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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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附件一 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装修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清楚物业服务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3、不可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施工,尽量避免影响邻里生活。

  5、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可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开挖地下室,不得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7、不可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可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8、开放式阳台,原则上不允许包封。

  9、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10、不得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11、装修垃圾应袋装,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12、避免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

  13、拆改燃气管道应委托专业燃气公司进行。

  14、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建筑物空调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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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

  装修须知

  为了保护房屋和居住人的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鹤壁市相关法规有关规定,所有***小区之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在单元进行装修前,均需遵守本装修管理规定,并按照以下装修程序进行。

  1、业主需在办理收楼、移交手续后,方可入户并申请装修。业主有责任在收楼时确认室内所有设施、附属物完好,并填写收楼表格,交物业管理处存档。

  2、业主或业主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主动协同装修单位负责人到小区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代理人须出具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必须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说明装修内容、提交施工图纸并签定装修责任书。装修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装修公司经政府管理部门审核颁发的有效住宅装修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

  (2)装修工人之身份证明和其公司对施工人员的身份及服从物业管理处监督管理之书面承诺;

  (3)装修单位负责人联系方法。

  4、施工图纸

  4.1为了保护***小区公共设施,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单元装修规范,业主需提供的装修图纸和方案申请应不少于以下资料,以供审核:

  a.室内平面布置图;

  b.室内间隔增减设计和吊顶构造;

  c.任何增加的卫生间或洗衣房等位置设计;

  d.任何重型装置之重量及有关尺寸资料;

  e.任何升降地面之工程.

  4.2电、气施工时:

  a.增减的室内灯头、插座以及管线走向图;

  b.设计总电容量和室内配电箱改动情况说明;

  c.原室内电路变动说明;

  d.其他改动设计和施工资料;

  4.3给排水变动时:

  a.给排水管变动设计说明和施工详图;

  b.防水处理施工方案。

  4.4空调:

  分体机(1)空调外机位置;(2)冷凝管出墙孔位置。

  5、业主装修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物业管理处申报,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经管理处同意,并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为了加强装修人员管理,装修施工人员在进场前须至物业管理处办理并佩带"临时出入证",租用并穿着物业统一制作的施工马甲后方可进入小区。

  6、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需向管理处付清有关的装修管理费用。

  装修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管理

  1、为确保业主和住户的安全以及避免外来干扰,业主和住户必须督促其聘用之装修公司于开工前三天向管理处申请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带好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暂住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退场时凭临时出入证退还押金。

  2、装修人员必须佩带该证并穿戴马甲以资识别。凡未持有有效出入证及按要求穿着马甲的装修工人将不被获准进入本小区施工。装修人员必须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同时在小区内应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所赤身露体或做出不雅的行为举止。

  3、装修施工人员应按规定在自己的施工区域内施工,不得在施工区域外无故逗留、随地吐痰、大小便、喧哗打闹、赌博饮酒。

  二、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定节假日不得进行敲、凿、刨、钻等发出较大噪声的装修活动。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向物业公司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1、在装修设计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住宅的柱、梁、承重墙体部分,如有损坏,将由单元住宅业主/租户承担全部责任。

  2、单元内的分割墙如需改变,必须在物业公司人员指导下,利用轻质材料分割,除底层外严禁使用水泥砖墙分割。

  3、业主不得任意改动生活用水进户水管、污水管道走向及位置。不得擅自移装(拆除)水、电、天然气表具,进行违章施工。

  4、为保持小区的完美统一,禁止改变建筑的外立面及材料、结构、包括封闭阳台、加设檐蓬、晾衣架、防盗窗等附加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材质及颜色;禁止在阳台、屋顶外墙加设卫星接收装置以及太阳能热水器;禁止在阳台外、窗外安装栅栏附加物。

  5、业主在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整体外观(包括庭院格局),不得损坏房屋的公共设施及设备,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及设备(包括小区道路、公共绿化)。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材料管理

  1、材料运输: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放于小区的公共道路及公共绿化上,装修材料只能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卸货,装修材料须全部采用包装袋并包装完好,如有装修材料散落或污浊公共部位,施工队必须负责清洁工作。

  (2)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如油漆、香蕉水等均需密闭容器盛装,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

  (3)装修材料运输过程中,需做好对公共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建筑垃圾处理:

  (1)装修建筑垃圾须日产日清,并自行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严禁堆放到生活垃圾箱内或任意堆放。

  (2)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施工垃圾袋装清运,不得堆放于小区的公共道路及公共绿化上,保持公用路面、墙面的完好和整洁。搬运中散落地面的垃圾者马上清理干净。

