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学馆藏类物业安保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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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馆藏类物业安保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安保服务:

  (一)安保内容:

  安保值班,巡检,电子监控室 ,门口车辆秩序的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消防安保管理。

  (二)安保服务具体标准:

  总体标准:确保楼内财产安全、维护好楼内正常秩序。

  1、安保人员要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岗人员(即大楼服务值班点)负责各主要通道出入口的值班管理。对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对进入大楼内部施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登记和管理,做到工完、人走、场清,不留建筑垃圾;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执行巡逻制度。进行定时巡视,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隐患;受理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时,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报告警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及保护好现场、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收集好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在执行日常巡视工作中,应加强节能减排的巡视力度,特别对公共部位出现长明灯和常流水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5、楼宇值班室(点)内保持整洁,值班时间不脱岗。严禁在值班室内使用明火器具或食宿设备。对外来人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各楼宇使用要求开闭大门。

  6、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

  (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3)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

  (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

  7、其他防范措施。

  (1)设有用户求助与报警电话(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应急处理;

  (2)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增设明显的标志并落实防护措施;

  (3)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大楼的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4)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坏和损失程度;

  (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8、实行服务安全报告制度。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任何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偷盗、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事故,一经发现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消防服务:

  1、消防服务的内容:保证消防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消控室24小时值班(有消控室的大楼执行),使用功能正常,防止火灾责任事故的发生。

  2、消防服务具体标准: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防火、灭火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需制定指定专人管理检查并保持其完好;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堆放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如有出现应及时处理。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抢救生命,组织力量救火,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护好业主的财产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发现设施设备缺失故障时,必须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配合专业维保单位进行修复处理,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6)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出的有效上岗证件上岗,按国家消防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脱岗现象;消防监控室内应保持清洁,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7)对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的巡查,保证基设施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方相关部门报告。

篇2:医院上墙制度:安保人员服务规范

  医院上墙制度:安保人员服务规范

  1.着装整洁,服务站里,仪表端庄,文明执勤。严格出入人员、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探陪制度,严把物品出门关。

  2.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耐心地位问询者指点方向,并为病人或家属排忧解难。

  3.恪尽职守,维持院内安全和交通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篇3:X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某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职责

  1、在校综治委的领导下负责国家有关治安保卫等法规在后勤系统的贯彻落实并及时传达贯彻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文件精神,并根据后勤系统各单位的治安保卫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中心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对中心各部门进行治安保卫的监督、检查。每学期组织多次对中心各部门治安保卫的工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3、中心各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落实。中心治安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督促有隐患的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或上报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各部门治安保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治安防范工作的各项规定。

  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健全中心的安全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中心要与所属部门逐级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齐抓共管,逐层负责。

  3、负责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工作活动制度;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出租房屋、临时工管理制度;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加强对职工尤其是聘用的临时务工人员的法制、安全防范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具体工作。

  5、负责抓好中心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及管理工作,掌握所属人员的基本状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做好“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②做好内部人员的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有轻微违法、经常违纪的人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有帮教措施。

  ③对所雇佣的各类临时务工人员要专人管理,登记清楚,并及时与中心签订聘任表。雇佣部门有责任对他们起担保作用,经常对他们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6、负责中心管理、占用和使用的办公楼、教学楼、仓库等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中心所管理使用的财产、设备、器材、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以及设备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三铁一器”达到牢固可靠。负责安排重点部门(部位)的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7、负责组织对中心各部门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经常化,在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隐患台账,排查出的具体安全隐患条目“一事一表”。发现隐患或接到隐患通知及时整改,逐步改善防范条件。对自身无力解决和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负责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协查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一旦发生案件事故立即报告,同时积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9、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公共突发事件预案。负责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凡组织营业、盈利性活动必须经中心批准,认真执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中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和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10、认真接受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年终总结。

  11、责任书至签字后生效,责任期限内单位领导有变动,继任者是其当然的责任人,双方要主动交接。

  责任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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