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安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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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安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0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各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普惠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

  以县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分类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填写摸底清单(详见附件)、建立台账,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开展分类治理。

  (二)分类治理

  1.应移交但未移交的现有配套幼儿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小区,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或小区配建幼儿园合同签订为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应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办成公办园。对幼儿园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可采取租赁、购置、置换、捐赠、购买服务等方式,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2.应配建幼儿园但未建的现有城镇小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对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要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对现有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未按标准规划、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配建标准和省上相关要求,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配建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

  3.需配建幼儿园的在建或规划城镇小区。对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要严格对标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规划城镇小区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单个居住小区不够配建标准但连片居住区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区域,以县区为单位,结合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统筹补建规模相适应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三)联合督查

  在各县区摸底自查、整改落实中,市级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开展联合督查和交叉检查,对摸底不清、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安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推进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环节的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省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要认真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治理措施及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制订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工作时限。2019年4月16日前,各县区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汇总上报清单及治理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2019年12月底前,市级完成对各县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各县区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见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况,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开健   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 3212794  邮 箱:jyj3212794@ 126.com

  联 系 人:刘 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336307  邮 箱:7291071@qq.com

  附件:1.安康市现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移交未移交治理清单.rar

  2.安康市现有城镇小区应配建但未建幼儿园治理清单.rar

  3.安康市在建或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排清单.rar

篇2:ZT花园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方案

  ZT花园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方案

  水电工具体负责路灯、庭院灯、楼梯灯、污(雨)水井、污(雨)、水沟、管道、化粪池的维修保养工作。

  物业经理负责对屋面、内墙面、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外墙、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路灯、庭院灯、楼梯灯每周检查一次,要求灯泡亮度正常,灯罩完好,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

  所有污(雨)水井沟每沟每周检查一次,根据检查情况,必要时,请市环保公司对其进行清理,并对清理过程进行监督。

  屋面每周检查一遍,做到无积水、无渗漏、隔热层无破损。如发现渗漏严重、隔热层有破损的应及时报管理部工程处并请专业施工队给予修复。

  内墙面,每三至四年翻新一次;外墙每三年翻新或清洗一次(费用另计)。

  道路(人行道)、停车场每周检查一遍,针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维修保养,遇到难题请工程处解决,做到平整、无积水、无破损。

  公共娱乐场所每周检查一遍,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安全、整洁,无乱涂改、乱搭建、乱堆放。

  外墙面每个月检查一遍,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公共基础设施周检查表》上。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报管理部工程处请专业施工队维修,并做到无空鼓、无渗水,外观整齐、清洁。

篇3: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汇报材料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汇报材料

  一、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1、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受理补贴工作。

  南城财政分局高度重视,在家电下乡工作会召开后,认真学习政策,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受理,确保政策到位、服务到位,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把好事办好。一、大力宣传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在主要路口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名录和家电下乡补贴程序,让农户了解政策和办理程序。二、加强管理、建立档案。安排专人、严格审核,在审核补贴申报时,对在互联网上查询相对应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与农户购买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核对一致的,及时受理其申报,同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补贴备案。三、及时受理上报。对条件符合要求的农户及时受理,在受理申报过程中,指导农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涉农补贴一本通”存折帐号及家电下乡产品的发票、专用标识卡复印件,同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补贴备案。按照市局要求,对审核合格的补贴申报资料,报送市局商贸股。20**年授理汽车、麾托车共129台,发放补贴211124.8元,授理家电123台,发放补贴22318.87元。

  2、做好直补工作。一是发放一封信,让农民朋友了解今年的惠农政策。二是对全处19个行政村20**年小麦、中稻种植面积进行核定,并且进行张榜公示,共计有5645户农户申报,申报小麦、中稻种植面积33160.72亩。三是对粮食补贴农户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同时与信用社做好信息衔接,保证市局拨付的20**年粮食补贴资金能及时、准确地打入种粮农户的“一折通”上。20**年共发放直补资金2487408.32元,涉及农户5598户,其中:1、粮食补贴535775.05元,2、良种补贴263304.71元,3、农资综合补贴1303405.96元,4、油菜补贴发放54331.6元,

  5、退耕还林补贴152191元,

  6、能繁母猪补贴178400元。

  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省农村综合改革会议精神,南城办事处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在市综改领导小组及综改办的指导帮助下,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下,继续深化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乡镇机构改革初显成效

  (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普九化债”落实到位。

  (三)市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

  (四)其他配套改革协调推进

  三、财政所内部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南城财政分局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创唯一、争第一”的工作目标,落实各项责任制,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在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认真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做到制度上墙、落实到人、细化到事,规章制度做到人手一册,强化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明确岗位职责。每年年初与每位同志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按照要求定岗、定责、定人,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和“限时服务制”,以服务质量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来衡量工作好坏,并采用设立服务监督台、推行党员示范岗、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来督促财政干部的工作行为。

  ——健全约束机制。日常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清晰明了,审批手续完备,各类账簿设置齐全,记账准确,报账及时。所内规范内部互审监管机制,每个岗位和审核人按月审核有记录、建议整改有备案,起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倡爱岗敬业,做到清正廉洁,不办人情事,不拨人情款,强化依法征收,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财政干部形象。并经常开展“我爱我家”教育活动,形成大家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

  四、基层干部生产生活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工作生活情况

  1、工作上:一是遵守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自觉按时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各项政策和政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三是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2、生活上: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一些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1、改善办公环境

  南城财政分局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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