  (二)装修工程管理

  1、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2、装修时不得对原建筑结构、外墙观瞻、屋面防水、隔热层、管道井、共用部位管线及共用部位装修等造成破坏。不可私自拆除、更改或损坏建筑物外墙,不可在外墙上装置诸如增砌墙体、加设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牌等,禁止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材质及颜色,禁止在屋面或阳台架设或安装卫星接收天线及太阳能热水器等。个别楼宇的业主和住户确需在室外安装部分设施的应由物业公司的指定单位在指定位置统一进行安装,业主和住户私自不得进行安装。

  3、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4、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中,室内管道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5、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插入统一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如确需调整空调洞位置应报物业公司同意,由物业公司安排专业施工队伍统一进行操作。

  6、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宽带线、智能化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

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如需改动电器线路走向,需打墙一律要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随意用锤子敲。

  7、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应对住宅的安全负责,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焊,必须事先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用明火证明",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电器设备需按规定操作,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单元住宅内,不得占用公共部位。装修期间,进户大门必须关闭。

  9、施工人员携带设备、工具进入小区必须登记进场,施工完毕,保安员凭《出门证》准予放行(如有必要,可对物品例行检查)。

  (三)装修施工督察

  1、在进行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对单元住宅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单元内存在需要建设单位整改或维修的问题,需通知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并作记录。建设单位不承担由于业主进行房屋装修而引致的维修责任。

  2、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人员有权进入装修房屋对装修内容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装修单位须充分配合,自觉出示有关资料和文件。

  3、在做好厨房与卫生间排水管与防水层面后,必须要求物业公司人员现场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

  4、完成装修工程后,业主必须通知物业公司对公用部位作最后检查,并到管理处办理完工手续,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和马甲交回物业公司。

  5、因装修工程对小区和邻居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坏,必须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五、违章处理

  1、施工中和装修完工后,如有违反本规定及小区其他管理规定行为或对他人财产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除责成期整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扣罚押金,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入小区。物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索赔或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装修单位必须立刻停止,并服从物业公司统一处理,物业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物业公司对严重违章施工的装修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于违规所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完全责任。

  承 诺 书

  本人为(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建设单位)制定的《***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年月日

篇3:电信城商户装修管理规定

  电信城商户装修管理规定

  为确保新世界电信城内部结构不破坏,同时对装修施工队申报进行有序管理,特规定如下:

  1、任何在场内进行装修的施工队,需向商场管理公司提供室内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特种上岗证复印件;

  2、商铺装修,须将装修资料报管理公司审核,批准后发《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入新世界电信城装修的施工队必须凭管理公司签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各种管理制度,及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各施工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

  3、装修时间:视现场情况而定,清场后不准任何人员滞留或留宿如须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公司申报,否则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

  4、施工人员在取得进入新世界电信城装修资格后需办理以下续:

  1)缴纳装修押金每间商铺5000元(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办理旗许可证,每本交纳工本费10元;

  3)办理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张免冠彩照,办理一个出入工本费10元;

  5、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占场地;在营业时间内,施工人员不得进行有噪音、有刺激性气味等干扰其他商铺营业的装修,须在管理公司批准的时间内方可进行。

  6、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环境清洁,装修垃圾自行负责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需保持地面完整和整洁。

  7、施工队应绝对按照《海口市装修管理规定》、《新世界电信城装修管理规定》和《新世界电信城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8、工程结束后,由租户自行验收,租户验收合格后,再通知管理公司查验。

  9、对有以下行期的处理:

  1)租户装修、动www.pmceo.com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除补办申报手续外,并应缴滞纳费5000元;

  2)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责成返工并应缴违约金1000-5000元;

  3)未经管理公司批准而拆改商铺结构,除恢复原状外,并应缴纳违约金500-2000元;

  4)租户装修不能擅自拆改和破坏原户墙、柱梁等,严禁改变天花高度,冷气出风口的位置,违者除恢复原状外,并应缴韦约金5000-50000元,

  5)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线路的,根据料际情况赔偿,对此所造成事故损失负全责;

  6)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一经以现罚款200元;

  7)严禁封闲、占用公共走廊、消防通道、电梯间,违者须负责修复,并缴纳违约金1000元;

  8)乱堆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应及时清理,不听劝告者,应缴交清洁费200-500元;

  9)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施工人员无《焊工证》的,商场管理部门有权禁止施工;

  10)严禁使用易燃材料、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违者对造成危害负全责;

  11)严禁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

  1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须遵守法纪,严禁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对违法者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13)装修守毕后要作好清场及周围清洁卫生及办理通场手续。

