2-001

  6.2《业主名册一览表》JW/JL-7.5.1-2-002

  6.3《物品发放登记表》JW/JL-7.5.1-2-003

  6.4《验房表》JW/JL-7.5.1-2-004

  6.5《装修申请表》JW/JL-7.5.1-2-005

  6.6《装修保证书》JW/JL-7.5.1-2-006

  6.7《装修情况登记表》JW/JL-7.5.1-2-007

  6.8《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JW/JL-7.5.1-2-008

  6.9《违章整改通知单》JW/JL-7.5.1-2-009

  6.10《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JW/JL-7.5.1-2-010

  6.11《装饰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JW/JL-7.5.1-2-011

  6.12《装修监管记录》JW/JL-7.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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