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消防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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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项目:消防理论知识培训、消防技能培训、消防走火实战学习培训。

  二、培训目的: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安全工作,让全体义务消防员掌握一定的消防常识及灭火、疏散和逃生等技能,提高全员安防意识确保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培训地点:

  五、培训方式:授课讲解、案例分析、动作示范、个人操作。

  六、授课人:

  七、受训人员:金逸豪廷全体义务消防员。

  八、培训内容:

  1、公司周围及内部环境的了解。

  2、消防理论知识培训。3、消防技能培训。4、灭火、走火演练培训。5、火险处理程序。课程详细内容:

  一、燃烧的基础知识: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下发生的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的现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火灾。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发生必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2.助燃物:凡是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3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称作着火源。

  二、燃烧的类型与火灾形成的条件:1、燃烧的类型可分为闪燃、着火、自燃、爆炸等几种。2、火灾形成的条件:必须要有着火源、可燃物、助燃物缺一不可。3、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

  三、预防火灾就是要消除产生燃烧的条件

  1、控制可燃物2、隔助燃物3、消除着火源等措施破坏产生燃烧的条件。除了从物质上、客观环境上做好防火工作外,强化人们的防火防灾的主观意识更为重要。只有让人们懂得了怎样防火并重视防火,才能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杜绝火源,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产生火灾的条件。

  四、火灾有哪几种类型,

  各类火灾怎样选用灭火器具凡失去控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叫火灾。按燃烧的性质划分,火灾有五种类型,各类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如下:A类,指含有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只适用于油类火灾,而不适用于极性溶剂火灾。C类,指可燃汽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易发生上述三类火灾部位一般配备ABC干粉灭火器,配备数量可根据部位面积而定,一般危险场所按每75平方米一具计算,每具重量为4公斤。4具为一组,配有一个器材架。危险性地区或轻危险性地区可适量增减。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一般可用沙土。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

  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离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事业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外壁或金属连接管止手被冻伤。灭火是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到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上,以防止将燃液体冲击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ABC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灭火器、石棉布联用,这个道理。报告时一定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单位和详细地点,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及时、准确报警,消防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就能迅速调派消防车赶到着火地点,并针对燃烧物的性质"对症下药"及时将火扑灭。

  六、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我们认识到燃烧必须同进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前面我们已经介绍灭火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即可灭。根据这个基本道理,从灭火斗争实践中,人们总结出以下几种基本方法。我们只要撑握了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多种多样具体的、有效的灭火方法来。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阴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则灭火效果更佳。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冷却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1211)喷向火焰,让灭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以上方法在实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七、怎样参与灭火"火光就是命令,火场就是战场"。在历次灭火战斗中,出现了许多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而奋不顾身的先进事迹和英雄人物。然而,火场常常是人员众多,情况十分复杂的场所,要迅速地扑灭火灾,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才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进行灭火战斗。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1、"一切行动听指挥"。为了有效地进行灭火,火场一般都要成立指挥机构。工厂发生火灾,好多员工常常是灭火战斗的积极参加者。在火场上应自觉地听众指挥机构的指挥,是有秩序地进行灭火的关键。参加灭火战斗的员工和各专业队伍,在火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一般要组成四支队伍协同战斗:一支是灭火战斗队伍,协同公安消防队伍扑灭火灾;一支是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战斗队,主要协助公安消防队抢救人员和疏散主要物资;一支是警戒火场,维持秩序的战斗队;一支是后勤队,负责救护伤员,供应战斗用的物资、器材和茶水。在火场上战斗异常紧张,分配什么工作就要干什么工作,而且要主动积极,认真干好。

  2、要提高警惕,遵守火场秩序,防止坏人乘火场混乱之机,窃取财物,进行破坏活动。

  3、在灭火战斗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火场一般都较复杂,越是复杂的火场,越是要有条不紊。既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敢于战斗,又要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讲究科学方法,善于战斗。要攻得上,撤得出,切忌盲目行动。火场人员多,流动频繁,人们思想处于紧张状态;器械多,经常挪动;杂物多,通道不畅;人、物相互撞击情况经常发生。有的火场带电,甚至有危险物品。许多安全问题,领导和他人难于关照,主要靠自己勇敢机智,谨慎行事,保障自身安全。

  八.人身着火怎么办

  第一,不能奔跑,就地打滚。一所大学有一同学在进行试验时,不慎将正在燃烧的酒精灯打翻,酒精溅满了衣服,沾到那里,烧到那里顿时全身起火。由于来得突然。她和一些在场的同学都惊慌失措,异口同声的叫:"快跑!快跑!",结果火越烧越旺。后来还是一位老师有经验,命令身上着火的同学"打滚"。那位女同学就地打滚后,在同学的帮助下,很快把火窒熄。可是,由于前面来了个"快跑",所以烧伤仍然不轻。

  第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迅速将着火的衣服撕裂脱下,溱入水中,或踩,或用灭火机,水扑灭。

  第三.倘若附近有河,塘,水池之类,可迅速跳入浅水中,但是如果人体烧伤太大或烧伤程度较深,则不能跳水,防止细菌感染或其它不测。第四.如果有两人以上的人在场,未着火的人需要镇定,沉着,立即用随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扫帚等朝着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掼,或帮他撕下衣服,或将湿麻袋,毛毯把着火人包裹起来。第五.用水浇灭。但应注意,不宜用灭火机直接往人体身上喷射。