篇4:小区公众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金华庭"装修工程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住宅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的自用部分。

  二、装修申请与施工

  1、业主(使用人)装修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审批手续,

  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装修单位同业主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修申报表,并报装修方案。

  --物业服务中心在二个工作日内审批(如较复杂的最迟不超过七天)。

  --装修方案由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书及消防责任书。

  --业主/租户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带上装修工程队的施工资质证明和装修工作的身份证,办理室内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以上手续办完后,按已批准的内容进行装修。并服从物业服务中心对施工的监管。

  三、装修保证金

  1、业主(使用人)和施工队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2、装修工程完工后由物业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3、因违章装修造成渗、漏、堵、坏等情况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

  4、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责任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四、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1、装修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

  2、为保证邻里不受干扰,装修时间必须在早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进行(双休及法定假日原则上禁止装修)。

  3、装修施工不能按期完成或变更装修内容时,须提前三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或变更装修申报手续。

  4、请勿在外墙体增设门窗,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拆改门窗,并在窗户外面安装防护窗花。

  5、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

  6、严禁私自拆改、迁移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智能系统及安防系统等设施。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装修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必须先做防水处理。

  8、空调室外机必须严格按原设计指定位置安装,以保证楼体外观整齐。空调水不得向户外随意排放,必须统一排放到排水直管中。

  9、装修施工只能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作业,堆放材料。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10、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运至指定垃圾站,禁止将水泥、沙浆、腻子、涂料等往厕所、地漏处倾倒。

  11、业主(使用人)不得损坏毗连住户的水、电管线、楼层、地坪。

  12、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

  13、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砌墙。

  14、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5、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6、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在不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7、煤气管道、有线电视、可电对讲的线路该造须由相应施工单位实施,业主不得私自改管,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篇5: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范例

本文提要:制定装修管理规定主要适用于楼宇的二次装修。其作用是规范用户的装修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楼宇的安全,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及住居环境的卫生宁静。

住宅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含施工办法和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概念解说】
制定装修管理规定主要适用于楼宇的二次装修。其作用是规范用户的装修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楼宇的安全,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及住居环境的卫生宁静。
【范例参考】
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业主(住户)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规范,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严格按照《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为配合管理处对装修的管理,业主(住户)装修应尽量选择管理处推荐的施工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供业主选择),这几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经培训对本大厦房屋结构了解并在其承诺遵守本办法和其他装修规定后,在管理处监督管理下提供装修服务。
2.业主有选择上述施工队和自聘有广州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队的自由,但必须经管理处资格审查后按《×××*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详见附一)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装修申请
业主(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住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关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安金1∞0元,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按每项工程150~300元计收,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2.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评见附件一)。


五、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业主(住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准装修工人在大厦内住宿。逾期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并交纳逾期金每天50元,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于施工队的违章装修除按《广州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违章装修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业主(住户)处以相当于施工队罚款额30%的罚款。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三次验收不合格者,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和施工队。


附件一 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为确保×××*住宅大厦业主的根本利益及大厦外部形象,并使其内部结构不受破坏,同时也为业主申报装修时对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和大厦管理处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大厦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提供:
1.广州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广州市建设局发的执业许可证;
3.广州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大厦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大厦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人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元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现令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接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1000元

;
2.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20元;
3.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1000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装修管理规定》之附件二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人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罚款500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100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一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附件二 违章装修项目及处罚办法
一、业主(用户)装修动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除应补办审报手续外,罚款1000元。
二、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查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2000元。
三、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100~500元。
四、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处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2000元。
五、擅自拆改和部分破踩原户墙、柱、梁、楼板的,除应恢复原状及加强承重外,罚款1000~5000元。
六、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并按《大厦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八、凿除楼面、地面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款1000~2000元。
九、改变门窗、型号、规格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元。
十、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十一、楼、地面、墙增设厚度超过10毫米的地砖,花岗岩以及其他超重材料的,除应采取纠正措施外,罚款500元;在外墙和玻璃上打洞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0元。
十二、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厅间墙壁的,除应按《大厦招牌、广告及公共场地、墙壁、屋面管理规定》办理外,罚款2000~5000元。
十三、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除按统一规定处理外,罚款200元。
十四、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
十五、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罚款500~1000元。
十六、装修环境不整洁、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及时清理。
十七、造成上、下水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通外,罚款300~500元。
十八、防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罚。
十九、搞工现场借用自炉.煤气,以茂吸烟的.榕右类消防规定处罚。
二十、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二十一、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派警戒和向公共走道排放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二十二、动用和移动消防设施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对违反者,管理处将扣押保证金,同时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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