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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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程序

  1.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安全管理部内部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3.3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业务操作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班长监控要求

  4.1.1带领全班人员进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交接班制度,对本班的工作的状况进行评价,并加以改进措施。

  4.1.2上班前对本班所用之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当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4.1.3当班期间至少对安全班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质量记录及时进行纠正。

  4.1.4监督各岗位对外来人员、物资放行、施工、装修现场的管理力度、方式、方法,确保按规范运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

  4.1.5对夜班期间工作状态进行全面监控,至少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作出处理及报告。

  4.1.6对班员当班期间的工作状态、考勤纪律进行监督,并予以记录。

  4.1.7控制、监督、教育本班安全管理员在辖区内的外在形象,对违章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4.1.8对集体、公众活动中安全管理员的参与形象进行控制。

  4.1.9控制内务状况,严格执行内务管理规定,对不合格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记录。

  4.1.10控制每周2-3次的军训、培训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及方法。

  4.1.11每月考核前,须对各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与月考核挂钩。

  4.2安全管理主办监控要求

  4.2.1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至少两次,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

  4.2.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夜间安全管理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

  4.2.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业务会议,总结上周、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4.2.4检查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2.5每周对安全管理员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

  4.2.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夜间紧急集合,以保持安全管理员的战斗力。

  4.2.7每季度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图报部主管审核。

  4.3部门主管监控要求

  4.3.1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3.2监督安全主办、班长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3.3通过与顾客的沟通或回访,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3.5及时检查核实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3.6每季度对安全巡查工作组织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3.7掌握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情况,关心安全管理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管理员队伍。

  4.3.8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及物业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各类预案机制。

  4.4夜间工作监控要求

  4.4.1督促安全管理员在夜间加强防范意识,监控安全管理员的夜间工作行为,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4.4.2夜间查岗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各公司的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4.4.3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4.4.3.1"A级检查"系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时间的安排由品质管理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总经理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将抽查部门通知查岗人员(原则上应与被查岗部门无关),由总经理监督执行。"A级检查"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2"

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部门主管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品质管理部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计划制定填写《夜间检查计划表》。

  4.4.3.3"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主管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4.3.4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4.3.5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A级检查"和"C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情况进行跟进验证。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B级检查"和"C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改善。

  4.5查岗必须包括内容

  4.5.1安全管理员夜间工作状况:包括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4.5.2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的通讯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

  4.5.3安全管理员装备配戴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员的应急装备能否于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4.5.4交接班记录:包括检查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6工作状况检查

  检查时可根据情况进行紧急集合、应急演习或其他的模式办法,以检测夜间安全工作状况。

  4.7检查记录

  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8检查结果的处理:

  4.8.1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8.2各部门主管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和通报在部门备案保存。

  4.8.3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主管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5.1《夜间检查计划表》

篇2:集团企业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集团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实现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3职责

  3.1工会

  3.1.1行使员工代表的职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3.2劳动人事部

  3.2.1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劳动资源部

  3.3.1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4劳动保护部

  3.4.1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各种架子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5行政保卫部

  3.5.1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工、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3.5.2负责办公区和施工区消防、交通安全。

  4工作程序

  4.1劳动人事部、劳动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2劳动保护部、行政保卫部结合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3.1劳动保护部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停止特种作业。

  4.3.2行政保卫部每二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特种作业病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3.3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体检情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分析、统计,严格执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4.4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

  4.4.1行政保卫部每年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办公区、施工现场和生活卫生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处理。

  4.4.2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视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并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4.3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5有害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经培训上岗的专兼职急救员。

  4.4.6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7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做到按时按规定发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4.8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9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职工,按规定要求每二年进行体检,对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员体检结果各级行政保卫部门必须留存归档。

  4.4.10行政保卫部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4.5.1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女工“五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女工从事的作业活动,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普查。

  4.5.3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5.4行政保卫部按规定要求,按时对食堂和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4.6食堂服务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6.1各单位要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并定期复审,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方可上岗。行政保卫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6.2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按行政保卫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7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5.7.1建立和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督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4.7.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程序》参与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涉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对职业健康安全决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7.3组织和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认证单位工会要作好集体合同中职业健康安全条款的协商与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4.7.4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7.5制定和完善各级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整改。

  4.7.6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参与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会意见。

  4.7.7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8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QHSE-C*-03)

  5.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QHSE-C*-04)

  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QHSE-C*-36)

  5.5《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QHSE-C*-38)

  5.6《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HSE-C*-43)

  6.记录

  6.1《职业健康安全竞赛考核表》(****-GH-01表)

  6.2《工会参与事故意见书》(****-GH-02表)

  6.3《职代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6.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考核表》(****-GH-04表)

篇3:物业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安全护卫工作符合规定要求,防止辖区内发生火灾、盗窃、故意破坏、损害等情况,保障所管辖物业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各高层楼宇、住宅区、写字楼、商场等物业治安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保部全面负责对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管理处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

  3.2管理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务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治安防范指导工作,并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4.1.2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存在的安全保卫工作隐患及发生的安全保卫工作事故应及时上报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导下及时整改、妥善处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针对管理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制定预防措施,协助并督促管理处执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物业治安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卫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逻、来访登记、车辆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根据不同物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大堂岗、巡逻岗、道口岗、车库岗等岗位,工作程序与标准详见《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有关方面在管理辖区内建立并完善电视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的防盗报警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

  4.3.2安保部负责为管理处配置充足的对讲机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管理处的消防监控中心应设专人值班,实现24小时监控,并填写相关记录。

  4.3.4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查看、验证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3.5接到验查通知后,验证人员应迅速携带相关工具、器材到达现场验证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排除情况,并做好记录。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要求、标准详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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