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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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2 公司礼宾部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2 各项目负责人为物业管辖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礼宾主管为管理范围内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

  3.4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6 品质督导部负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 分管领导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是区域安全工作的总指挥,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为责审定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 礼宾部经理是公司专设的安全组长,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1.3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管理副组长,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防范。

  4.1.4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直接指定,组建管理范围内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4.2 安全管理内容

  4.2.1 治安管理

  4.2.1.1项目礼宾部为各项目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治安监控、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等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4.2.1.2治安管理具体按各岗操作细则执行。

  4.2.2 消防管理

  4.2.2.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

  4.2.2.2 由项目礼宾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2.2.3项目礼宾部设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4.2.2.4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项目礼宾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2.2.5消防管理工作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2.3车辆管理

  4.2.3.1项目礼宾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2.3.2项目礼宾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2.3.3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4.2.4设备安全管理

  4.2.4.1由工程维修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修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2.4.2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2.4.3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4.2.4.4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4.5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修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保洁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项目应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项目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4.6.1.1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4.6.1.2 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4.6.1.3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4.6.1.4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4.6.1.5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4.6.1.6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4.6.1.7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4.6.1.8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9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6.1.10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11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4.6.1.12 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防止高空坠物。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 **WY/QP/6.3-01《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5.2 **WY/QP/7.5.1-GC-01《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5.3 **WY/WI/7.5.1-AQ-07《停车场管理办法》

  5.4 **WY/WI/7.5.1-AQ-11《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5 **WY/WI/7.5.3-《标识管理程序》

  6.0记录表格

  6.1 **WY/QP/7.5.1-AQ-02-F1《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2:集团企业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集团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实现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3职责

  3.1工会

  3.1.1行使员工代表的职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3.2劳动人事部

  3.2.1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劳动资源部

  3.3.1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4劳动保护部

  3.4.1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各种架子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5行政保卫部

  3.5.1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工、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3.5.2负责办公区和施工区消防、交通安全。

  4工作程序

  4.1劳动人事部、劳动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2劳动保护部、行政保卫部结合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3.1劳动保护部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停止特种作业。

  4.3.2行政保卫部每二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特种作业病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3.3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体检情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分析、统计,严格执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4.4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

  4.4.1行政保卫部每年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办公区、施工现场和生活卫生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处理。

  4.4.2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视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并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4.3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5有害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经培训上岗的专兼职急救员。

  4.4.6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7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做到按时按规定发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4.8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9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职工,按规定要求每二年进行体检,对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员体检结果各级行政保卫部门必须留存归档。

  4.4.10行政保卫部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4.5.1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女工“五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女工从事的作业活动,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普查。

  4.5.3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5.4行政保卫部按规定要求,按时对食堂和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4.6食堂服务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6.1各单位要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并定期复审,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方可上岗。行政保卫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6.2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按行政保卫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7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5.7.1建立和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督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4.7.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程序》参与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涉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对职业健康安全决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7.3组织和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认证单位工会要作好集体合同中职业健康安全条款的协商与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4.7.4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7.5制定和完善各级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整改。

  4.7.6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参与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会意见。

  4.7.7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8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QHSE-C*-03)

  5.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QHSE-C*-04)

  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QHSE-C*-36)

  5.5《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QHSE-C*-38)

  5.6《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HSE-C*-43)

  6.记录

  6.1《职业健康安全竞赛考核表》(****-GH-01表)

  6.2《工会参与事故意见书》(****-GH-02表)

  6.3《职代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6.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考核表》(****-GH-04表)

篇3:物业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安全护卫工作符合规定要求,防止辖区内发生火灾、盗窃、故意破坏、损害等情况,保障所管辖物业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各高层楼宇、住宅区、写字楼、商场等物业治安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保部全面负责对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管理处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

  3.2管理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务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治安防范指导工作,并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4.1.2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存在的安全保卫工作隐患及发生的安全保卫工作事故应及时上报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导下及时整改、妥善处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针对管理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制定预防措施,协助并督促管理处执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物业治安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卫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逻、来访登记、车辆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根据不同物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大堂岗、巡逻岗、道口岗、车库岗等岗位,工作程序与标准详见《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有关方面在管理辖区内建立并完善电视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的防盗报警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

  4.3.2安保部负责为管理处配置充足的对讲机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管理处的消防监控中心应设专人值班,实现24小时监控,并填写相关记录。

  4.3.4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查看、验证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3.5接到验查通知后,验证人员应迅速携带相关工具、器材到达现场验证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排除情况,并做好记录。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要求、标准详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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