  九.楼梯着火时楼上的人如何脱险现代工厂高楼甚多,几乎厂房都在一起,厂内存放的物品又比较复杂,我们工作,生活在这些场所一旦出现火灾,由于没有思想准备,可能会惊慌失措。当发现楼梯口烟雾弥漫或熊熊烈火烧着楼梯时,更是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在这种火灾面前,我们要有压倒它的勇气,要有临危不惧的精神,要有敢于的战胜它胆识。当然,首先是要镇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能扑灭的尽量扑灭。列如,用谁浇或用楼内的灭火机和消防设施。用湿棉被等物覆盖等等。如果不能马上扑灭而火势越烧越旺,人有被火焰围困的危险,这时,我们应该辟免不必要的牺牲,设法脱险可从 屋顶或阳台转移;是否可以破墙而走;是否可以越窗而出 ;可不可以 借用下水管、竹竿滑下来;是否可利用绳子、皮带等物滑下来;可不可以进行逐级跳越而下等等,只要多动脑筋,一般是可以解救的。如果有小孩、老人、病人等被火围困在楼上,应及时抢救。如果 用被子毛毯、棉袄等物扎好,有绳子用绳子,没有绳子用撕裂的被单结起来当绳索荡下来,或投于邻近房屋的阳台、屋面上等等,争取尽快脱险。呼救,也是极为重要的。 被火围困的人 。没办法出来,周围群众听到呼救,也会设法抢救的。

  十.火险的处理程序:

  1.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报警、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2.报警不仅仅是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应拉响警铃通知其它人员并集合义务消防队快速有报警时效地组织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3,应讲明着火位置,火灾性质及大小,并讲明附近有标示性的建筑物,同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到附近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为消防车开辟通道,::以便消防队能及时准确地赶到火灾现。楼房着火,浓烟往往朝楼梯口通道蔓延,楼上的人容易产生错觉,以为楼梯已被烧断,没有退路了,其实并未烧着,完全可以设法掩护面部夺路而出。如果被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者干脆蹲下来走。即使楼梯被火焰封住了,在无出路时,也可以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及早迅速冲出去。如果楼梯确已被火烧断了,也应冷静想一想,查一查,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是否场。

  十一.义务消防分组一支是报警接警队伍,一支是灭火队伍,,协同公安消防队伍扑灭火灾;一支是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战斗队,主要协助公安消防队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一支是警戒火场,维持秩序的战斗队;一支是后勤队,负责救护伤员,供应战斗物资、器材和茶水。在火长上战斗异常紧张,分配什么工作就要干什么工作,而且要主动积极,认真干好。

篇2:公司消防培训考试试题

  公司消防培训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在空位填上正确的内容,每空1分,共30分。)

  1、燃烧具备的三个条件:

  2、防火的四种基本措施:

  3、灭火的四种基本方法:

  4、导致电气线路火灾的三个原因:

  5、联众公司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化学品种类:

  6、发生火灾时报警的五个要素:

  7、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物----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如果在室外应选择在----方向喷射,对准火焰----,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

  8、钢结构在温度达到----℃时,强度损失大50%,如继续加热则失去承载能力。

  9、WRAP产线配有----、----、----灭火系统。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空位填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序号,每空2分,共30分。)

  1、下列()火灾可以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A、含碳固体可燃物B、易燃液体C、可燃气体D、可燃金属E、带电物体燃烧

  2、下列()情况容易导致电气线路火灾?

  A、用金属线捆扎绝缘导线或把绝缘导线挂在钉子上。B、电源过电压。

  C、带电作业。D、在线路上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电气线路的负载能力。

  E、连接点由于热作用或长期震动使接头松动。F、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下列()灯具最易引发火灾?

  A、白炽灯B、荧光灯C、卤钨灯D、高压汞灯E、钠灯

  4、潮湿地区作业安全电压不超过(),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

  A、6 VB、12VC、36

  D、48VE、110V

  5、灯具与可燃物间距不小于(),与地面高度不应低于(),当低于此要求时,必须加装防护设施。

  A、30cmB、50cmC、80cmD、1mE、m

  6、电动机在运行中,应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可靠有效的保护装置。为防止发生短路,可采用各种类型的()作为短路保护,为防止发生过载,可采用()作为过载保护;为防止电动机因漏电而引发事故,可采用良好的()保护。

  A、热继电器B、熔断器C、接零D、接地E、温度保护

  7、下列()物质属于氧化剂?

  A、 HFB、H2SO4C、HNO3D、H2O2E、NaHSO3

  8、建筑结构破坏时的倒塌次序()。

  A、先墙壁,后吊顶,最后是屋顶B、先吊顶,后屋顶,最后是墙壁。

  C、先屋顶,后吊顶,最后是墙壁D、先吊顶,后墙壁,最后是屋顶。

  9、发生火灾被火围困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B、进入电梯,乘电梯到底层。

  C、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

  D、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或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

  E、白天,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晚上,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敲击东西,吸引救援者的注意。

  10、WRAP产线上轧机本体、地下油库和液压站设置(),电气室电缆夹层设置(),办公楼设置有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A、水喷雾灭火系统;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D、移动式灭火器配置系统;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

  三、简答题(4题,共30分,请注意回答全面)

  1、当发现火灾时,现场只有你一个人,你应该怎么办?(8分)

  2、请指出干粉灭火器的适用火灾和使用方法。(8分)

  3、在逃生过程中,如果身上已经着火了,你应该怎么办?(7分)

  4、请分别指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的组成结构,以及使用方法。(7分)

  四、思考题(10分)

  1、请结合今天所学到的知识和您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谈谈你发现了哪些消防隐患。(如有时间,也可以不局限于您的工作岗位)

篇3: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已经20**年12月30日公安部办公会议通过,并经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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