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流程

2976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流程:

  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文件资料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备案手续合法齐全日起15日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办理完成登记备案。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单位或组织负责办理;之后的换届选举或委员变更备案手续由业主委员会办理。

  二、办理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业主会议或业主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

  2、业主委员会所在住宅区物业类型、规模、设施及相关情况。

  (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业主会议召开后,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表);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业主公约;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说明》(加盖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二)、《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三)、业主会议及相关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及决议(由全体委员签章);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篇2:呼和浩特市业主委员会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2019)

本文提要

呼物发[20**]第6号
20**年7月9日
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建设工作,促进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管理,了解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依据有关的法规、政策,制订业主委员会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小区。
第三条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住宅小区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实行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第五条住宅小区业主人住率达50%以上或人住率达30%以上竣工两年以上的,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按照区域划片形成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各区物业办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新建小区由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召开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由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聘执行秘书(执行秘书可以不是本会委员)。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经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4.业主公约。
第九条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将审核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意见报送市业主管理联合会备案,并由市业主管理联合会发放证书,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2.管理用房和营业用房的使用情况;
3.业主委员会改选,任免及增减情况; (房地产E网:www.pmceo.com)
4.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
5.维修基金的年度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基金帐目的转移手续办理情况;
6.《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代表和维护本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召开和主持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
2.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
3.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物业管理收支情况及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5.审议住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更改、扩充,以及房屋的维修等与业主利益有关的事宜;
6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筹备召开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3.严格执行业主委员会章程,贯彻执行与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反映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正当要求并监督落实,督促业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联系;
6.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因服务管理等原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影响正常工作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可申请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来自:www.pmceo.com)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加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物业管理企业应给予支持帮助。
第十三条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物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3:**小区(花园)第___届业主委员会备案复函范本

  关于**小区(花园)第___届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复函范本

  ****第___届业主委员会:

  你会提交的备案资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给予****第___届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包括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在业主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二、业主委员会向公安部门办理印章刻制手续后,将印章式样分别报我局物业管理科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附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年月日

  **区国土房管局

  抄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区物价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街派出所,**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